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KOKOKOKO9 2016-08-31
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日期:2016-08-30来源: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保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按照我校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的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向有关导师和研究生传达。

本通知中所涉及的文件、表格均在附件的文件夹中。

一、申请答辩人员范围

1.2016年上半年推迟答辩的研究生(博士、各类硕士);

2.2015年12月以前开题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

3.联考教育硕士:根据“关于对超学习年限的联考教育硕士的公告”(2014年11月发布http://www.yjs./show.aspx?id=4108&cid=32),“联考教育硕士应在入学4年内申请学位,最长不超过5年,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学位处理”,学号J11的联考教育硕士务必于本次申请学位,学号J12、J13的学生抓紧进行学位论文的写作工作。

4.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以下称免师硕士):

请学号124***的免师生教育硕士抓紧进行学位申请工作,最迟于2017年上半年申请学位,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学位处理。相关情况见“关于对2012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公告”http://www.yjs./show.aspx?id=4579&cid=8 。

二、预答辩与预审读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过程管理,请各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说明》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组织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和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读工作。博士生均要组织预答辩,全日制硕士、免师硕士均需进行预审读工作,联考教育硕士和同等学力学员的预审读工作可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按比例进行,比例控制在申请答辩总人数的50%,通过预答辩/预审读的学位申请者方可办理学位论文送审手续。

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外审未通过以及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并被通报的研究生必须严格进行预审读工作。

三、资格审查(时间:9月6日--9月23日)

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所学专业规定的学分,且成绩合格。

2.学位申请者(博士、硕士),在学期间产出的学术成果按《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执行;教育博士按《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学制4年)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成果要求按《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执行。

 科研成果未达到相应规定的研究生,可申请“双盲双优”评审,该评审的要求见《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符合规定并愿意参加“双盲双优”评审的研究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双盲双优评审申请表》。

所有博士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所有硕士研究生(不含同等学力人员)的答辩资格审查工作委托各培养单位自行审查。

凡符合要求和条件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批表》,并在相应的栏目签字加盖公章。研究生秘书必须审核申请者科研成果原件,用稿通知必须由导师签字并承诺其按时发表。学院(中心)审核合格的《答辩资格审批表》交到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老师处,签署学位评定分会审核意见。

3.获得研究生培养基金(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中央高校自主科研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项目)资助的研究生,必须达到相应科研成果的要求,并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文汇楼517室)办理结题手续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工作。

4.同等学力学员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向学位办提交如下材料:

①《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

②提交在本学科领域内重要或重要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必须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二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为导师)。学校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同等学力学员资格审查由学位办负责,资格审查通过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经学位办审批后,可去学院办理后续学位申请工作;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送审由学位办负责,具体送审工作程序见本通知第四项第二点学位论文送审中关于学校的要求。

四、学位论文送审(时间:9月10日-9月26日)  

本学期,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均进行盲审,盲审论文格式的要求见附件。

论文外审时间不少于45天,9月28日-11月15日为外单位专家评审论文阶段。

(一)博士生论文送审:每篇博士论文送审5位专家,送审论文为电子版(PDF盲审论文格式)。论文送审安排如下:

(1)博士生论文送审:博士学位论文统一由校学位办组织送审,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评审,按照学位中心的要求学位论文必须于9月28日送出(提交上传PDF盲审论文格式的电子版);因此,学位办受理提交论文的时间为9月26日前,请务必按期提交。

(2)博士生在办理学位论文送审论文的手续时,请准备如下材料:经秘书老师签字盖章的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学校的规定)、预答辩简表、符合盲审论文格式的纸质版学位论文一份(自评表一、二夹在论文中,该份论文留存学位办备份)、与纸质版学位论文一致PDF盲审论文格式的电子版(命名与检测版本一致,将自评表一、表二插入学位论文目录页之前,可将自评表和论文分别转换成pdf格式,之后插入)、学位论文信息电子版excel格式(信息表见附件3,以学院+姓名 命名,该信息由学位办工作人员汇总后提交学位中心),学位论文和论文信息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yjsxwb@(邮箱名是“研究生学位办”6个字的首字母)。

(二)硕士生论文送审:硕士论文以盲审的方式送审2位校外专家,硕士送审分为学校送审和学院送审,具体要求如下:

学校送审:学位办确定的匿名送审的学位论文(名单见附件1)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由学位办负责送审。

需办理如下手续:第一步,研究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将此单提交研究生秘书老师,同时提交PDF盲审论文电子版(该论文即为送审版本);研究生秘书老师检测后合格的论文,需在学位论文检测报告单上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第二步,研究生到学位办(文汇楼518室)办理送审手续,并提交如下资料:经秘书老师签字盖章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学校的规定)、预审读表、盲审论文格式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份(与电子版论文同一版本,该份论文留存学位办备份),送审受理时间截止9月26日,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

(2)学院送审:各培养单位的送审由研究生秘书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电子送审,相关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

 要求研究生按如下程序完成论文提交工作:第一步,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并提交研究生秘书老师;第二步,向研究生秘书老师提交PDF盲审论文电子版(该论文即为送审版本);

研究生秘书老师对提交的PDF盲审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论文直接在系统内派送外审。学院送审时间参照学校安排,最迟不得晚于10月8日。

    (三)学位论文检测

所有的学位论文在送审之前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在所属学院进行,学校将对各分会检测情况实时抽查,随时将抽查异常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各分会检测的总体情况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通报。

学位论文检测版本均为PDF格式,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命名要求如下:

学院代码+学号+姓名,示例001+B13001+张三。

规范命名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经导师签字同意填写完整的“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一并提交给研究生秘书老师,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论文送审等工作程序,检测不合格者按照学校规定处理,具体规定见附件。

(四)送审结果的处理

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2篇未通过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有1篇未通过者,研究生和导师可向分会提出加审申请,由所在分会审议决定是否重新送审。为及早处理论文送审中的特殊情况,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将评审意见书交回学位办。申请学位论文加审的研究生须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重评加审申请表》。

五、论文印制

1.送审论文:本学期学位论文采用论文评审系统电子送审,因此,送审的论文印制1本用于备份,学院送审的论文在学院备份;学位办送审的论文在学位办备份。

所有研究生均可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论文封皮,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硕士(同等学力、联考教育硕士)的论文封皮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分;论文封皮由研究生秘书老师负责在学位办统一领取。

2.印制答辩论文:11月15日前,根据外审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印制,该论文用于答辩,印制好的答辩论文应提前送达答辩委员审阅。

3.印制存档论文:12月9日后,答辩通过后,作者应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和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定稿,经导师审核后再次印制存档,用于存档的博士论文、学历硕士论文各需5本,同等学力、在职联考教育硕士论文各需3本。

        六、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学位申请书》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通过、论文送审评阅通过的研究生方可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统一发放《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学位申请书》(每人一式2份),申请人按照要求分步骤认真填写。

      七、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及组织答辩(时间:11月15日—11月25日)

由导师组按以下要求确定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或七名同行专家组成,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二人是校外的专家,三人以上为博士生导师;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要求答辩委员中,至少一人是校外的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还要求至少有一位是社会事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3.各答辩委员会中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答辩秘书。

4.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委员会批复由学位办统一提供),《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编上与批复相同的批准号,以分会为单位统一报学位办备案。博士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报学位办审批。

申请者欠学费或住宿费则不予进行答辩。

5.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聘为答辩委员会的成员。

答辩过程中,博士生用于报告论文和答疑的时间不少于1.5小时,硕士生不少于1小时。学位申请者的思想品行等综合表现、学位课程成绩、论文工作、科研成果及评阅意见等情况,由指导教师或教研室指定的有关人员介绍。答辩记录必须由答辩秘书独立完成,不允许由他人誊抄。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硕士生可在一年内再申请答辩一次,博士生可在两年内再申请答辩一次。

        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11月25日—12月5日)

各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前,由分委会秘书统一将学位论文最终版(此版论文应与提交给图书馆、学位办的论文版本一致)进行论文复审,文字复制比超过15%以上不可提交分会审议。

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查学位申请者的资格、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等。审查决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审查博士学位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名单并负责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相关情况。请各分会秘书及时将会议材料准备好,提交分委员会讨论。

各分会的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汇总票原件报送学位办,各分会留存复印件。

各分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的答辩简况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6年12月9日前提交学位办。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时间:12月中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审查决定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十、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本学期及2017年上半年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一并进行,工作安排将在2017年5月中下旬发布通知,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者关注研究生教育网,并与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保持联系。

十一、档案材料的形成(时间:12月10日—12月30日)

各培养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档案归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将所有研究生的档案材料整理完毕。

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须向学校图书馆提交(12月20日-12月30日期间,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http://www.lib./的“学位论文提交系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与最终定稿的印刷本一致),同时电子版论文须由培养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校学位办。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保密备案表》提交相关部门(备案表下方有提示),并请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相关注意事项”,在学位办领取《陕西师范大学保密学位论文密封袋》,由研究生本人亲自密封论文;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密封在密封袋中的纸质版提交所在学院保留,待解密后提交学位办。

研究生院

                                                    2016年8月30日

 

附件 

1.2016年下半年抽审硕士学位论文名单.xls

2.硕士答辩相关表格及资料下载.rar

3.博士答辩相关表格及资料下载.rar

4.答辩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该表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填写,学期末电子版交学位办).xls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