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自主择业享受公务员医保报销须知 1、报销标准: 沙坪坝区公务员普通门诊报销标准如下:退休人员年度累计门诊费用800元以内由个人自付,800元至2200元报销90%;在职人员年度累计门诊费用800元以内由个人自付,800元至1900元医疗费,≥45岁报销85%,<45岁报销80%。 2、报销范围: 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均属审核范围。治疗费、材料费单张发票金额超过一千元的需附门诊病历和治疗清单,否则不予报销。药品费发票必须附医院处方,报销时发票与处方一一对应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在药店购药,必须持医保定点医院盖“同意外购”章的处方,药店需在处方和发票之间盖收费骑缝章,发票上要有姓名、日期、金额、药品名称及数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律不予报销。特病药品不在报销范围内。 3、所有报审发票期限必须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0日。 4、军转中心将于一个季度后将报销费用打入退役金卡。届时将短信,微信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