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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老赖名单出炉!千万别借钱给这七个人了,有去无回!

 小红SR 2016-08-20
烟台福山区第二波老赖名单出炉,这七个人估计在烟台很难再借到钱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对以下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全社会公布,系自然人的,在全国范围内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限制办理贷款、银行卡等;系法人、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将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姓名:李培湖
立案时间:2016年4月11日
执行法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215360元,均未履行
姓名:李平
立案时间:2016年4月14日
执行法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应给付申请执行人购房款86万元、利息30.273万元及滞纳金,均未履行
姓名:李善学
立案时间:2015年3月26日
执行法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均未履行
姓名:李旭峰
立案时间:2016年1月27日
执行法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应给付申请执行人抚育费9600元,均未履行
姓名:李雪梅
立案时间:2016年3月9日
执行法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应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1846920.32元,未履行1813920.32元。
姓名:刘刚
立案时间:2016年1月15日
执行法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应给付申请执行人购房款165000元,均未履行。
姓名:刘文玉
立案时间:2016年3月16日
执行法院: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44000元及利息、复利、罚息共计8971.28元,均未履行
(来源 公正烟台在线)
谁都遇上过借钱或者被借钱的事,或许也都遇见过借了钱,但是一直各种理由拖延时间不还的人。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但是现在借钱的成了大爷,债主反而成了孙子,也真是让人无语!

信任有时就像安全套,只能使用一次,虽然这个比喻有点“污”,但也污不过失信这种行为。诚信一旦击碎,就很难再建立起来了,因为重建比破坏,更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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