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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理性辨认生活中的内在价值

 昵称35810414 2016-08-18

本文由8月11日翟振明老师在哲思学意的微课直播整理而成。

在生活中是怎样处理情感与理性的关系,它到底是什么样一种关系?我们经常在平时处理人与人这种关系时才对此有疑问。

在讲价值判断的时候,我们经常会混淆感性与理性的关系。举一个例子,几年前,在南通有一个收养弱智儿童的孤儿院,把十三岁左右的女孩送到医院动手术,因为她们到这个年纪大概开始来例假,但是她们有点智障所以自我管理能力比较差,孤儿院觉得可以通过手术把她们的子宫动手术给割了。因为他们不仅觉得这样有利于管理,而且还觉得她们的子宫是没有用的,毕竟根据国家的法律她们这些人是不能生孩子的。他们认为这很正常,因为一直以来都有这种事情发生,所以就把这设定为合理的。这个事情后来传到社会上,大家觉得很惊讶,觉得这是丧尽天良,有人就在网上说这是特别不人道,不道德的事情。

有人说把她们送去医院动手术这种事情从理性方面来说是支持的——反正子宫放在那里没有用;但是在情感上过不了关——怎么能这样对待这些人?有人说这就是情感与理性的冲突。那么对于孤儿院的行为,理性上该支持还是不支持?或者只有感情上支持而理性上不支持,或者理性上可以支持但是感情上不能,或者两者都可以支持,或者两者都不可以支持。

如果有人说从理性上讲是应该的,那么他讲的其实是纯粹的工具理性:把目标定好了以后,我们看如何做才能达到这个目标,这个目标如果是大家同意的,没有问题的,这个工具理性是不会有争议的,最容易达到目标的一定是最好的。就像盖房子一定是省时间又省钱房子质量又好住起来又舒适,这样的方式应该是最理性的方式。但是关于目标本身是不是合理的这方面争议比较大。比如在为这些女孩着想的时候,是要尊重她们自己生活本身的内在规定、内在要求,还是要遵守旁人管理他们的要求?此时把目标设为方便别人的管理这种想法是否讲理就会产生争议。

康德是一个理性主义者,说人是目的,不能把人当工具。这在康德看来完全是理论理性的要求,价值理性的要求,实践理性的要求。只有讲理才能论证这东西,讲情感是论证不出来的。我们的情感都是偏向亲近的人,而对疏远的人说不上情感。所以在康德看来,把所有人当做对等的存在,他们都是目的,这才是讲理的,没有理由区别对待就不能区别对待。

但很多人不觉得价值判断、道德判断是有理可讲的,他们认为不同的文化或民族传统都有不同的道德判断,如果有理的话为什么都不一样。还有和身边的人比如夫妻之间,恋人之间,需不需要讲道理?有人说和恋人之间讲道理就是傻子,谈恋爱的时候一天到晚在任何地方都拿出讲理的姿势,人家都会说这人真不讲道理。为什么讲理反而是不懂道理的意思呢?把在这方面的问题搞清楚才比较有意义。

在日常生活中讲理就是为了使生活中相互冲突的东西得以避免,这是讲理的功能。生活内容本身有些是理,比如进行一些理性的思考,但还有很多事情和讲理性是没有关系的,这就是生活的内在价值。

在生活中内在价值都有哪些呢?内在价值不单单是在理性生活中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古希腊进行沉思的生活是最有价值的。但是我们说生活中不是只有这些内容,所以要看看我们生活本身要追求什么是天经地义的,追求什么是无需辩护的。

讲道理本身就是为了辩护某种东西。为某种原则或者为某种规则的有效性去辩护,按照这种规则去做事情我们就是有理的。有些内容你逼别人讲理就是不讲理,就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比如一个音乐家在创作,在旁边有一个人非要音乐家告诉他每句乐曲之间的逻辑关系,要讲出道理来,不讲就不准他这么作曲,这样要求的人一定是不讲理的,他把不属于逻辑关系的东西,硬要把用逻辑联系起来,而且不这样做还不允许,这就是霸道,霸道一定和讲理是相反的概念。还有比如谈恋爱,一方向另一方表白,说我多么爱你,另一方问你有什么道理,你为什么看上我,不说清楚就别来爱我。这要是开玩笑还可以,不然他一定是不知道恋爱这种道理本身是什么道理才会去强求在这里讲理。我爱你是不需要讲道理的,爱情是一种情感行为,为什么对你有感情我自己也不一定知道,我说知道那也只是一种猜测,我自己对这件事情的判断不一定比别人更有权威,因为这个事情的发生不是按逻辑推出来的,我不是按自己有意识的判断来决定来爱你的。而生活中爱是必不可少的内在价值,爱是天经地义的,不需要辩护的,如果你不许我爱才需要辩护,需要辩护和不需要辩护是存在分别的。当我爱上你但你爱上别人了要处理这三者的关系时候就需要讲道理,你要说为什么说你不行,因为你正在和别人恋爱。一方面是一种情感,另一方面是道理,在有冲突的时候就不能两全其美就要放弃一些保留一些,而这就要用理性去裁定了。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要把内在价值先搞定了以后,才有可能说讲理的时候什么内容是值得辩护的,对什么内容的取消和遏制需要论证。追求快乐、自由、尊严啊一般是不需要辩护的,这些内容本身不是理性内容,但我们坚持这些一定是有道理可讲的,这就是价值理性,就是用理性的方式来寻找和界定生活的内在价值和目的是什么。

所谓内在价值不是工具价值,内在价值本身是值得的,而工具价值的价值是依赖于其他东西的价值,为了某种目标才有用,而内在价值本身就是我们生活的内在要求。比如自由,尊严,生存,理想,认知,创造,爱情等等。我有一篇文章,叫人的生活至少有如下内在价值:生存,快乐、自由、尊严、思想、认知、情爱、创造,任何一个人在生活中追求这些内在价值中的一个都是无需辩护的,有些人不让你去追求才是需要辩护的,追求快乐是天经地义的,我要追求快乐你为什么不让我得到快乐才需要辩护。

当然,我们有那么多内在价值,在其中有冲突要怎么办,追求其中一种可能导致另一种有损失,牺牲某一些保留另一些这是可能得到辩护的;另一方面是你在追求这些内在价值,而别人也在追求,这也会产生冲突,这样也会限制你自己对内在价值的追求。如果追求快乐是天经地义,也没有和其它内在价值相冲突,但是有时候别人也要追求快乐,我快乐但别人就痛苦,这就需要辩护,我要限制你的追求,就要说出道理来,才有可能说服人家放弃自己的快乐为了别人的快乐。 

有时候我们的社会把要讲理性的地方搞颠倒了:在不需要道理的地方去要求辩护,而把对内在价值的限制当做理所当然,这就是本末倒置的社会和制度,就是不讲理。逐条来说就是:

1、维护生存(包括种的繁衍)是无需辩护的,而剥夺与限制人的生命需要辩护;

2、追求快乐是无需辩护的,而阻碍快乐或施加痛苦需要辩护; 

3、自由是无需辩护的,而对自由的限制需要辩护;

4、维护尊严是无需辩护的,而对尊严的损害需要辩护;

5、思想是无需辩护的,而对思想的压制需要辩护;

6、认知的追求是无需辩护的,而对认知的限制需要辩护;

7、情爱的追求是无需辩护的,而对情爱的干扰需要辩护; 

8、创造是无需辩护的,而对创造的遏制需要辩护;

没有与维护或实现人的生活的内在价值无关的其他价值,所有的辩护都是要辨明,在被辩护的行为的过程和结果中,获得的内在价值比被损害的内在价值更多或更重要,或者内在价值的实现在不同主体间的分布更合理,其他所谓的辩护,都无效。

比如说我们玩游戏得到快乐,该不该被限制,我们需要辩护么,单单从得到快乐的角度是不需要辩护的,但是人家要限制我们玩游戏那他们要怎么辩护才行?他们可以说你现在得到快乐以后就没有快乐了,或者说你现在得到快乐,但是成绩不好就没有尊严了就被别人欺负了,这是有可能能得到辩护的。还有一种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大人光玩游戏,不上班不挣钱,家里那么多人,等着你养活,这种对快乐的追求应不应该放弃呢,这时追求快乐和家里这些等着你养活的人的内在价值有冲突,所以这也有可能是辩护成功的。

所谓生活中的讲理就是说不要把生活中目的和手段搞颠倒了,不要使我们的生活中天经地义的东西被破坏了,对于不需要讲道理东西就不要去讲,讲理是为了判断某个行为在冲突面前如何做出抉择,这才是讲道理用的到位的地方,也就是面对各种选择不知道哪个更合理的时候,才真的去把讲理进行到底。

我们讲的是价值理性,不是工具理性,所以大部分人把讲理仅仅当作工具理性这是不对的。价值理性本身是要认识价值本身是什么,是辨认生活中什么是内在价值的理性,这是最重要的生活中的理性。对于内在价值,要用理性的方式去把它辨别出来,然后去维护它,发展它,实现它,这才是我们生活的真正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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