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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四宝的院长之道

 华峰哥223 2016-08-25

□本社记者 徐秋颖

   

2016年9月16日,70岁的沈四宝将正式卸任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结束其23年的院长生涯。

在此之前,他曾担任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15年,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8年。期间,还同时兼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2年。纵观其任职经历,无疑见证了中国法学教育的许多重大事件。

从学者到院长,他教研、行政游刃有余,曾荣获教育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参与了《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对外贸易法》《公司法》和《仲裁法》等多项法律的起草与修订。

在他任期之内,对外贸易大学法律系升格为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被评为全国国际法重点学科,在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首都唯一的以特色教学为旗帜的国际法重点学科。

“学校就像是磨坊,磨盘不是科研,不是造就老师,磨盘是培养学生。学校的工作应该紧紧地围绕这一磨盘转。”8月17日,沈四宝在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如是说。

近23年的院长经历,沈四宝已经桃李满天下,他的学生里有政府高官、资深法官、成功律师以及新一代的法学院院长等等。

谈及其“治院之道”,他认为治理一词并不恰当,“院长更应该是一个服务者,为老师们服务,为学生服务,并且尽可能延长对学生的服务时间,而非以毕业来论。”

   

反思教学理念及方式

 

沈四宝坦言,他的教学理念更多受其恩师魏振瀛的影响。

1965年,19岁的沈四宝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仅仅担任他班主任9个月的魏振瀛(原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在其之后的“留学、留校、任教”的重大人生选择上都给出了为师者的中肯建议,沈四宝称之为“精神靠山”。

“当老师的宗旨就是帮助学生成功”,魏振瀛这句话至今沈四宝铭记在心。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全国法律院校已有“四院四系”的规模(“四院”分别是指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学院;“四系”即是指如下4个大学里设立的4个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和中南财经学院法律系)。他认为,当年正规的法学院校数量虽少,但是质量却不低。

“如果我们把‘文革’前17年一直奉行的法学教学理念及方式,与当前的法学教学现状作一比较,还是有发人深省的地方。”沈四宝在他的演讲录《法律的真谛是实践》序言中回忆自己当年的求学体会。

一是在“文革”前,教授和老师的基本任务单一而明确,就是培养学生。这是学校工作的重心,其他一切工作都围绕着培养学生这一磨盘转。二是师生关系密切。当时刚成家的班主任魏振瀛,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去学生宿舍。第三,强调培养学生们德、智、体全面发展。

“师生关系密切到老师对你的了解有时候比自己还要清楚深刻。”他慨叹,事实上,由学校创造条件,让优秀的老师与学生们长期、紧密地联系和结合,这是造就优秀学生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

正是魏老师的言传身教,让他在日后得以悟出“一日为师,终身为友”“无高徒,何以成名师”的教学信条。

   

法学教育中断

 

正常的大学生活,沈四宝只过了一年。1966年5月底,“文化大革命”爆发。“彻底砸烂公检法”“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读书无用论”满天飞,北京大学法律系处于停滞状态。

先是停课闹革命,后是全国大串联,学生学习条件基本是没有了。沈四宝也和大多数同学一样过着“三餐两躺一场球”(每天吃三顿饭,睡两次觉,再打一场球来打发日子)的生活。

“自己学的专业突然没了,前途没了。”此时的沈四宝感到茫然。

转眼到了1970年毕业之际。这年北大、清华两校作为大学生分配中的一个特殊现象,有了留校生。根据北大校方的指示,法律系共留了9名学生,沈四宝是其中之一。

当然,按当时的要求,大学毕业生首先要去工厂、农村锻炼。作为老师的沈四宝也和同事们到北大仪器厂的车间里当铸工,这种高强度体力劳动持续了两年。在此期间,沈四宝结婚生子,完成了人生大事。

随后,1974年,26岁的沈四宝正式开始了教学生涯,担任北大法律系的第一批工农兵学员班(北大法律系74级学生)的班主任。

在北京市大兴县后沙峪北大分校,沈四宝和学生们同吃同住,“我粗略算了一下,工农兵学员学习专业的时间只占30%-40%,其余都在参加运动、劳动、搞社会调查或其他如斗私批修等活动。”

“当时法律系的张云秀教授、姜同光教授,经济系厉以宁教授都来上过课。现在看来,课程内容都较‘左’。比如把西方的公司制度当成资本主义批判而全盘否定,把西方国家的一些法治理念都当成毒草进行铲除,等等。”沈四宝回忆说。

“现在人们常用‘十年浩劫’来形容文革的漫长和破坏力。其实如果从法治和法学教育的角度,‘文革’对法治和法学教育的影响是无法用时间衡量的。”他说。

1977年,全国招生制度恢复。至此,沈四宝经历了中国法学教学“从有到无”以及“从无到有”的全过程。

   

著书立说

 

百废待兴的时期来了。1978年,全国恢复了研究生考试制度。

“一旦机会到来,就能开足马力。”32岁的沈四宝开始准备研究生考试。第一年考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毫无英语基础的他败在了英语上。其后,沈四宝每天早上5点起床背英文,将《广播英语》第二册从头到尾背下来,1979年,最终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北大法律系研究生。

1981年,沈四宝远赴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留学。

正是此次出国门开眼界,让他有了毕生奋斗的两个目标——创办一所能够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相类似的法学院,在这个法学院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能以母校为荣,并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了信心。二是能创办一个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学理念,培养学生成为一个法治人才,培养方式是从培养律师开始。重视理论的同时也更加重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另外,他们的教师队伍和我们不一样,他们的教师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曾是政府法务人员、成功的律师、合伙人、法官。而我们的老师还都是‘三门’干部(家门、校门、机关门),严重缺乏实践经验。”沈四宝解释说。

1983年,已经研究生毕业的沈四宝来到对外贸易大学做助教,主要教授国际商法和公司法。

此后10年,沈四宝潜心教学,著书立说,其中《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是“文革”后我国第一部介绍西方国家公司法的书籍,一度脱销。之后《国际投资法》《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运作》《国际商法》《中国涉外经济法》等著作相继出炉。

   

初当院长

  

沈四宝的机会来得很突然。

1994年,正值第二次改革开放高潮,待遇欠佳的教师们纷纷走出象牙塔,“上山下海”(“下海”是去市场,“上山”就是高攀、走仕途)。贸大法律系“四大金刚”出走3位,全系开会时常常不足10人。

当时对外贸易大学法律系主任冯大同教授已年满60岁,决定将接力棒交到并非自己学生的沈四宝手中。

“当时冯老师是这么说的:他年纪大了,精力不够了,你在年轻的一拨里年龄最大,是兄长,家里有事,你要担当起来。”沈四宝二话没说辞掉社会兼职,放弃了金杜律师所发起人的地位。

交班时冯教授对他说:“搞教育,要有二才(财),一个是人才,另一个是钱财。要当院长,每年起码要挣5万元用于发最低的奖金和其他费用,否则院长无法当。”因当时法学院几乎是人财两空。

沈四宝怕挣不到钱亏待了小青年们,拿出自己做兼职的存款15万存入银行,“成就当下去,不成任期3年结束就走人”。

他规划了第一届任期的“三年计划”,争取增设法律学专业,作为第一批成员进入JM试点行列;发行《国际商法》年刊,成立国际商法研究所;组建华贸律师事务所;在此基础上,创建法学院。

   

“三会”人才

 

掌舵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时,沈四宝终于有了向目标进发的平台。

刚一上任,他首先建立兼职律师事务所,“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师待遇稳定队伍,也为了使年轻教师能有更多机会参加实践。”

于是,沈四宝和焦津洪老师各拿出5000元注册了华贸律师事务所。当时的律师提成比例是三七开,即办案律师拿30%,其余70%全部交给院里支配。

没想到,律师所开始工作不到两星期,就在与人大法律系的地石律师所的竞争中获胜,接到了一个涉外仲裁案,收费15万元。系里的经济问题迎刃而解,半年之后,基本停止了人才外流。

“二才”的问题解决了,沈四宝觉得还远远不够。“以教学方法改革为突破口,走出去、请进来,不断改革我们的教材和教学内容,把法学院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培养出过硬的人才”。

基于改革开放的需要和外经贸大学的特点,在沈四宝看来,过硬的涉外经贸人才要有“三会”——会法律,又懂经贸,还能熟练掌握英语。

事实上,“三会”人才的提出带动了全院的教学理念、课程设置、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师资队伍的建设。比如在法学院的课程设置方面,除必修的法律课程外,还增加了“国际商法”“国际贸易”“西方会计”“国际金融”“进出口业务”作为必修课;又如在教学方法上,在国内法学院中率先提出了案例教学法,并编写了“国际商法”中英文教科书,实现了双语教学模式。

荣誉也接踵而至。2002年国际法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2003年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获评教育部“国际化法学人才特色专业建设点”及教育部“全国双语教学示范点”。

   

法治需民主

 

2008年8月,沈四宝卸任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回上海老家担任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这个举动在外界看来难以理解。

沈四宝解释:“在贸大工作这么多年,有成就也有不如意的地方,搞管理不够细致,有些问题处理得不够民主。如果还有一次机会当院长,我一定会注意并改正这些问题。”

于是,沈四宝成了上海大学当时人事改革的一个试点:担任一名非全日制实质院长。合同约定,一个月不少于一周在法学院工作,负责全面工作。

“法治不讲民主,法律就可能会变成工具,这就比较麻烦了。”沈四宝决心在上海大学将自己院长的权力锁在集体监督下的笼子里。

“抓‘两民一治’建设,抓民生,抓民主,讲法治。学院建立数十个内部规章,法学院重大问题处理都有规章可作依据。”沈四宝认为,在上海大学当法学院院长要比在贸大当院长时成熟的多。

结合上大法学院的特色,沈四宝提出一个口号“创特色,入主流,国际化”。建立了上海大学ADR和仲裁研究院;开辟国际化办学道路,率先成立国际化法学教学实验班,同时直接培养外国学生;建立网络状的学生实习基地。

事实上,此时,沈四宝的奋斗目标都已实现,他所创办的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在国内已有4家分所,在境内外已有20多个联盟所。年近70,他还要“边干边总结”。

2013年,67岁的沈四宝被聘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任职两年。“想到境外试试看,又是私立大学。”

热衷于“开拓”的他对新职务充满兴趣,精力旺盛,坦言与大陆法学院相比,“差别很大”。

“首先,没有大陆压力大,不像我们有各种评比,大陆法学院院长一半的精力要应对985、211、重点学科、重点基地、精英教育点等等各种名目的评比任务和填写各种表格。另一个方面就是向国家要资源。而且资源分配不均,越来越集中。”他说。

在沈四宝看来,法学院总处于评比压力下,老师忙项目,抢发表,教书育人退居二线,这种状态使得学校成了研究院,教授成了研究员。

“我希望我们有一天,老师们没有争资源、争项目、争发表的负累,可以自由地从事认为最需要的研究课题,花更多时间为学生服务,学校的工作都能围绕培养学生展开。”沈四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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