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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33 开票税款信息的填写(不可不知的特殊规定)问题——全国各地解答一表汇总 | 大力税手 ...

 fzchenwl 2016-08-22

开票税款信息的填写(不可不知的特殊规定)问题——全国各地解答一表汇总

各地国税

地区口径

总局口径

关于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开票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税总财行便函〔2016〕46号)要求,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税款信息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

关于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盖章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规定:地税局代开发票部门应在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地税代开发票专用章。

旅游业、劳务派遣企业差额征税如何开具发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系列漫画:自制专用发票销货清单能否使用?

问:最近,公司购买了一大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销货方未开具销货清单,现在能否有销售方自制并打印一份销货清单?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清单必须是税控系统打印的,不能自制打印。

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以“20条服务新举措 全面助力营改增”为主题在线访谈 7月8日

[嘉和利蔡桂如]差额开票问题:以下是某省的解答,正确?

A房地产公司将一栋楼价税合计1000万元销售给M公司,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过计算这栋楼对应的土地成本为300万元。第一步,计算销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于1000÷(1 11%)×11%=99.1万元;第二步,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等于1000-99.1=900.9万元;第三步,按照上述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数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M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99.1万元;第四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4列“销项(应纳)税额”,填报(1000-300)÷(1 11%)×11%=69.37万元;第五步,A公司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行“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中,填报销售额900.9万元,并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4列“销项(应纳)税额”69.37万元,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1行“销项税额”栏次中。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从你提问的内容看,主要是申报表填报的问题,税务部门的解答符合现行政策规定。

第三只眼解读:蔡老师的问题是大家关注的问题,当然回答的内容稍有点儿含糊,当然至少说这种地方税务机关的口径,是某种程度上得到了认可。

[网友722320]我单位是一家建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有一些5月1日之前的建筑老项目,已经选择了简易计税,并且在交税的时候扣除了我们支付给分包方的分包款。现在发包方要我们提供专用发票,那么我们已经扣除的分包款部分是不是也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呢?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  谢谢提问。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可以就向发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按照规定差额扣除的分包款。

第三只眼解读: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业的分包,存在差额计算增值税,但是却是全额开具给下一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个因上扣除的分包方也是计缴过增值税的。那怕方分包方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河北国税

四、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票面栏次无法满足开具需求的,如何填写?纳税人根据业务需要,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明的信息,发票票面无相应栏次的,可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

三、关于销售建筑服务、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开具发票问题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二、关于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且同时提供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开具,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

......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应将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留存备查,并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xxxx”字样。纳税申报时,可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月,以无票收入负数冲减销售收入。

山东国税

营改增后,为保证不影响购房者正常业务办理,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开票,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预收款”。

二、关于“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问题

23号公告中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述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已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事宜如何衔接以及具体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发生上述情形在开具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开票,同时将缴纳营业税时开具的发票、收据及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已缴纳营业税”字样。 

【山东国税】2016年7月13日-15日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

2、某企业员工将自有车辆租赁给企业,并签订租赁合同,定期向企业收取租赁费,员工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开具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

因此,员工将自有车辆出租给企业并定期收取租赁费,不属于文件中取得工资的服务,因此不属于非经营活动,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

青岛国税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缴纳营业税发票需补开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补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在备注栏注明“补开营业税发票”。

五、建筑业扣除分包款凭据有何具体规定?

答:建筑业纳税人凭建筑业营业税发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的,应当是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扣除分包款的凭证。

建筑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扣除支付的分包款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备注栏应当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二)出租不动产相关政策规定有哪些?

7、国税部门为出租不动产的纳税人代开发票时,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注明不动产的租赁所属期,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三)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代开发票相关政策规定有哪些?

4、国税部门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代开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八、 发票填开时,如购买方是个人,如何填写?

答:名称处填写个人姓名或“个人”字样,“纳税人识别号”栏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栏处正常填写,“银行账号”栏可以不填。

九、 发票填开时,如购买方是属机关、事业单位性质的,如何填写?

答:属机关、事业等单位性质的,可填写其9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并在后补足6位“0”

福建国税

1.保险公司连同交强险一并收取的车船税,如何开具发票

答:保险公司连同交强险一并收取的车船税不能计入开票金额进行发票开具,但可以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备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

4.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建筑项目名称是不是直接写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内

答:建筑项目名称应填写在备注栏内。 

海南国税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北京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四川国税

十一、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入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纳税人从外部接受的电子会计资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以形成电子会计档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电子签名加载在票面右下角发票专用章处,点击可查看该张发票的电子签名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84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湖北国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可以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在发票备注栏上列明合同约定面积、价格、房屋全价,同时注明“预收款,不作为产权交易凭据”。

39.销售建筑服务、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开票时有什么特殊规定?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河南国税

问题四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房产属于2个以上共有人所有,自开发票上如何开具共有人信息?购货方名称一栏可以打印两个共有人名称,但纳税人识别号只能录入一位购买方身份证号,发票如何开具?

答复:对于共有人购买房产时,发票购货方纳税人名称一栏可以填写两个共有人,纳税人识别号一栏不填写,在备注栏内填写共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和房产地址等信息。

安徽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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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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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新疆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银川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江西国税

4、关于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问题

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时,如住宿服务购买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信息表,纳税人开具发票时需在备注栏填写住宿人姓名。

厦门国税

10.销售建筑服务、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发票开具有哪些特殊的规定?

答: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12、营改增后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税总财行便函〔2016〕4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中不含车船税额,在备注栏中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

5.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票面栏次无法满足开具需求的,如何处理?

答: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明的交易信息发票票面无相应栏次填写的,可在发票备注栏注明。

上海国税

……(3)纳税人开具发票时,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收入数额,税率栏填0,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补开营业税发票”。

吉林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江苏国税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八)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五)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什么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二、为避免浪费,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三、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宁夏国税

6.营改增纳税人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补开发票如何操作?

答: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通过新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收入额,税率栏填写零,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已纳营业税未开票”,并注明缴纳营业税的时间和完税凭证号码。同时将缴纳营业税时开具的收据、完税凭证及相关记账凭证留存备查。

内蒙古国税

营改增后,为保证不影响购房者正常业务办理,在总局没有具体规定之前,暂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房号并标明“预收款(预收%)”字样,数量单价可不填写,备注栏中须详细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房款全款等相关信息。待正式交易完成时,对预收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冲红,同时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一)销售房地产开具发票总体要求: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补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xxxx,未开具发票补开”字样。纳税申报时,补开的增值税发票不体现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

广东国税

六、发票开具1、个人住宿酒店,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开票?答:向消费者个人提供住宿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该个人属于出差,住宿后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所属单位抵扣进项税额,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开票方应在发票备注栏录入住宿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

广州国税

1、个人住宿酒店,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开票?  

答:向消费者个人提供住宿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该个人属于出差,住宿后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所属单位抵扣进项税额,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开票方应在发票备注栏录入住宿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 

甘肃国税

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已在地税申报缴纳了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的,应将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留存备案,并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完税证号码***”字样。纳税申报时,可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月,以无票收入负数冲减销售收入。

黑龙江国税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如何开具发票问题

营改增前,企业收到预收款后,开具由我省地税局统一印制的收据,作为企业开具发票前收取预收款的结算凭证。购房者持该收据可以到房管、公积金、金融等部门办理贷款等相关业务,但不能办理房证。

营改增后,为保证不影响购房者正常业务办理,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预收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货物名称”栏注明“预收房款”字样,税率暂选择“零税率”,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全款,并在“备注”栏注明“预收款发票,不得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凭据”字样,申报时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待正式交易完成时,对预收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冲红,同时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湖南国税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应如何开票?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时,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可开具纳税人自制的预收款收款收据;二是在收到预收款时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预收款”,税率选择0,税额为0。无论纳税人开具自制收据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的预收款收入均应按规定预缴税款,并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但不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正式交易完成或全额缴纳房款时,纳税人应根据最终的实际交易金额重新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对预收房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可选择在发票管理新系统中进行冲红,冲红时开具的红字发票金额不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中填列。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自行开具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金额栏填写已缴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的收入数,税率栏填0,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补开发票,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为***”。

西安国税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

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考虑到您的经营实际,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过程中,部分栏次填写时暂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受票方为其他个人(自然人)的,发票“名称”栏填写个人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栏可选择填写;

(二)受票方为非企业性单位的,发票“名称”“地址、电话”栏必填,“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栏可选择填写,其中“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受票方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发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栏必填,“开户行及账号”栏可选择填写,现金交易则可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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