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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事业单位编制改革或是顺势之举

 龚蕾馆藏 2016-08-14

推进事业单位编制改革或是顺势之举

原作:龚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在介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下一步工作安排时明确表示,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

    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根据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财政补贴等具体分类,很多部门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企业编制是体制外职工或员工。

    数据表明,目前公立医院在编人员有800多万,高校在编职工有233多万,全面取消编制或是大势所趋,这不仅牵动1000万公立医院和高校在编人员,也关系着每个家庭。

    深圳、山东等省已试点取消编制,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去编制化医院,没有行政级别、所有员工不具有事业编制,医生年薪可达百万。采取按事定补的财政投入方式,财政投入不与编制人员数量挂钩,而是与医院服务质量挂钩,按岗定酬、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留住人才,盘活资源,提升幸福感。

     高校和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早在今年1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改革动态与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相关部委官员的表态,外界从这一表态中解读了两层意思,一是研究编制创新改革主要针对事业单位,二是高校、公立医院今后或将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推进事业单位编制改革,不再按照编制人数发放补贴,而是按照需要和购买服务原则投入,减轻财政压力,同时提高公益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推进事业单位编制改革,跟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是同步一致。

    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有三类,第一类是编制内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人员或职工。第二类是编外人员,包括档案内部管理和档案外部管理的编外人员。一般是企业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类是劳务派遣人员。

    按照人社部等方面的计划,事业单位编制将严控总量,对小学义务教育、公共文化、基层卫生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公立医院,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但逐步取消编制,转为全员合同聘用制。经费来源为财政补贴。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推进事业单位编制改革,有助于增强服务主动性、促进提升服务能力与服务意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改革是发展,改革是公平正义,改革是和谐共享。坚持科学发展观与经济发展改革基本规律,推进事业单位编制改革或是顺势之举。

 

    (以上仅代表笔者个人一点儿不全不足想法,欢迎指导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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