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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深圳“冲绿灯”正式开罚 两种情形可免罚

 大乘珠宝 2016-09-01

经过一番酝酿、实践、争议和修正之后,深圳交警在8月31日终于推出深圳版“冲绿灯”违法行为准则,车主们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仍强行进入路口,将面临罚款300到500元的处罚。9月1日起深圳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正式对深圳首批21个路口开展执法严查“冲绿灯”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此前报道了深圳“冲绿灯”的法律依据及其要则,“冲绿灯”是指机动车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即使在绿灯状态下,也不得进入路口;违规强行进入的,即是“冲绿灯”。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处三百元罚款;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五百元罚款。

按照深圳交警8月31日最新出台“冲绿灯”的认定细则,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机动车仍强行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交通违法;对多辆车同时强行进入路口的,均认定为“冲绿灯”。

■延伸

当事人不服交警处罚可提出申诉

在深圳市交警局公布“冲绿灯”认定标准后,不少市民表示对政策仍然存有疑惑。31日,深圳市交警局综合处法制科副科长王海弟对认定标准进行解读。

“车主行车前要看前方交通是否在阻塞,如果道路车辆处于缓行状态(非停止),深圳交警不会认定为‘冲绿灯’。”王海弟介绍,道路交叉路口内,是指停止线内侧的交叉口区域。进入路口,是指车辆整体越过了停止线。交通阻塞是指行驶方向的车辆排队等候,队尾车辆溢出到交叉路口内(以车辆车身超出斑马线靠路口中心点一侧边缘为准),妨碍了其他车辆通过路口。

王海弟表示,如果当事人不是很确定的情况下误“冲绿灯”,可以向深圳交警提出申诉,深圳交警执法的时候也会进行一个裁量。“我们电子警察自动抓拍后并不是直接开罚,还需要后台人工审核,审核过程将尽量考虑到合法性和合理性,酌情作出处理。”

王海弟表示,在执法时深圳市交警局会通过采集一段视频资料,完整记录机动车在行驶方向信号灯为绿灯或黄灯状态越过停止线进入路口,并在其他方向信号灯为绿灯状态时仍未离开路口,影响其他方向机动车通行的。“同时我们还会采集三张执法图片,人工对证据中的执法要素进行校核。”他说。

■温馨提示

●认定为“冲绿灯”的情形

1.直行方向交通阻塞的,直行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2.左转、直行、右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各车道内车辆均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

3.左转弯方向交通阻塞的,左转弯车道内车辆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其他方向车道内车辆可以正常通行。

●不认定为“冲绿灯”的情形:

1.服从交通警察或者警务辅助人员的指挥,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

2.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记者/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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