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稿作品均以组照形式展出,每组为15-30幅,不收单幅作品。 2、每组作品必须有鲜明的主题与统一风格,并且要有文字说明。 3、所有投稿将经过《2016上海国际摄影节》艺术委员会评选。 4、入选作品将于2016年12月7-11日在《2016上海国际摄影节》主展区——上海展览中心展出,并在上海市摄影家协会的网站上展出。主办者将发给作者展览入选证书。 5、不接收在历届上海国际摄影展或其他全国性展览中展出过的作品。 6、投稿作品必须为投稿本人独立完成,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确保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7、除预先声明及主办者书面同意外,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接受:所有投稿作品,主办方有权将其全部或部份复制后作为永久展出,或在媒体刊登,用于宣传本次影展,并且包括在网络上用图像数据展出,投稿者不作任何索酬。 8、本展览鼓励策展人、图片编辑等专业人士推荐。推荐人推荐作品前,必须与作者本人沟通,经同意后,方可推荐。不可推荐已投稿作品,如出现重复投稿,则以作者本人投稿视为有效投稿。 9、因展出需要,入围的投稿人须在评选结束后2周内提交足以制作20寸照片的图像数据。如作者不在规定时间提供作品或不符合展出规格,将视作放弃展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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