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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的性交易不能合法化?

 花落谁家360 2016-08-12

之前盛传欧美国家性交易都是合法的,各位官人可以度娘一下“性交易合法地图”。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或许是哪里搞错了。

同时有人问,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没碍着谁,为什么中国的性交易就是不能合法化呢?

因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也没碍着谁”,只是十分理想化的说法。实际情形远非如此,甚至刚好相反。

要知道,欧洲及美洲那些绿色的区域,所谓的“性交易合法”的自由区域,隐藏着90%的欧洲人口贩卖的罪孽。这和清末和民国时期,上海租界所体现出来的情况惊人的一致。

清末及民国时期,上海租界内,性交易是合法的。

1865年,上海公共租界共有华人住户一万余家,其中六百多家开设妓院。王孙公子,吆五喝六,然而这些女性从何而来呢?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有“逼良为娼”一词,这个词并不是撒谎造出来的。拐卖分两种,多见于四岁以下男童和年轻女子,男童自然是卖给没有子嗣的人家,女子则是卖给妓院。

上海有个济良所,是清朝末年创办的救济所。曾经帮助妓女逃生,如女子吴根弟,就是被邻居引诱,说是去上海找工作,却被卖到法租界当了妓女。这女子根本不习惯卖肉赔笑,因此天天遭受老鸨子的毒打,所以跑到了济良所求救,才得以脱身。同样被这样卖掉的实在数不胜数。

这里还有个行当,叫“荐头”。荐头以职业介绍人为幌子,专门从事拐卖的工作。他们说让女子面试,等入室内,便逼奸之,等玩够了再卖给妓院。你说她入了洋场,要去哪里告状?

荐头找的乡女,多扬州、苏州、无锡、松江等地的民女。因为这些地方距离上海比较近,人们都知道上海工资高。知道人们想去上海找工作,便张广告说要招聘纺织厂工人。却有大批大批的女子,投入了“荐头店”的怀抱。所以你说,卖淫嫖娼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是不成立的。

禁止组织卖淫的国家,防止的就是“荐头”这样的职业出现。然而荐头依然存在,因为拐卖和组织卖淫,利润实在是太高。

欧洲一些允许卖淫但不允许组织卖淫的国家,常有所谓的“职业招聘”。打着这样的幌子,形成卖淫组织,报名者打电话过去,组织者会暗示女子“我们要做的就是那种工作”。

在中国,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在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依然有小广告假装成招聘的样子。与前者不同的是,中国的小广告能让人明确看出这工作是做什么的,这样筛选出的报名者明白地知道自己是在做什么,所以多半出于自愿。这也不是组织者良心发现,而是因为一旦人家不自愿,闹将起来,组织者将吃不了兜着走。

所以说,只要利润足够丰厚,就绝不是理论上怎样就能把控得了的了。在高压下,卖淫情况会暴缩,但一旦放开一点,情况就会难以控制。

南京沦陷之后,日本伪政府就出台了这种法律,允许“烟、毒、舞”的存在,并以此征税,管理上也很高压。这正符合了一些人所谓的“支持卖淫合法,反正禁不绝,只要政府管起来就不会有事”的想法,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以至于夫子庙和中华路等闹市区,出现了“三步一枪,五步一灯”的情景。烟馆林立,妓院丛生,卖毒的招牌比比皆是,但人家的招牌不写“大烟馆”,写的是“戒烟馆”“戒烟路”。整个南京乌烟瘴气,因此学生才发动了三禁运动。

是,性交易来钱快,国家可以管起来,从而收税,作为一项大的收入。但这么高的收入,这么堕落的活法存在着,又有谁愿意去老老实实做其他买卖呢?

贩毒多好?开赌场多好?开妓院多棒?是要靠道德品质约束大家不要这么做么?那些黑老大为什么就喜欢黄赌毒?来钱快啊,收入高啊。国家允许卖淫,你还不赶紧和朋友合伙拉个班子做这买卖,反而去工地扛活?你是不是傻啊?那没有姑娘怎么办?去引,去诱,去拐,发招聘启事,拉她下水!有竞争对手抢地盘怎么办?弄死他啊!

所以说,“有妓女,就会有皮条客,就会有后面的黑社会”,这就是其中的道理。这句话,就是大多数国家所考虑到的现实,而不是“女人愿意,男人愿意,不给钱不违法,给钱就违法”这种笑话。你看,连av产地日本以及美国(内华达州部分郡除外),都明确禁止性交易,难道他们也要跟钱过不去么?

人都是跟钱没仇的,关键是,你绝不能做杀鸡取卵的工作。为了保持人们勤奋工作的动力,并且杜绝性交易所产生的衍生罪孽。多数国家还是规定性交易违法,但真正执行,却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在它势头见涨的时候狠狠敲一下子。

这就是为何中国性交易不能合法化的原因,也是大多数国家真正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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