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8月20日起,在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郑州市国土、住房保障、林业等部门原业务受理窗口停止办理登记业务,不再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及他项权证等相关登记证明。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为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行政机构。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具体承担郑州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办证仍在农业部门 不动产登记业务包括土地、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等。依据相关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仍在农业部门受理,待过渡期后改由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机构办理。老证“不变不换”,继续有效。据介绍,此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
自8月20日起,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各区(开发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含他项权证)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8月25日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
自8月20日起,郑州市国土资源、住房保障、林业等部门原业务受理窗口停止办理登记业务,不再核发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及他项权证等相关登记证明。 8月20日至24日,相关部门与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业务系统对接及登记资料整理、移交。8月25日起,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区(开发区)分中心各窗口开始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并依法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8个分中心受理辖区业务 郑州市主城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采取“1+8”工作模式,即设立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其下属8个分中心(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其中,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受理范围为:市主城区范围内对公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各分中心的业务受理范围为:坐落在本辖区内的国有土地上个人不动产相关登记业务以及涉及集体土地上不动产相关登记业务。各分中心受理时间执行各政务大厅规定。 各中心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及各分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地址:淮河西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办事大厅 电话:0371—68868280
地址:百花路与友爱路交叉口东南角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371—67718001转8061
地址: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东 电话:0371—61179808
地址: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楼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371—60130916
地址:商城路与塔湾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371—66357157
地址: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电话:0371—56273183
地址:熊儿河路和众旺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371—67179508
地址:高新区火炬大厦二楼行政审批大厅 电话:0371—67986022
地址:经开第八大街与经南三路交叉口国龙商务一楼大厅(西门) 电话:0371—66689982 来源:郑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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