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土司”制度及其由来

 轻风无意 2016-08-12

什么是“土司”?土司包括宣慰使司、宣抚使司、安抚使司、招讨使司,专官司及土千户、土百户等称号。因为是封建王朝授予少数民族首领人物的官职,故冠以“土”字,习惯上把它们都称为“土司”。土司与流官不同的一个主要点就在于它是由当地民族首领担任,代代世袭相传(有个别仿流官的土司),而流官则是三、五年一任,任满另由政府拣选充任,也有连任的。因此,土司在自己的统治区内俨然是个小国王,其势力根深蒂固。

土司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唐代,唐王朝在统一了边疆民族地区后,在难以直接控制的地区推行“羁縻政策”, “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易为统慑,奔走惟命”(《清史稿.土司传》),对各部落首领授以官职,世代相袭,各自统辖其地,谓之“羁縻州”。这些羁縻州部落各据一方,互不统属,只臣服于中央王朝,这便是土司制度的雏形。宋承唐制,亦有羁縻州的设置。到元代正式发展为土司制,据《元史》记载,宪宗二年(公元1252年)忽必烈率大军分三路征大理国,经过川滇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对招抚的少数民族首领授以世袭官职并颁给玺书及金银符,实行“土官治土民”的政策,“管辖沿边西番诸族”,于是有世袭的宣抚司等土司出现。这种局面维持了大约一百年,相安无事。当农民出身的朱元璋穿上龙袍以后,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亦大为加强。据《明史》记载:“洪武初,遣人招谕,又令各族举旧有官职者至京,授以国师及都指挥、宣慰使、元帅、招讨等官,俾因俗以治,俱给印诰,传以为信”(《明史》卷九十)。这种“因俗以治”的政策,很快收到了效果,长河西等土酋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有了发展,按时遣使来朝。明太祖则赐以文绮、丝帛、银锭、衣物等等。这种关系的改善,不仅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控制,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也促进了民族之间的交往与经济的交流。

明清两代虽曾一度推行过“卫所制度”和“改土归流”,但总的来说是承袭了元代的土司制,并有所发展。在川边地区清代封赏的土司数量之多,超过历史上任何朝代。所谓“川边”,作为一个地区的专有名称,是指四川西部、西藏东部,界于川、滇、青、藏之间的广大地区,也就是现在的西藏昌都地区和四川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一带,藏语称为“康”,意思是大地。“川边”二字来源于1906年清廷任命赵尔丰为“川滇边务大臣”,因赵尔丰管辖的地区是这片地方,故清末以来将此地区成为“川边”。清代在川边地区设土司的地方占十分之五,主要在金沙江以东(只有纳夺土司在江以西)。

清代土司设置以川、滇、贵、桂、甘等省最多,但经过雍正初的大规模改土归流后,以四川保留的土司最多。雍正四年云南巡抚鄂尔泰以“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奏请对云贵等省土司改流,清廷批准了鄂的建议,并任命他为云、贵、广西三省总督,大刀阔斧地进行了废土司、置流官的改土归流工作,经过五年的努力,使这三省原有的大部分土司被废除。在这次大改流中四川仅将靠近内陆的天泉六番招讨司、酉阳宣慰司等少数几个土司改流,其余土司不仅未受影响,且新授了部分土司,例如著名的霍尔五土司就是在云贵等地改土归流的高潮中,被新授予安抚司等职的。乾隆十七年至四十一年间(公元1752--1776年)清廷次第征服杂谷土司和大、小金川土司的叛乱。旋废杂谷土司,置杂谷老等五屯,设杂谷直隶厅辖之;废大、小金川土司,置绥靖、懋功等五屯,设阿尔古、美诺两厅辖之(后并为懋功厅)。这次改土归流使川西北的一些土司被废,但川边地区这个时期却继续升赏和新授了一批土司。据嘉庆时编撰的《四川通志》记载,当时仅位于川边的打箭炉阜和协属下,就辖土司一百二十多员。真正对川边实行改流的是发生在光绪至宣统年间的改土归流。

康区在土蕃时期被吐蕃王朝占有,是所谓的西藏四部之一。吐蕃王朝崩溃后康区为若干个自治部落割据,到了元代部分部落被招抚。明代因袭元制,除土司名称略有变动外,并增封了一批宗教领袖为法王、国师等给与一定地区的权利。明代末年,康区被青海之蒙古和硕部首领固始汗占领,固始汗派营官驻此,征收粮赋,土司也受制于营官,康熙三十九年(公元1700年)打箭炉营官昌侧集烈杀死欲与他争权的明正土司,清廷乘势派兵进剿,杀昌侧集烈,恢复明正土司,并乘胜驱除固始汗在康势力,招抚打箭炉以外,雅砻江以东的巴底、单东革什咱、下瞻对、喇滚等大小50余部落,分别置安抚司五、土千户一、土百户四十八,其中除对瞻对等五个安抚司直属化林协管辖外,其余土千户、土百户四十九员划归明正土司属下。当时称这新收抚的地区为“西炉”,清廷为加强对这一地区的控制分化林营兵575名驻打箭炉以资震慑;建泸定桥以便交通;升化林营为协,设副将一人,统管西炉各土司。于是这部分地区成为四川管辖之地。

康熙十八年(公元1719年)为防备准噶尔侵扰,清廷令都统法喇率兵进驻打箭炉,相机收复里塘、巴塘等处。法喇以永宁协副将岳钟琪为前锋,擒里塘叛乱头人,招抚里塘、巴塘等地。次年清军大举进剿扰乱西藏之准噶尔策妄阿喇布坦部,定西将军噶尔弼率川、滇两处兵马出打箭炉前进,噶尔弼用岳钟琪“以夷制夷”之计,沿途招抚江卡、察德龙、贡觉、乍丫、察木多等处,重赏僧俗首领,令其率当地民兵为向导,故一路顺利,直入拉萨,评定准乱。事定之后除巴塘、里塘设安抚司2员外,察木多、乍丫等处仍赏给当地活佛管理。雍正三年(公元1726年)在全部驱除了和硕特部在康藏地区的势利后,清廷命川、藏、滇会同勘定内陆疆界,雍正四年四川提督周瑛会同滇、藏官员于江卡、巴塘之间的宁静山顶树立界碑,将山以东的巴塘等地划归四川,山以西的江卡等地划归西藏。周瑛遂于雍正六年(公元1729年)陆续将康区北部的德尔格忒(德格)、霍尔格部(孔撒、麻书、白利、章谷、东科、竹窝等)及林葱、春科、纳夺等都招抚,旋即授予宣慰司、安抚司、专官司等职,同时还对来投的许多中小部落首领给予土千户、土百户等职衔。至此清廷在打箭炉以西,金沙江以东的这部分地区内几乎全部推行了土司制。

到雍正七年,西炉边已共有大小土司一百二十余员。为了管理这众多的土司,清廷升雅州为府,统辖西炉各土司;移雅州同知于打箭炉,设打箭炉厅(后升为直隶厅)“以理夷情”,并于巴、里两塘设粮务各一,管理川藏军粮运转,兼管当地土司。此后除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征剿瞻对土司班滚事竣后,将瞻对土司的各地分赏给投诚头目时新授了十几个小土司外,川边的土司再没有增加了。相反,由于互相兼并的结果,有些较小的土司被较大的土司吞并了。土司隶归兵部,这是因为清代在民族地区用兵,往往征调土司率士兵参战。故川边的土司多隶属于阜和协副将(驻打箭炉)管辖,阜和协原有一千多兵马,但随着清王朝的衰败,后来只有三四百名兵丁,且多为虚额,已根本无法作为“震慑”土司的一支军事力量,关外土司多妄自尊大,不把其放在眼里。

清代的土司按例应缴纳所管地方的赋税,但这种赋税相对来说是非常少的,有的完全是象征性的,像拥有四十八家土百户的明正土司,每年贡赋为银一百六十多两;地方富庶的巴底土司每年仅纳银八两。至于像巴塘、里塘这样的按流官例(即不世袭,由头人中拣选)任命的土司,清政府每年支付几百两银子的“养廉银”。

所谓“康区四大土司”是指明正、里塘、巴塘和德格四家土司。有清一代,康巴地区(现四川甘孜州)的大小土司有138名,以此四家势力最大。这众多的土司既为朝廷所授,也就有官阶高下之分,然而各不统属,也不领取朝廷俸禄。土司的职责是各统其部落,战时“听从征调”,平时“附辑结蛮,谨守疆土,防止内乱,保境安民”,并要向朝廷按例朝贡纳赋。朝贡是土司臣服于中原王朝的表示,接受朝贡乃是朝廷权力的象征,其主要意义并不在于经济利益,而是沟通彼此的联系,强化中原王朝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土司的贡品大多是土特产品、山珍异物、名贵药材、马牛牲畜之类。朝廷接受土司的贡赋后,也要予以回赐。回赐之物有金银饰品、绸缎布帛、茶叶粮食、生活用品乃至生产工具。从历史的视角看来,早期实施的这种朝贡与回赐,对于促进西藏经济的发展,推动生活习俗和生产方式的改进,促进文化交流,都具有一定的积极的意义。

清代川边的土司中品级最高的是三品衔的宣慰使司,它们共有四个,即:明正、德格、巴底、巴旺土司,其次为宣抚司(正四品),共两个,即巴塘、里塘二土司,再次为安抚司(从四品),计有十四员,如孔撒、麻书、章谷登土司,最低为六品之专员司,也有十多员。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土千户、土百户品级不等。有的土司因功被赏以更高的品级和官职,但都是虚衔虚职,有名无实。清代中叶以后,由于控驭土司的力量削弱和卖官鬻爵之风盛行,在边远地方也有土头自封为土司的。清朝规定土司一至三年一朝贡,但川边的土司大都未切实遵行。

土司羁縻政策对土司的要求只是“保境安民”,只要它不叛乱,清政府一般不干预其政事。川边地区由于介于川藏之间,清廷对保护南北两条进藏大道十分重视,设有许多塘站,土司的活动只要不干预大道的畅通,清政府也就不予查究。即使土司间征战连年,清廷也以“蛮触相争,不足为虑”,听之任之。因此,川边土司往往夜郎自大,在自己的辖境内穷奢极欲,残酷压榨人民,实行封建农奴制的统治。在那里正像有句藏族民谣所说那样“天是土司的天,地是土司的地,人是土司的人”。

藏语把土司称为“结波”,意思是“王、统治者”。土司是割据一方的最高统治者,占有其统治区的全部土地、森林、牧场、河流、山脉和生产资料,掌握着政治、经济、军事大权。土司的领地就是一座封建农奴制王国,土司即封建农奴主。“土司世家其地,世有其土,土民世耕其地,世为其民”,土民(农奴)被束缚在土司的土地上,“主仆之分,百世不移”,没有人身自由,生杀予夺概由土司。

土司的封建农奴制度极大的压抑了川边地区生产的发展,使这里长期处于非常贫瘠落后的境地。土司间的争权夺利,弱肉强食,常常酿成长期战乱,使社会不得安宁。这种情况在瞻对赏藏后,更为加剧。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英帝国主义发动第一次侵藏战争占领了哲孟雄(锡金),而俄国则派遣特务,拉拢达赖,策划分裂西藏的阴谋。在英俄交相窥藏,西藏岌岌可危的形势下,土司拥兵割据,骄恣暴戾,相互征战仇杀,加深了民族之间的隔阂,影响了社会的安定,极不利于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为了“固川保藏”,清政府中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在川边“改土归流”的主张,其代表人物是鹿传霖。

“改土归流”就是废除世袭的土司制度,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免调动官吏,实行和内陆相同的行政体制。早在雍正四年(1726年),云贵总督鄂尔泰便上疏奏请推行“改土归流”。但在四川康区,一直拖到清末才付诸实施。当时帝国主义列强的魔爪伸进了西藏和川边,西藏上层反动分子意欲分裂祖国,地方土司割据一隅与朝廷抗衡,西藏的严峻局势才引起朝廷的关注。正如钦差大臣张荫棠所虑:“藏地东西七千余里,南北五千余里,为川、滇、秦、陇四省屏蔽。设有疏虞,不独四省防无虚日,其关系大局,实有不堪设想者。”光绪在上谕里也说:“西藏为我朝二百余年藩属,该处地大物博,久为外人垂涎。近日英兵入藏,迫胁众番立约,情形叵测。亟应思想,预防补救。筹维端在开垦实边,练兵讲武,期挽利权而资抵御,方足以自固藩篱。”于是“经营川藏,急固藩篱”便成为当务之急。

光绪二十二年(公元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派兵攻取了藏官盘踞的瞻对,收缴了章谷土司的印信,将德格土司羁押到成都,准备以瞻对、德格为基础将川边土司次第改流,设官治理,使川边地区建成为四川的坚强门户,西藏的巩固后方。但是,鹿传霖的措施收到许多官僚的反对,大赖也提出控告,清政府害怕引起康藏地方的混乱,中止了鹿的改流活动,免去他川督职务。放回德格土司,仍将瞻对赏藏,只有章谷土司无人承袭,改为炉霍屯。几年之后鹿传霖升任军机大臣,又利用他的权力,积极支持了赵尔丰对川边地区的改流,实现了他的初衷。

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英军侵入拉萨,炮制了非法的“拉萨条约”,赤裸裸的暴露了要把西藏置于英国势力“保护”下的野心。在此形势下,清廷中重又提出了治理川边的主张,准备以屯垦、练兵入手逐步改流土司,但遭到土司和寺庙的反对。

1905年驻藏帮办大臣凤全在巴塘被杀,发生 “巴塘事件”。清廷派提督马维骐和建昌道赵尔丰率兵进剿。赵尔丰在血洗七村沟后,奏请将巴塘改流,此年又攻占乡城桑披寺,评定里塘土司叛乱,将里塘土司废除设委员管理,拉开了康区改土归流的序幕。

清廷见赵尔丰进展顺利,委他为川滇边务大臣专门经营川边地区。光绪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更升赵尔丰为驻藏大臣兼边务大臣,赵率大军首先进剿德格,在强大军事压力下德格土司多吉僧格请求献地改流。赵尔丰军行所至将春科等土司一并改流。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十月赵尔丰奉命护送川军进藏,乘势将江卡、贡觉、桑昂、杂瑜等地收归边辖,这些地方无土司,原由西藏派营官管辖,赵收抚后委汉官暂管,奏请设县。此后赵尔丰陆续将乍丫、贡觉、三岩、得荣等地收管,设委员治理。这时丹达山以东的原西藏管辖地方,纳入了川边范围。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赵尔丰任四川总督,以赵之心腹付嵩炑代理边务大臣。赵尔丰离边赴任前同付嵩炑一起大刀阔斧地进行改土归流工作,沿路收缴孔撒、麻书等土司印信,以其地设甘孜委员,逐去瞻对藏官,设瞻对委员,又缴林葱、白利、鱼通、单东等各土司印信,一并改流。离开打箭炉后,赵尔丰还收缴了咱里、冷边、沈边三土司的印信。赵尔丰赴川后,付嵩炑又收缴了沃日、崇喜、巴底、巴旺等各余下土司的印信,只有毛丫、曲隆土司乞缓未缴。至此川边的土司全部被改流。清廷批准赵的奏请,在川边地区设置两道五府二十一州县。后付嵩炑请改川边为西康省,设二十一县。川边这一名称被西康省代替了。

赵尔丰以残酷镇压群众闻名,素有“赵屠户”之称。但他经营川边,改土归流,却是进步的改革之举,有效地遏制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渗透,强化了中央政权,起到“急固藩篱”的作用。他在康区推行“改土归流”,冲击了康区的封建农奴制度,打击了土司的封建割据,削弱了土司、寺庙的经济特权,使社会秩序得以稳定;他大力施行新政,制定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对土地制度、税收制度、“乌拉”差役以及社会不良风俗进行改革,减轻百姓的负担,受到广大藏族人民欢迎;兴办学校教育;改善交通,开矿垦荒等,促进了康区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在指出他效忠清王朝,残酷镇压人民之时,也要公允地看到,赵尔丰经营川边七年,颇有建树,他的作为顺应了历史潮流。但他在取消土司的特权之后,没有从藏族中选拔官员,而是全部派遣汉族官员管理当地事务,从而导致群众认为是汉族统治藏族,不利于消除民族隔阂。藏学家任乃强先生认为:“赵尔丰雄才大略,刻苦奋进,精诚所至,成绩炳然。虽鄂尔泰之改流,左宗棠之开疆,与之相较,应无愧色。然有一短:过任用夏变夷之术,干涉土人习俗太甚。尤以轻侮喇嘛,蹂躏佛法,大失康藏人心。”这个评价,是比较客观公允的。

川边土司虽被赵尔丰所改流,这时,清王朝已是风雨飘摇,不久武昌响起辛亥革命的枪声,民国元年(1912年),西藏反动上层在帝国主义势力的策动下,趁新建立的民国政府战乱频繁、无力西顾之际,出兵侵犯川边的巴塘、理塘等地,土司毕竟是封建农奴主,是不会甘心退出历史舞台的,土司多暗中恢复,有的虽未恢复土司职衔,但仍行使土司职权。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解放后民主改革前,民主改革后才彻底废除了土司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