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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尊重规则 才能用心了解规则 才能利用规则(图)

 laobaobao 2016-08-22



这两天,奥运会女子4×100米项目中中国队被美国队挤出决赛的遭遇成为国内热议的话题。大众舆论众口一词讨伐国际田联让美国队单独重赛的罕见安排,义愤于中国队在赛场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然而,舆情汹汹之后,冷静回顾此事,似乎应有更深认识。首先,判断判罚是否公正,不能仅由结果导向。于我有利就是公正,于我不利就是不公,这样的逻辑,恐怕连最主观的人也是羞于启齿。

其次,“单独重赛”裁决的“罕见”,也不能就坐实国际田联偏袒某队的罪嫌。罕见不意味着不合理,“活久见”就不罕见了。

规则,是大多数人在议论裁判不公时都没有抓住的重点。重点是,国际田联的重赛安排是否符合竞赛规则,中国队被驳回的申诉是否于法有据。没有搞清楚这些,就直接得出“中国必被黑”的阴谋论,显得不但武断,而且褊狭。

事实上,根据国际田联的竞赛规则第163条第2项,当一个运动员在比赛中因为被推挤或被阻拦而影响其前进时,如果裁判认定该运动员被严重干扰,则可以判定其直接进入下一轮或进行重赛。由于里约奥林匹克体育场内弯道只有八条道,4×100米接力项目不可能有9支队伍同时参赛,所以中国在申诉中关于9支队伍同时进行决赛的提议被驳回,裁判通过重赛淘汰一支队伍。

有人又会质疑“严重干扰”的标准,认为这全凭裁判主观判断。其实,这也涉及到规则。比赛之所以要设置裁判,就是要建立一套解决赛场争议的规则。所有争议只能由裁判来裁决,而不是由观众、舆论,或者电脑来决定。判罚即便不利,甚至不合理,也应得到尊重。尊重裁判判罚,就是尊重赛场规则。

国内赛场上,对于裁判权威的不敬与对于规则意识的淡漠一样,由来已久。男足、男篮赛场上,球员、教练,甚至观众追打裁判的场面已经屡见不鲜,这已成为我国在这些项目上难有起色的一个注脚。

国际赛场上,过于强调裁判因素,也已构成某些优势项目保持竞技水平的障碍。本次奥运,中国体操大倒退,解说、媒体、前队员一边倒说“被黑”了,但总教练黄玉斌总结经验时却说:中国体操队急需琢磨透赛制、吃透规则。曾几何时,中国体操在逆境下也不可战胜。2000年悉尼奥运会,中国体操队参加奥运会16年以来首次夺得男子体操团体金牌,当时的36名裁判中,共有15人来自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等东欧国家,而亚洲裁判仅7人。

只有尊重规则,才能用心了解规则,只有彻底了解规则,才能充分利用规则。中国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实践,就是最鲜活的例证。中国从国际贸易规则被动接受者,逐渐成长为国际贸易规则的利用者,甚至是国际贸易新秩序的制定者。与此相伴的是,中国也已成为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相信在国际体育竞技领域,我们也能从守规则、用规则,直到实现定规则。

我们务必认识到,讨论公正之前应当先谈规则。

相关报道:吃透规则少吃亏:美国田径队配备专门的随队律师

昨日有一则消息,让不少国人感到解气。在男子4×100米接力赛场,改判事件再次发生,原本获得第三名的美国队赛后被宣布犯规,加拿大队获得铜牌,中国队排名升至第四,创下历史新高。

人们之所以有气,是因为头一天,女子4×100米预赛,美国队受到巴西选手干扰发生掉棒,赛后通过申诉,奥委会有关方面作了改判,美国队单独重赛,并据此成绩进入决赛,挤掉了原本可望晋级的中国女队。

对于单独重赛的“奇观”,从前日到昨日,各种“吐槽”充斥网络,有说这是“田径史上最羞耻的一页”,有说“幸亏美国金牌数第一,不然奥运会都要重开”,还有人认为国际田联与美国之间存在勾兑内幕。

本报《观点碰撞》栏目20日对相关方交涉的规则依据作了介绍,限于篇幅没有过多展开,这里我想补充说明的是,通过观察这两次前后脚的改判,我们或许可能获得超越胜负结果的更多教益,而此类收获的意义或许更深广。

我们已经知道,美国方面的申诉理由,和国际田联作出的判决依据,均是《田径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解析(2014版)》。这套“解析”指出,如果挤撞或阻挡被认为是运动员非故意的行为,或由其他方式引起,裁判长认为其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可以命令比赛重赛,或者允许受影响的运动员(队)参加下一轮比赛;致他方受影响的运动员(队)被取消资格。严格来说,这套“解析”存在漏洞,并没有明确提到“单独重赛”的字眼,美国队上诉正是抓住了这一漏洞,合理利用了规则。

反观我国所提出的申诉理由,一共四条:美国队重赛时穿了与预赛不同的比赛服装;美国在完全不同的比赛环境下自己重赛;这种情况在接力比赛中类似的情况从未出现过;中国队在预赛中已经取得了正当的晋级资格,不应被剥夺决赛权力。这些理由都“说得过去”,缺陷是缺乏具体条文支撑。

有专业人士指出,其实我们也可以援引前述条文,据理力争:既然美国队被巴西干扰,且巴西已经被罚出场,那么,就应该适用第二组全体重赛或者美国队递补进决赛的规则;单独重赛是违反规则的——只有这样,我们的表述才能“站住脚”。

试想,当争议一旦起来,无论国际田联的官员还是奥委会的仲裁者,他们其实也和我们普通人一样面临压力,也会听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纷乱的声音中如何作出抉择?“现行规则”是最好的武器。

据了解,美国田径队配备有专门的随队律师。这些年,他们通过律师“打来”的奖牌为数不少。他们对规则的理解和研究,细致到了揪每一个标点符号的地步。再反观我们,由于对规则研究不深不透,历史上和本届奥运都吃了不少亏。

四年一次的奥运会,不单单要决出奖牌多少,国家体育实力高下,它还是规则的创生地和检验场,是普及规则意识、促进人类文明沟通的大舞台。如果我们不止满足于视觉盛宴,每次能从中收获一些超越性的知识,那我们个人、由个人构成的社会,都可望在素质上有渐进的提升,对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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