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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命在我不在天!

 慧Queen 2016-08-26

2016/08/8星期一 晴
导读:死生在手,变化由心。地不能埋,天不能煞。此之为,我命在我不在天。
序言

我命在我不在天,这句话源自于中国道家。

道家认为,宇宙是个大天地,人体是个小天地。


人既然可以探索天地,了解天地,认识天地,掌握天地,

当然也可以探索自身,了解自身,掌握自身,从而修炼自身。
1
天法象我,我法象天。

可以这么说,我命在我不在天,是人类向命运宣战的强有力宣言。

其意为个人的生命同天地一样,都是由自然之气所化生,个人的生命,能由自我决定,不由天地掌握。

守气安神,返本固根,元气不散,与天地相合。日起日落,亦动亦静。冬夏寒暑,天变我随,多则卸、少则取,随人所控。

这是一种以人为本,肯定人生价值的态度。
 
但是,在明白“我命在我不在天”对个人发展具有的重大意义之前,必须要了解一下与之相反的由来已久“天命说”。
2
束缚人性的天命说!

什么是天命说?

天命说是一种生命客体论,它强调外部世界力量的强大性,否定个人价值,否定个人能力的作用,“命中注定,命该如此”,诸如此类的语言都从间接侧面反映出了天命说得思想。
 
中国古代哲学中把天当作神,天能致命于人,决定人类命数。“天命”说早在殷周时期已流行。

从古器物发掘中所见到的甲骨卜辞,彝器铭文,“受命于天”刻辞的不只一次出现,这说明早在殷周时期,天命观就已经在人们的头脑里扎根了。
 
儒家祖师爷孔子就是位极度信命的老夫子。

他不仅信命,他和他弟子还不遗余力大肆宣扬“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佛教更是天命说积极的传播者。
 
天命观经过这些大儒学者的轮番鼓吹,其时从上到下,从统治者到平民百姓,信命的风气极其旺盛,并且根深蒂固。

信奉这种观念的结果,就是使个人的命运完全置身于外在环境的束缚,这严重阻碍了个人价值的发挥和实现,直接削弱了个人自身发展的力量和空间。
 
时至今日,天命说依然很有市场。

什么相信命运自有安排,冥冥之中一切都是注定。

这种论调,对个体发展的消极性是不言而喻的。
3
我命在我,不属天地。

而“我命在我不在天”,则是驳斥天命说的一种生命主体论。

为什么这是一种生命主体论呢?

因为它与“天命说”恰恰相反,它把人放在第一位,强调的是我们个人的价值实现以及个人能力的拓展,而不是纯粹依赖于外部世界。
 
它是对儒家和佛教天命观的直接否定。

更是对那种消极的人生观和人生态度的一种更正。
 
个人命运的好坏,并非由外在的东西所决定,而是取决于内在的自觉意志的选择,这种选择的意义在于,唤醒大家长期被天命束缚地自我意识,给个人自由发展保留一个空间,使每个人的个体价值实现成为可能。
 
一个人的选择决定了他的生命走向,所以,无论一个人是富是贫,长寿或者早夭,都是自己一手造成的。只有人本身才是主宰者,于是,生命本身就成为个人不断做出各种价值选择的结果。

没有人能决定你的命运,你的命运完全由你自己来书写。
 
这才是“我命在我不在天”的真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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