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龙;来源:麓山资本。本文获得作者授权转载。 王宝强的离婚声明丢下一颗重磅炸弹,作为一名公司法律师,笔者对其中的八卦毫无兴趣。但此中涉及股权及公司治理的部分,颇值得玩味。 亦即,从今年3月份开始,王宝强就着手进行股权调整,马蓉出局,公司回归王宝强名下。 由此,王宝强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回收了公司全部控制权。宋喆被清退,马蓉仅在有限合伙持有31.25%份额,没有表决权。 但马蓉转移家庭财产的行为则不然,这是一种性质极其恶劣、严重违反我国婚姻法的行为。依据我国《婚姻法》第6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也就是说,只要马蓉转移家庭财产的行为属实,则法院可以依法裁量,视情节对马蓉施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 若新闻所述属实,则马蓉的行为存在诸多难以理解之处: 1.王宝强多年演艺生涯,积累财富不在少数。即便马蓉出轨,按正常司法流程,亦可分得半数家产,何至于铤而走险,出此下策? 2.即便王宝强收回宝亿嵘公司全部股权,但股权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马蓉有权对半分割。换言之,就宝亿嵘的公司资产,只要马蓉按照正常的离婚诉讼流程,仍可分得一半。但转移公司资产是刑事责任,风险与收益显然不成正比; 此外,昨晚网曝马蓉与宋喆意欲出国,在首都机场被警方拦截。种种不合理究竟有何重大情由,笔者作为律师不敢妄自揣测,但如果全无压力,那么马、宋的一步步,实在也太过难以解释。至于真相如何,只能留待情况进一步明朗再做判断了。 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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