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积分落户评分标准
来源: 首都之窗 发布时间:2016-08-12 近日北京市公布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自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将正式施行积分落户政策。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如何申请积分落户?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 三、积分落户分值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通过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四、积分落户指标体系 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五、办理积分落户后父母、配偶、子女怎么办?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六、要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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