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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标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司法解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

 草帽f5nmjqxz2g 2016-08-17
一、刑法条款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条为2001年8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自 2001年8月31日起施行)所修订。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条文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根据2008年6月25日最髙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5 亩以上的;(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10亩以上的;(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耕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者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者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被毁坏林地数量达到以上规定的,属于本条规定的“造成林地大量毁坏”。需要法律帮助,我可以依法为你维权;如果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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