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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考点

 荷香月暖 2016-08-24


2016年刑事诉讼法考点学习月

1、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 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对赵某审判是否应在少年法庭审理?

答:在少年法庭审理。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少年法庭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1)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案件;(2)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18周岁,并被指控为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的共同犯罪案件。
   



 
2、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却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在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时,认为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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