成立:1919年根据《凡尔赛和约》作为国际联盟的附属机构“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 0rganization,IL0)” 成立,1946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其组织机构,主要为国际劳工大会、理事会和国际劳工局。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 现有成员 183 个(截至2011年3月)。 中国为创始成员国之一。1944年中国被列为10个主要工业国之一,成为理事会常任政府理事。1971年,国际劳工组织恢复中国合法席位。1983年,中国正式恢复在该组织的活动。迄今中国共批准了25项国际劳工公约,包括4个核心公约,即《同工同酬公约》、《最低就业年龄公约》、《禁止童工劳动公约》、《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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