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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贾也:完美世界就是人人能充分地自私

 昵称20102515 201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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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没弄清楚真正意义上的自私

主流观点认为中国人太自私,个个精于打自己算盘,处处给他人设坑,极端的利己主义者。是不是这样呢?在笔者看来,恰恰中国并没有实现实现个人的“自私”,而中国人甚至根本没有明白“自私”的真正意义。

一、自私才是最大的道德

我等泛泛之辈,能做到“独善其身”其实功德无量。但是,我们社会将“独善其身”当一种“自私”。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笔者认为:人人都管好自己,少去管他人的闲事,世界会好很多。更为可笑的是,很多人连“独善其身”最基本要求没有达到,却要口口声声“兼济天下”,在这种错位的人生观指引下,我们社会涌现出太多王莽式的野心家,借着“利他”之名,行“利己”之实,成为最邪恶的“独夫民贼”!

对于那些天天喊着“我可是为你好”的人,我们必须保持警惕之心,他们无非就是以己度人者,道德绑架者罢了,其实跟天天喊着“为上帝圣战”的某宗教恐怖分子和喊着“解放全人类”的某主义的革命战士毫无二致,挺恶心的。他们往往会轻易地许诺别人,编制各种美丽的谎言,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手持心中的圣旗,红光满面地走向罪恶”!

此种案例不胜枚举,太平天国“洪教主”许诺百姓“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保暖”。看看是多么的大公无私,结果这种无私只存在于“天国”,根本无法到达人间,徒徒地满足“洪教主”比满清皇帝多造几个宫殿、多睡几个女人的个人私欲。

现在许多官员只不过大大小小的“洪教主”罢了,他们将拳手举过头顶,宣誓要为某主义奋斗终生,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虚情假义为一个遥远的主义,为一个虚幻的实体,貌似从此转型升级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事实上呢,承诺得越多,私欲越是膨胀,无非就是想捞点钱、多睡几个女人罢了。

这一点充分说明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里的观点:“任何利他系统(道德)都有先天的不稳定性,因为自私的个体会滥用它,随时准备利用它。”

须知,再高尚的道德,也无法摆脱低级的自私,或者说,自私才是最大的道德。

二、道德是人类自私的产物

为什么说“自私才是最大的道德”呢?

“自私”是人的天性,而所谓的“道德”则是后天性的。众所周知,人是社会化的产物,而恰恰是分工导致了人类的社会化,从而形成我们人类的文明。你看看,男女分工、脑体分工、产销分工……各种分工需要大家协作,如此导致个体越来越离不开群体了。既然人都是自私的,都有逐利的原始冲动,那就必须建立一种规则,确保人们依然可以“自私”起来,这样样需要创造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赢”局面,于是“道德”就应运而生了。

人类发明“道德”规则,并用“道德”约束别人的初衷就是人的自私,它是一种群体智慧,是个体为确保私利让渡自己部分利益。因此,群体的“道德”恰恰是源于个体的“自私”的,只不是个体“自私”的放大,属于群体的“自私”,质而言之,是更大的“自私”。

也正因为“人人皆自私”,导致这种规范必须是“双向”的,你对我“道德”,我也对你“道德”,是一种动态“平衡体系”。在这种体系之下,任何单向的“道德”要求都是在耍流氓,其本身也是极不道德的,就像官员吃喝嫖赌,而求民众清心寡欲一样无耻,因为这根本不平衡,不符合人自私的本性,势必激起民间的反抗。

理解这个动态“平衡体系”并不是件难事。任何一种制度的社会,任何统治者不可能单方面要求被统治者的,任何被统治者势必也会要求统治者的,就像中国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普通老百姓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圣君明主”的“道德”,你必须保障我们的私利。

然而这也恰恰反映了“道德”的“自私”,甚至可以群体的“道德”本身就是“自私”的产物。它只不过群体中强权者共谋的产物,谁有权力就能可能制定符合其私利的“道德”,也就是通过一系“道德”规则,实现他们的“自私”的最大化。

要理解这样的“道德”规则 也是很容易的。看看奴隶社会的道德、封建社会的道德、资本主义的道德等各种道德,都是一副“吃人”的本相啊。比如在中国传统的男权社会,女人“三从四德”就一种“道德”。这一点也恰恰说明:“道德”只不过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关键是谁来制定道德规范。

三、中国还不能充分地自私

可以这么说,人人自私才是最完美的世界,只有自私才知道私有产权的重要性,才懂得尊重和不侵犯他们的私人产权,而我们国家所缺乏的恰恰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私,才导致个人的权益被人肆意地侵犯。

有人说,中国人都很自私,而且自私到极致了,你还居然要提倡和尊重他们的自私吗?你这是要“以毒攻毒”呢,还是想让中国社会“恶贯满盈”?这不是瞎扯蛋吗?这根本不扯蛋,中国人缺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私”,我们要义无反顾地提倡真正意义上的“自私”!事实上,我们的法律和制度都没有很好保护人的“自私”,才导致某些人肆意地“损人利己”起来。

大家都认为商人制假售假是“自私”,严重侵犯我们消费者的私利,该怎么应对呢?最好的办法,就应该给予“自私”的消费者相应的制衡的权力。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商人可以自私,难道我们消费者就不可以自私一点?我需要假一赔十的权力,需要让你赔到破产的权力,让你的“自私”来和我们“自私”实现一种动态的“平衡体系”。

再比如,最近各种令人心痛的电信诈骗,我们看到各路骗子谋财害命是“自私”的、电信部门见钱眼开是“自私”的,执法部门尸位素餐也是“自私”的,而且他们是极度变态的“自私”,而他们的“自私”恰恰侵犯了最广大人民的“私利”。难道我们不能正大光明地说:我们也是自私的,我们需要保护自己,需要保护自己的老人和孩子,用自己理直气壮的“自私”来对抗他们这种丑陋邪恶的“自私”?须知只有人人充分的“自私”,才能达到真正的“共赢”平衡关系。

人人真正地“自私”起来,你侵犯我,我有权反制,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合作”机制,最终出现“利他”主义,而明显的利他行为实际上是伪装起来的自私行为。如果能够真正理解这一点,那就不再相信所谓的“免费”的东西,相信所谓的“天上掉馅饼”。在“人人自私”的环境里,免费的东西从来都是最为昂贵。人们容易上当受骗,就是因为自己“自私”,忘记了对方可能更为“自私”,只是抛下一个诱饵。同理,许多政客许下美丽的诺言,也可能只不过是个诱饵罢了。你信“我只想为让你能够发财”,代价恰恰是你让他发财;你信“我全心全意为你服务”,代价恰恰是你为他服务——因为大前提就是人人皆自私,自私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储存在基因的里的东西,谁也无抗拒的。

结语

自私是人的本性,一个正确的三观是建立在自私上的。“道德”是长期的“自私”,而“自私”是短期的“道德”。

人类历史也告诉我们:只有人人充分的“自私”起来,并且理解人的“自私”,才可能确保大家的私权不受侵犯。西方社会的民主就是“自私”的产物,所谓人人一票,这是一张非常“自私”的一票,且不能随随便便让渡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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