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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精神指导下的行动原则及其评述——史料摘编

 太赫兹 2016-08-15

有鉴于此,借助于欧洲历史长达千年与犹太精神的对抗经验,提炼出欧洲人所认为的犹太精神,我相信对中国仍有借鉴意义。以下摘译自以下书的第11页以下:Theodor Fritsch,Antisemiten-Katechismus,  Herm. Beyer,Leipzig 1893.

 

一、犹太人到底做了什么

犹太人看似只遵循其“宗教律法“,但实际上,他们在宗教的掩护下建立起一个政治、社会和商业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奉行同样的动机,并且隐蔽地形成一致的行动策略,那就是,剥削和压迫非犹太的族群。不管散居在哪个国家,不管讲何种语言,只要是犹太人,他们都认同这个目标,并且会协力促成之。因此,可想而知,犹太人不可能融入其所寄居的国家,不可能与这个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简言之,犹太人不可能对其寄居的国家生起真正的爱国情怀,因为他们始终认为自己是被上帝拣选出来的优等子民。纵然他们和德国人、法国人或英国人生活在一起,大多数时候也只是装腔作势地表演。

由于犹太人自认为属于特殊的群体,他们因此把所有非犹太人都视作敌人,既然是敌人,则必须使用欺诈与背叛的手段。犹太人只遵循自己特殊的道德-律法(即塔木德),因此认为自己不受所有其他法律的约束,并且有资格蔑视或违背所有其他国家的法律——不过,他们总是以一种无法被证实的方式实现这一点。

在塔木德确立的价值立场之下,只有犹太人应该被看做“人”,所有其他族群都被视作“畜生”,因此,犹太人认为其他所有族群的义务感或良知观对他们都不适用。塔木德确立的道德观鼓励犹太人对其他族群撒谎和欺骗,只要确保不公然违背法律即可。此外,更加古老的犹太戒律中还有这样的训诫:“所有族群都应为你服务,你应成为所有族群的主人”、“你应该以所有族群为食”。

犹太人潜在地以人类“天然主人”的身份自居,并相信自己的使命即在于为获得世界统治权而奋斗。但是,由于犹太人无法通过勇敢和现实的优越力量获得世界统治权,因此便转而使用其他手段——欺骗、计谋以及金钱。

犹太人相信,他们所认识到的最深刻的生活智慧就是,“金钱能统治世界”。谁拥有金钱,谁就自然是世界的主人。因此,只要能挣到钱,犹太人认为可以不择手段。在他们看来,只要能使人致富,欺骗和背叛不仅有情可原,还应该挺身而为,甚至还应该因此成圣成贤。

因此,在犹太人看来,高利贷者、小偷、骗子都不是可耻的行当。只要能有利可图,欺骗、背叛等手段就都可以粉墨登场。

在此种原则的指导下,千百年来,犹太人在其寄居的欧洲各国的所作所为可概括如下:

1.      他们通过高利贷,使许多农民、小商人、公务员家破人亡,不仅使他们在物质上一无所有,也迫使他们在道德上完全屈服。

2.      他们通过明暗合谋,把本来团结一致的商业阶层彻底瓦解,并完全接管其生意,使得那些诚实经商的非犹太人无处谋生。

3.      他们把那些诚实的手工业者排挤得无以立足,迫使这些本来可以独立谋生的工匠沦落为在犹太工厂中靠工资勉强为生的技工。

4.      他们把工资和产品的价格压得如此低微,以至于大部分诚实工作的人的生活日益艰难。由此引发诸多社会苦难和不满情绪,使得他们所寄居的国家总是处在血腥的民众暴动的危险当中。

5.      他们通过控制大众媒体,对苦难的根源做出误导性的解释,把大众的不满诱导成对政府、警察、公务员阶层的仇恨。同时,他们通过打碎各种权威,诱导和刺激社会革命的爆发。

6.      他们通过所控制的报纸使道德水准沦落,让人们整日只知道谈论色情、丑闻、犯罪等趣闻,借此在昏昏沉沉中丧失道德自觉。最终,他们改变普通大众的思维方式,使公共生活沦落到低贱的精神层面。

7.      通过操纵股市,他们把成千上亿的财富从民众手中夺走,聚敛到自己腰包,进而操控社会的各行各业。

8.      他们通过自己的组织或选派代理人影响寄居国家的立法机关,确保法律为犹太人的喜好留下更大的空间。例如,法律允许股市操纵、银行破产、毫无限制的商业自由、迁徙自由等。

9.      他们通过金钱的影响力,力图把良知泯灭的趣味渗透到社会的各行各业。如今,社会的一切似乎都可以用钱买到:官位、学位、名声、婚姻、爱情等等。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他们想尽一切办法破坏我们年轻少女的道德操守。最终的可怕后果是,在大城市沦为妓女的那些年轻姑娘中,大多数都是最初为犹太人工作的女性。

10.  他们自觉地笼络许多身居高位的人,通过金钱的影响力,促使这些人为他们服务,或者至少对他们的行为保持沉默。如果有哪个身居高位的人不受诱惑,并敢于挺身对抗,一定会在犹太人控制的媒体上遭受无端的指控与污蔑。

11.  通过金融运作,他们甚至把一国政府也置于其控制之下,导致民众完全无法企及来自政府的援手。通过他们的国际网络,犹太人使各国政府处于一种互相对抗和牵制的格局当中,以至于任何一个单独的国家都无力也不敢对抗犹太人。因为一旦某个国家这样做,其他国家就马上会群起攻之、封喉锁穴。

 

二、欧洲名人对犹太人作为的评述

1. 伏尔泰:“犹太人是一个无知和野蛮的族群,长久以来,他们贪得无厌、张狂自大,还对自己寄居其中的那些宽容且让其致富的人民充满无法化解的仇恨。”

2. 歌德:“让我对这样一个族群说什么好呢?他们祈祷永远游移不定,通过变幻莫测的行为,欺瞒诈骗那些安守本分的人们。既然这样,我们就不应容忍混杂在我们中间的犹太人:他们否则我们的文化,蔑视我们的风俗,这让我们如何接纳他们?”

3. 费希特:“几乎欧洲各国都寄居着一个强大的、充满敌意的人群,这就是犹太人。我认为犹太人之所以可怕,不在于他们有一天会找到一片土地独立建国,而在于他们对整个人类无法抹去的仇恨”。

4. 康德:“把一个族群全都看做由骗子组成,显然是不合常理的;但是,同样不可思议的是,这个族群竟然全都甘愿做生意人,他们不去争取取得寄居国公民的待遇,而是通过欺骗和剥削寄居国的人民来弥补他们的坎坷命运。”

 

三、结语

施米特在写作《霍布斯国家学说中的利维坦》一书时,犹太精神对欧洲的主宰已经到达历史的最高点。施米特并非在种族意义上厌恶和仇恨犹太族群,而是在思想层面与犹太精神对话并与之对抗。施米特选取霍布斯作为起点,并不是说犹太精神的侵蚀自霍布斯才开始发生,而是说霍布斯确立了一套全新的国家观念,逼迫犹太精神要转换策略,开始新一轮的侵蚀。我认为霍布斯采取的策略可以概括为政治上的不可知论(Political Agnostism),或曰政治决断论(Political Decisionism),这种理论为个人层面的灵知主义或曰诺斯替主义(Gnostism)留下伏笔,但并未使之走上前台。犹太精神则抓住这个缺口,把个人层面的灵知主义发扬光大,并完全压过政治上的不可知论。就此而言,启蒙传统似乎继承和发扬了犹太精神所青睐的个人层面的灵知主义。施米特深知政治上的不可知论已经无力对抗个人层面的灵知主义。但是,施米特的方案是否就是政治灵知主义(Political Gnostism),仍有待考证(虽然最近出版的Ruth Groh的书在某种意义上佐证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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