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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行政区划沿革(1949—2016)

 邓超越梦想 2016-09-01
  1949年北京市行政区划

  1949年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北平市人民民主政府宣告成立。1月在原国民党时期20个区的基础上临时划定32个区,4月将32个区合并为26个区,6月接管任务完成后调整为20个区。经过扩界和局部变动,市辖面积扩大548平方公里,人口增加2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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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1949年10月1日起,北平市更名为北京市,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1949年12月9日上午9时,北京市人民政府举行就职典礼。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典礼亦同时举行。至1949年底,北京市辖20个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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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12个)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八区       第九区       第十区

  第十一区      第十二区

  郊区(8个)

  第十三区      第十四区      第十五区      第十六区      第十七区

  第十八区      第十九区      第二十区  www.xzq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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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9年1月,大兴县北部南苑市和六区(海子区)划归北平市。

  ◎ 1949年2月2日,北平市和平解放后,临时划定全市为32区。其中:城区仍沿用旧行政区划,分为12个区,即内一区~内七区改为第一区~第七区、外一区~外五区改为第八区~第十二区;郊区除了保留旧有的8个区,即郊一区~郊八区改为第十三区~第二十区,将新划入北平市军事管制区域内的河北省邻界地区分为12区。南苑区为第二十三区,丰台区为第二十五区,长辛店区为第二十六区。4月实施。

  ◎ 1949年5月,田村、模式口、高井、五里坨、三家店等地划归第二十七区。

  ◎ 1949年6月,华北人民政府批准:将北平市南郊边缘地区恢复原来建制。即将黄村等46个自然村和丰台南端的高家堡、谷泉庄、立垡、鹅坊等4个村、划归河北省;长辛店南郊的岗洼、温庄、大岭等12个村划归察哈尔省;将昌平县的西北旺、东北旺、后厂、后营、傅家堡等5个村划归北平市。同时结合区域调整,将郊区的第十三区至第三十二区合并为8个区,即:将原十三、十四两区合并为第十三区;原十五、二十三两区合并为第十四区;原十六区新市区以南与原二十五区的高家堡、谷家庄以北地区合并,改为第十五区;原十七、十八两区和原十六区新市区以北以及昌平县划入的西北旺等5个村,改为第十六区;原十九、二十两区合并改为第十七区;原二十六区岗洼、温庄以北地区改为第十八区;原第二十七区改为第十九区;原第二十八区改为第二十区(减少12个区,其中合并5个,交出7个区)。7月1日实施。

  ◎ 1949年7月,北京市第十八区永定河西岸稻田、大宁、军留庄、保合等12个行政村及8个自然村划归良乡县。

  ◎ 1949年8月11日,根据华北人民政府指示将通州市移交给河北省。

  ◎ 1949年12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门头沟东南方的里外十三村原属第二十六区(长辛店),现划归第二十六区(门头沟)管辖。

  1950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将北京市城内12区调整合并为9区,郊区为7区。

  至1950年底,北京市辖16个市辖区,其中9市区、7郊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市区(9个)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八区       第九区

  郊区(7个)

  第十区       第十一区      第十二区      第十三区      第十四区

  第十五区      第十六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0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将北京市城内原有的12个区,调整合并为9个区。划内城区为5个区,外城区为4个区,依次定为第一区至第九区;并将邻近城区的关厢分别划归毗邻的城区各区管辖。郊区为7个区。

  ⊙ 1950年6月:将第二区由原内二区与内四区的马市大街、羊市大街、阜成门大街以南地区合并,第四区由原内四区(除马市大街、羊市大街、阜成门大街以南地区外)和内五区地安门大街、旧鼓楼大街以西地区合并。原第六区与第七区合并,成为第五区,原第八区与第九区合并,成为第六区,第十区改为第七区,第十二区改为第九区,第十八区合入第十五区。

  ◎ 1950年6月9日,北京市第十六区人民政府从乐家花园迁至太平庄2号。

  ◎ 1950年8月,将城区和郊区的区名衔接,即原第十三区至原第十七区,依次改为第十区至第十四区,原第十九区和原第二十区,依次改为第十五区和第十六区。

  ◎ 1950年10月9日,(?)批准:河北省昌平县黑龙潭划归北京市第十三区。

  1951年将河北省昌平县所辖的明十三陵及其附近的第二区的自石牌坊、大官门、仙人洞、东西山口等5个村以北地区全部划归北京市。

  至1951年底,北京市辖16个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市区(9个)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八区       第九区

  郊区(7个)

  第十区       第十一区      第十二区      第十三区      第十四区

  第十五区      第十六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1年4月7日,北京市郊区委员会决定:第十三区所辖的东杨坨村划归第十五区。

  ◎ 1951年4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阜成门关厢包括北至马尾沟、西至铁路线、南至月坛和南营房之间地区划归第二区。

  ◎ 1951年4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西直门关厢包括博物院路、北礼士路、马尾沟以北地区划归第四区。

  ◎ 1951年7月,将动物园地区划归第四区。

  ◎ 1951年11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昌平县所辖的明十三陵及其附近的第二区的自石牌坊、大官门、仙人洞、东西山口等5个村以北地区全部划归北京市,设立明十三陵管理委员会。

  1952年北京市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7月,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良乡2县部分地区划归北京市。北京市行政区域面积增加1961平方公里,增加人口13.1万人。

  至1952年底,北京市辖13个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市区(7个)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郊区(6个)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2年6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城内和郊区的16个市辖区,调整合并为13个市辖区。将城区内由9个区,调整合并为7个区;郊区由7个区,调整合并为6个区。9月1日起实行。具体为:

  1.撤销第五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第一、二、三、四区。

  2.撤销第九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第七、八区。

  3.撤销第十四区,以德胜门至清河镇的马路为界,其东划归第十区、其西(包括清河镇)划归十三区。德胜门关厢划归第四区。

  4.将北郊安定门关厢划归第三区。

  5.第一区更名为东单区;第二区更名为西单区;第三区更名为东四区;第四区更名为西四区;第六区更名为前门区;第七区更名为崇文区;第八区更名为宣武区;第十区更名为东郊区;第十一区更名为南苑区;第十二区更名为丰台区;第十三区更名为海淀区;第十五区更名为石景山区;第十六区更名为门头沟区。

  ⊙ 1952年9月:由景山围墙东南角顶点沿景山前街南侧向西至三座门牌楼,再向南沿筒子河岸西至筒子河西北角顶点,以南归西单区,以北归西四区。由景山围墙东南角顶点沿景山东墙向北,再沿北墙向西至地安门大街南口,又沿地安门大街东侧、鼓楼西墙、旧鼓楼大街东侧,直至北城墙以东归东四区,以西归西四区。由筒子河西北角顶点向西,经北长街北口,沿三座门南侧接中南海围墙,又沿北海大桥南侧、文津街南侧、西安门大街南侧,直至西安门,再沿西黄城根东侧向西至马市大街东口,沿马市大街北侧、羊市大街北侧、阜成门大街北侧至阜成门,以北归西四区,以南归西单区,阜成门关厢归西单区,西直门关厢和德胜门关厢(包括冰窖口、后九条、东花枝胡同、张接大院等区域)北归西四区。

  ◎ 1952年7月23日,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县第一区的7个村、第四区的22个村、第五区的46个村以及良乡县的东营村等3村划归北京市。

  ◎ 1952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石景山区所辖的三家店、东杨坨、五里坨、黑石头等村划归京西矿区。

  ◎ 1952年9月,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宛平县和门头沟区,设立京西矿区。以宛平县、门头沟区及河北省房山、良乡二县划归北京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其中原属宛平县的北安河等9村划归海淀区。

  1954年

  ◎ 1954年,北京市第196次行政会议决定:将安定门外公路以东、转角楼以西、土城以南地区划归东四区管辖。

  1955年

  ◎ 1955年4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南苑区杨家园乡的杨家园、韩家馆、丁家坑以西的11个村划归崇文区。

  ◎ 1955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委员会从太平庄2号迁至海淀镇泄水湖1号。

  ◎ 195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1955年8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决定:

  1.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

  2.东直门关厢划归东四区。

  3.将马甸村土路以南、什方院东土路以西、德清公路以东地区划归西四区。

  4.将东郊区的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和东便门外大桥以东地区划归崇文区。

  5.南苑区杨家园乡12个自然村划归崇文区。

  ◎ 1955年12月21日,北京市民政局([民民霍字1763号])批复:将东单区的朝外大庭房划归东四区;东四区的八条下坡归东东单区。

  1956年,划入昌平县全部(高丽营镇除外)和通县的7个乡。增加面积1604平方公里,增加人口29.2万人。

  至1956年底,北京市辖14个市辖区(7市区、7郊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市区(7个)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郊区(6个)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昌平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6年3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5次会议决定:

  1.撤销昌平县,将昌平县所属行政区域(高丽营镇除外)划归北京市,并命名为昌平区。

  2.将河北省通县所属的金盏、长店、北皋、孙河、崔各庄、上新堡、前苇沟等7个乡归北京市。

  ⊙ 包括孙河、东窑、北马房、长店、金盏、雷庄、北皋、东营、崔各庄、善各庄、马泉营、何各庄、前苇沟、后苇沟、北甸、西甸、上新堡、下新堡、黄港、康营、三岔河、张万坟等22个行政村划归北京市东郊区。

  ◎ 1956年3月17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第12次会议决定:

  1.将原属东郊区的后屯乡,划归海淀区由清河镇管辖;

  2.将原属海淀区科学大路以东的真武庙、南营房、三里河3个乡划归西单区,新建和合建真武庙街道办事处及南营房街道办事处;

  3.将原属科学大路以东的百万庄乡及文四路以东地区和北太平庄东部地区,划归西四区,并入博物馆街道办事处和德外街道办事处;

  4.将原属京西矿区的五里坨、黑石头、高井3个乡划归石景山区,合并为五里坨乡;

  5.将原属京西矿区的大灰厂乡和卧龙岗乡的栗园、大沟两村,划归丰台区,并入张郭庄乡;

  6.将原属南苑区的镇国寺乡的角儿堡、小草桥、镇国寺3个自然村,划归丰台区,并入草桥乡;

  7.将原属丰台区的南蜂窝乡西便门火车站以东部分地区,划归宣武区,并入广安门街道办事处;

  8.将原属海淀区的八大处乡划归石景山区,并入黄村乡。

  1957年

  ◎ 1957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河北省大兴县所属的新建乡,划归北京市。北京市决定该乡划归南苑区。

  ◎ 1957年10月,彭庄(永定门火车站)地区划归崇文区。

  ◎ 1957年12月4日,国务院批准:河北省顺义县的中央机场场区和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东郊区。北京市决定暂由东郊区管辖。

  1958年3月,河北省通县专区所属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等5县及通州市划入北京市。其后撤销西单、西四2区,合并设立西城区;撤销东单、东四2区,合并设立东城区;撤销前门区,并入崇文、宣武2区;东郊区改名为朝阳区;撤销石景山区,分别划归丰台区、海淀区和门头沟区;京西矿区改名为门头沟区;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合并设立通州区;撤销良乡、房山2区,合并设立周口店区;撤销大兴县,改为大兴区;撤销南苑区,划归朝阳区、丰台区和大兴区;撤销顺义县,改为顺义区。1958年10月,河北省所属怀柔、密云、平谷、延庆4县划入北京市。

  北京市第四次扩界,共增加面积11988平方千米,增加人口217.9万人。至1958年底,北京市辖13个市辖区、4个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3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周口店区      大兴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4县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8年2月25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昌平区的东小口乡划归海淀区管辖,撤销东小口乡建制,并入清河镇。

  ★ 1958年3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2次会议决定:将原属河北省的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5县和通州市划归北京市领导。

  ◎ 1958年4月8日,国务院【政内齐字第42号】批复:撤销前门区,原区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崇文、宣武2区。1958年5月10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第7次全体会议通过:原该区自正阳门西边城门口,沿正阳门内大街西侧至珠市口,以东划归崇文区管辖,以西划归宣武区管辖。

  ◎ 1958年5月3日,国务院【政内杨字第69号】批复:

  1.撤销石景山区,原辖区的大部并入丰台区,田村、西黄村两乡划归海淀区,五里坨乡划归门头沟区。

  2.东郊区改名为朝阳区;京西矿区改名为门头沟区。

  ◎ 1958年5月16日,国务院【政内杨字第82号】批复:

  1.撤销西单、西四2区,将原2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西城区。

  2.撤销东单、东四2区,将原2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东城区。同时将东单区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朝阳区。

  ★ 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7次会议【议字第38号】决定:

  1.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将原通县、通州市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通州区。

  2.撤销房山、良乡2县,将原房山、良乡2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周口店区。

  3.撤销大兴县和南苑区,将原大兴县和南苑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大兴区。

  4.撤销顺义县,将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设立顺义区。

  ⊙同时调整部分区的行政区划:

  1.将原南苑区所属的南苑、大红门、东铁匠营、右安门街道办事处和槐房乡,划归丰台区;红星、西红门、鹿圈、旧宫(包括通县的碱庄、双桥村)、金星5个乡,划归大兴区;小红门、十八里店、老君堂3乡,划归朝阳区;

  2.将原通县所属的公主坟、咸宁侯、长营、楼梓庄4个乡和康村、羊坊村划归朝阳区;碱庄、双桥两村划归大兴区;(1958年4月1日)

  3.原良乡县所属的魏各庄、岗洼、稻田乡和羊圈头,划归丰台区;

  4.将原京西矿区的金鸡台、莲花庵、大安山、柳林水、长操、南窑、佛子庄、黄山店、歇息岗、坨里、河北12个乡,划归周口店区。

  ◎ 1958年8月,海淀区的北安河、温泉两乡划归昌平区,西黄村乡划归丰台区。

  ◎ 1958年9月,朝阳区的西马庄、竹木厂、邓家窑、纪庄、许家场5村划归通州区。

  ★ 1958年10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决定:将河北省怀柔、密云、平谷、延庆四个县划归北京市。

  ◎ 1958年10月,将通州区的双桥人民公社(含崔各庄乡)划归朝阳区。

  ◎ 1958年10月,昌平区的先锋公社大部,及北安河、温泉、苏家陀、白水洼(除东陀地区)、永丰屯3个乡,及阳坊乡的前沙涧、后沙涧、车耳营、聂各庄4村,以及并入红旗公社的原回龙观乡唐家岭、土井两村划归海淀区。

  至1959年底,北京市辖13个市辖区、4个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3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周口店区      大兴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4县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9年11月,将密云县的甲山、茶棚两村划归顺义县。

  ◎ 1959年11月,海淀区的原东小口乡大部(除南部南马房、河北等村外)划归昌平区。

  1960年,撤销昌平区,恢复昌平县;撤销顺义区,恢复顺义县;撤销通州区,恢复通县;撤销大兴区,恢复大兴县;撤销周口店区,恢复房山县。

  至1960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等8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通县、大兴、房山等9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8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9县

  房山县(城关镇) 大兴县(黄村镇) 通 县(通州镇) 顺义县(城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昌平县(昌平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次会议通过:

  1.设立昌平县,撤销昌平区,以原昌平区的行政区域为昌平县的行政区域。

  2.设立通县,撤销通州区,以原通州区的行政区域为通县的行政区域。

  3.设立顺义县,撤销顺义区,以原顺义区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县的行政区域。

  4.设立大兴县,撤销大兴区,以原大兴区的行政区域为大兴县的行政区域。

  5.设立房山县,撤销周口店区,以原周口店区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县的行政区域。

  ◎ 1960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市星字第79号】批准:将首都机场办事处改为朝阳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将顺义县张喜人民公社的天竺和后峪两个管理区划归朝阳区管辖,并入和平人民公社。

  1963年

  设立石景山办事处(区级),受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管辖范围是本地区的八大企业和北辛安、金顶街、苹果园、广宁村、新古城5个街道办事处,丰台区石景山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地区。(1963年7月5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上报;1963年7月8日国务院批准)

  ◎ 1964年2月,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决定:石景山办事处所辖的中苏友好人民公社移交丰台区领导。

  1967年8月7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撤销石景山办事处,设立石景山区。石景山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划归石景山区管辖。

  ◎ 1970年10月21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同意:将丰台区马连道办事处划归宣武区管辖。

  ◎ 1974年8月1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立北京市石油化工区办事处(区级),以房山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 1980年10月20日,国务院批复:设立燕山区,将房山县周口店公社的坟山大队,城关公社的羊角峪、岗山、凤凰亭、北庄大队和朱各装大队的马家庄生产队划归燕山区管辖。

  ⊙ 即原北京市的设立石油化工区办事处的行政区域,设立燕山区,同时石油化工区办事处予以撤销。

  ◎ 1985年11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33号】批准:成立北京市清河农场办事处,作为执行政府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由市劳改局和宣武区共同管理。

  1986年,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

  至1986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等10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通县、大兴等8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0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8县

  大兴县(黄村镇)  通 县(通州镇)  顺义县(城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昌平县(昌平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86年11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86]164号)批复: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以原房山县和燕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区的行政区域。

  1987年11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49号】决定:将朝阳区的裕民路以南的裕中东里、裕中西里及西黄寺(不含)以西地区划归西城区。

  1991年1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民民字第13号】批复:北京市第三机床厂行政区划维持现状,仍归属朝阳区管理。

  1992年2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7期会议决定:撤销北京市矿务局工农区办事处建制,将原辖区内各乡、村分别划归门头沟、房山区管理。

  1996年6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函[1996]49号)决定:将大兴县的和义小区东西两部分划归丰台区管辖。

  1997年,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

  至1997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等11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大兴等7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1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7县

  大兴县(黄村镇)  昌平县(昌平镇)  顺义县(城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97年4月29日,国务院(国函[1997]30号)批复: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以原通县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通州镇。

  ★ 1997年11月17日,民政部(民行批[1997]25号)批复:同意将房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现址迁至良乡。

  1998年,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

  至1998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等12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大兴等6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2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6县

  大兴县(黄村镇)  昌平县(昌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98年3月3日,国务院(国函[1998]17号)批复: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以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顺义镇。

  1999年,撤销昌平县,设立昌平区。

  至1999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等13区和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大兴等5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3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5县

  大兴县(黄村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99年9月16日,国务院(国函[1999]112号)批复:同意撤销昌平县,设立昌平区,以原昌平县的行政区域为昌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政府街。

  2001年,大兴、怀柔、平谷3县撤县设区。

  至2001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等16个市辖区和延庆、密云等2个县。全市共有129个街道、125个镇、40个乡、5个民族乡。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6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良乡镇)

  通州区(通州镇)  顺义区(城关镇)  昌平区(昌平镇)  大兴区(黄村镇)  怀柔区

  平谷区

  2县

  延庆县(延庆镇)  密云县(密云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2001年1月9日,国务院(国函[2001]4号)批复:同意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以原大兴县的行政区域为大兴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黄村镇。

  ★ 2001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函[2001]175号)批复:同意撤销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以原怀柔县的行政区域为怀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 2001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函[2001]176号)批复:同意撤销平谷县,设立北京市平谷区,以原平谷县的行政区域为平谷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至2002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等16个市辖区和延庆、密云等2个县。全市共有130个街道、141个镇、46个乡、5个民族乡。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6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       怀柔区

  平谷区

  2县

  延庆县(延庆镇)  密云县(密云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2002年9月12日,北京市政府决定对菜户营东北角丰台区与宣武区交界地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原属丰台区部分管辖区域划归宣武区管辖。

  行政区划统计

  东城区 区政府驻景山街道钱粮胡同3号。面积25.38平方千米。人口62.96万。辖10个街道办事处,135个社区。邮编:100010。行政代码:110101。

  西城区 区政府驻二龙路27号。面积31.66平方千米。人口78.5万。辖10个街道,223个社区。邮编:100032。代码:110102。

  崇文区 区政府驻龙潭街道幸福大街32号。面积16.46平方千米。人口34.62万。辖7个街道,82个社区。邮编:100061。代码:110103。

  宣武区 区政府驻白纸坊街道广安门南街68号。面积19.03平方千米。人口53.9万。辖8个街道,175个社区。邮编:100054。代码:110104。

  朝阳区 区政府驻朝阳门外大道33号。面积464.42平方千米,其中建成区面积105.21平方千米。人口229万。辖22个街道、20个地区、19个乡、1个民族乡,283个社区、165个村委会。邮编:100020。代码:110105。

  丰台区 区政府驻丰台街道文体路2号。面积305.87平方千米。人口83.58万。辖14个街道、2个地区、2个镇、3个乡,243个社区、71个村委会。邮编:100071。代码:110106。

  石景山区 区政府驻石景山路35号。面积85.74平方千米。人口33.55万。辖10个街道,134个社区。邮编:100043。代码:110107。

  海淀区 区政府驻西三环长椿桥路17号。面积430.77平方千米。人口167.6万。辖22个街道、2个地区、5个镇,573个社区、88个村委会。邮编:100089。代码:110108。

  门头沟区 区政府驻大峪街道新桥大街36号。面积1455平方千米。人口23.4万。辖4个街道、1个地区、8个镇,120个社区、177个村委会。邮编:102300。代码:110109。

  房山区 区政府驻良乡通政路1号,面积1993.66平方千米,人口75.1万。辖6个街道、3个地区、11个镇、6个乡,115个社区、462个村委会。邮编:102400。代码:110111。

  通州区 区政府驻新华北街301号。面积912.34平方千米。人口60.47万。辖4个街道、2个地区、8个镇、1个乡,38个社区、480个村委会。邮编:101149。代码:110112。

  顺义区 区政府驻府前中街5号。面积1021平方千米,人口58.11万。辖3个街道、7个地区、12个镇,48个社区、425个村委会。邮编:101300。代码:110113。

  昌平区 区政府驻府学路17号。面积1352平方千米,人口44.05万。辖1个街道、3个地区、13个镇,86个社区、306个村委会。邮编:102200。代码:110114。

  大兴区 区政府驻黄村镇兴政街。面积1039.86平方千米。人口53.5万。辖3个街道、14个镇,70个社区、539个村委会。邮编:102600。代码:110115。

  怀柔区 区政府驻怀柔镇府前街15号。面积2128.72平方千米。人口26.52万。辖2个街道、3个地区、9个镇、2个民族乡,26个社区、287个村委会。邮编:101400。代码:110116。

  平谷区 区政府驻平谷镇府前大街7号。面积1075平平方千米,人口38.9万。辖2个街道、4个地区、11个镇、2个民族乡,23个社区、273个村委会。邮编:101200。代码:110117。

  密云县 县政府驻密云镇。面积2227.4平方千米,人口41.8万。辖2个街道、17个镇、1个民族乡,66个社区、343个村委会。邮编:101500。代码:110228。

  延庆县 县政府驻延庆镇湖北西路1号,面积1992.7平方千米,人口33.36万。辖11个镇、4个乡,23个社区、376个村委会。邮编:102100。代码:110229。  1949年北京市行政区划

  1949年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北平市人民民主政府宣告成立。1月在原国民党时期20个区的基础上临时划定32个区,4月将32个区合并为26个区,6月接管任务完成后调整为20个区。经过扩界和局部变动,市辖面积扩大548平方公里,人口增加2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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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1949年10月1日起,北平市更名为北京市,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1949年12月9日上午9时,北京市人民政府举行就职典礼。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员会成立典礼亦同时举行。至1949年底,北京市辖20个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打造最好的中文行政区划网站

  市区(12个)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八区       第九区       第十区

  第十一区      第十二区

  郊区(8个)

  第十三区      第十四区      第十五区      第十六区      第十七区

  第十八区      第十九区      第二十区  www.xzqh.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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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9年1月,大兴县北部南苑市和六区(海子区)划归北平市。

  ◎ 1949年2月2日,北平市和平解放后,临时划定全市为32区。其中:城区仍沿用旧行政区划,分为12个区,即内一区~内七区改为第一区~第七区、外一区~外五区改为第八区~第十二区;郊区除了保留旧有的8个区,即郊一区~郊八区改为第十三区~第二十区,将新划入北平市军事管制区域内的河北省邻界地区分为12区。南苑区为第二十三区,丰台区为第二十五区,长辛店区为第二十六区。4月实施。

  ◎ 1949年5月,田村、模式口、高井、五里坨、三家店等地划归第二十七区。

  ◎ 1949年6月,华北人民政府批准:将北平市南郊边缘地区恢复原来建制。即将黄村等46个自然村和丰台南端的高家堡、谷泉庄、立垡、鹅坊等4个村、划归河北省;长辛店南郊的岗洼、温庄、大岭等12个村划归察哈尔省;将昌平县的西北旺、东北旺、后厂、后营、傅家堡等5个村划归北平市。同时结合区域调整,将郊区的第十三区至第三十二区合并为8个区,即:将原十三、十四两区合并为第十三区;原十五、二十三两区合并为第十四区;原十六区新市区以南与原二十五区的高家堡、谷家庄以北地区合并,改为第十五区;原十七、十八两区和原十六区新市区以北以及昌平县划入的西北旺等5个村,改为第十六区;原十九、二十两区合并改为第十七区;原二十六区岗洼、温庄以北地区改为第十八区;原第二十七区改为第十九区;原第二十八区改为第二十区(减少12个区,其中合并5个,交出7个区)。7月1日实施。

  ◎ 1949年7月,北京市第十八区永定河西岸稻田、大宁、军留庄、保合等12个行政村及8个自然村划归良乡县。

  ◎ 1949年8月11日,根据华北人民政府指示将通州市移交给河北省。

  ◎ 1949年12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门头沟东南方的里外十三村原属第二十六区(长辛店),现划归第二十六区(门头沟)管辖。

  1950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将北京市城内12区调整合并为9区,郊区为7区。

  至1950年底,北京市辖16个市辖区,其中9市区、7郊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市区(9个)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八区       第九区

  郊区(7个)

  第十区       第十一区      第十二区      第十三区      第十四区

  第十五区      第十六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0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将北京市城内原有的12个区,调整合并为9个区。划内城区为5个区,外城区为4个区,依次定为第一区至第九区;并将邻近城区的关厢分别划归毗邻的城区各区管辖。郊区为7个区。

  ⊙ 1950年6月:将第二区由原内二区与内四区的马市大街、羊市大街、阜成门大街以南地区合并,第四区由原内四区(除马市大街、羊市大街、阜成门大街以南地区外)和内五区地安门大街、旧鼓楼大街以西地区合并。原第六区与第七区合并,成为第五区,原第八区与第九区合并,成为第六区,第十区改为第七区,第十二区改为第九区,第十八区合入第十五区。

  ◎ 1950年6月9日,北京市第十六区人民政府从乐家花园迁至太平庄2号。

  ◎ 1950年8月,将城区和郊区的区名衔接,即原第十三区至原第十七区,依次改为第十区至第十四区,原第十九区和原第二十区,依次改为第十五区和第十六区。

  ◎ 1950年10月9日,(?)批准:河北省昌平县黑龙潭划归北京市第十三区。

  1951年将河北省昌平县所辖的明十三陵及其附近的第二区的自石牌坊、大官门、仙人洞、东西山口等5个村以北地区全部划归北京市。

  至1951年底,北京市辖16个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市区(9个)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八区       第九区

  郊区(7个)

  第十区       第十一区      第十二区      第十三区      第十四区

  第十五区      第十六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1年4月7日,北京市郊区委员会决定:第十三区所辖的东杨坨村划归第十五区。

  ◎ 1951年4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阜成门关厢包括北至马尾沟、西至铁路线、南至月坛和南营房之间地区划归第二区。

  ◎ 1951年4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西直门关厢包括博物院路、北礼士路、马尾沟以北地区划归第四区。

  ◎ 1951年7月,将动物园地区划归第四区。

  ◎ 1951年11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昌平县所辖的明十三陵及其附近的第二区的自石牌坊、大官门、仙人洞、东西山口等5个村以北地区全部划归北京市,设立明十三陵管理委员会。

  1952年北京市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7月,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良乡2县部分地区划归北京市。北京市行政区域面积增加1961平方公里,增加人口13.1万人。

  至1952年底,北京市辖13个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市区(7个)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郊区(6个)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2年6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城内和郊区的16个市辖区,调整合并为13个市辖区。将城区内由9个区,调整合并为7个区;郊区由7个区,调整合并为6个区。9月1日起实行。具体为:

  1.撤销第五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第一、二、三、四区。

  2.撤销第九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第七、八区。

  3.撤销第十四区,以德胜门至清河镇的马路为界,其东划归第十区、其西(包括清河镇)划归十三区。德胜门关厢划归第四区。

  4.将北郊安定门关厢划归第三区。

  5.第一区更名为东单区;第二区更名为西单区;第三区更名为东四区;第四区更名为西四区;第六区更名为前门区;第七区更名为崇文区;第八区更名为宣武区;第十区更名为东郊区;第十一区更名为南苑区;第十二区更名为丰台区;第十三区更名为海淀区;第十五区更名为石景山区;第十六区更名为门头沟区。

  ⊙ 1952年9月:由景山围墙东南角顶点沿景山前街南侧向西至三座门牌楼,再向南沿筒子河岸西至筒子河西北角顶点,以南归西单区,以北归西四区。由景山围墙东南角顶点沿景山东墙向北,再沿北墙向西至地安门大街南口,又沿地安门大街东侧、鼓楼西墙、旧鼓楼大街东侧,直至北城墙以东归东四区,以西归西四区。由筒子河西北角顶点向西,经北长街北口,沿三座门南侧接中南海围墙,又沿北海大桥南侧、文津街南侧、西安门大街南侧,直至西安门,再沿西黄城根东侧向西至马市大街东口,沿马市大街北侧、羊市大街北侧、阜成门大街北侧至阜成门,以北归西四区,以南归西单区,阜成门关厢归西单区,西直门关厢和德胜门关厢(包括冰窖口、后九条、东花枝胡同、张接大院等区域)北归西四区。

  ◎ 1952年7月23日,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县第一区的7个村、第四区的22个村、第五区的46个村以及良乡县的东营村等3村划归北京市。

  ◎ 1952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石景山区所辖的三家店、东杨坨、五里坨、黑石头等村划归京西矿区。

  ◎ 1952年9月,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宛平县和门头沟区,设立京西矿区。以宛平县、门头沟区及河北省房山、良乡二县划归北京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其中原属宛平县的北安河等9村划归海淀区。

  1954年

  ◎ 1954年,北京市第196次行政会议决定:将安定门外公路以东、转角楼以西、土城以南地区划归东四区管辖。

  1955年

  ◎ 1955年4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南苑区杨家园乡的杨家园、韩家馆、丁家坑以西的11个村划归崇文区。

  ◎ 1955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委员会从太平庄2号迁至海淀镇泄水湖1号。

  ◎ 195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1955年8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决定:

  1.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

  2.东直门关厢划归东四区。

  3.将马甸村土路以南、什方院东土路以西、德清公路以东地区划归西四区。

  4.将东郊区的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和东便门外大桥以东地区划归崇文区。

  5.南苑区杨家园乡12个自然村划归崇文区。

  ◎ 1955年12月21日,北京市民政局([民民霍字1763号])批复:将东单区的朝外大庭房划归东四区;东四区的八条下坡归东东单区。

  1956年,划入昌平县全部(高丽营镇除外)和通县的7个乡。增加面积1604平方公里,增加人口29.2万人。

  至1956年底,北京市辖14个市辖区(7市区、7郊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市区(7个)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郊区(6个)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昌平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6年3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5次会议决定:

  1.撤销昌平县,将昌平县所属行政区域(高丽营镇除外)划归北京市,并命名为昌平区。

  2.将河北省通县所属的金盏、长店、北皋、孙河、崔各庄、上新堡、前苇沟等7个乡归北京市。

  ⊙ 包括孙河、东窑、北马房、长店、金盏、雷庄、北皋、东营、崔各庄、善各庄、马泉营、何各庄、前苇沟、后苇沟、北甸、西甸、上新堡、下新堡、黄港、康营、三岔河、张万坟等22个行政村划归北京市东郊区。

  ◎ 1956年3月17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第12次会议决定:

  1.将原属东郊区的后屯乡,划归海淀区由清河镇管辖;

  2.将原属海淀区科学大路以东的真武庙、南营房、三里河3个乡划归西单区,新建和合建真武庙街道办事处及南营房街道办事处;

  3.将原属科学大路以东的百万庄乡及文四路以东地区和北太平庄东部地区,划归西四区,并入博物馆街道办事处和德外街道办事处;

  4.将原属京西矿区的五里坨、黑石头、高井3个乡划归石景山区,合并为五里坨乡;

  5.将原属京西矿区的大灰厂乡和卧龙岗乡的栗园、大沟两村,划归丰台区,并入张郭庄乡;

  6.将原属南苑区的镇国寺乡的角儿堡、小草桥、镇国寺3个自然村,划归丰台区,并入草桥乡;

  7.将原属丰台区的南蜂窝乡西便门火车站以东部分地区,划归宣武区,并入广安门街道办事处;

  8.将原属海淀区的八大处乡划归石景山区,并入黄村乡。

  1957年

  ◎ 1957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河北省大兴县所属的新建乡,划归北京市。北京市决定该乡划归南苑区。

  ◎ 1957年10月,彭庄(永定门火车站)地区划归崇文区。

  ◎ 1957年12月4日,国务院批准:河北省顺义县的中央机场场区和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东郊区。北京市决定暂由东郊区管辖。

  1958年3月,河北省通县专区所属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等5县及通州市划入北京市。其后撤销西单、西四2区,合并设立西城区;撤销东单、东四2区,合并设立东城区;撤销前门区,并入崇文、宣武2区;东郊区改名为朝阳区;撤销石景山区,分别划归丰台区、海淀区和门头沟区;京西矿区改名为门头沟区;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合并设立通州区;撤销良乡、房山2区,合并设立周口店区;撤销大兴县,改为大兴区;撤销南苑区,划归朝阳区、丰台区和大兴区;撤销顺义县,改为顺义区。1958年10月,河北省所属怀柔、密云、平谷、延庆4县划入北京市。

  北京市第四次扩界,共增加面积11988平方千米,增加人口217.9万人。至1958年底,北京市辖13个市辖区、4个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3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周口店区      大兴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4县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8年2月25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昌平区的东小口乡划归海淀区管辖,撤销东小口乡建制,并入清河镇。

  ★ 1958年3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2次会议决定:将原属河北省的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5县和通州市划归北京市领导。

  ◎ 1958年4月8日,国务院【政内齐字第42号】批复:撤销前门区,原区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崇文、宣武2区。1958年5月10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第7次全体会议通过:原该区自正阳门西边城门口,沿正阳门内大街西侧至珠市口,以东划归崇文区管辖,以西划归宣武区管辖。

  ◎ 1958年5月3日,国务院【政内杨字第69号】批复:

  1.撤销石景山区,原辖区的大部并入丰台区,田村、西黄村两乡划归海淀区,五里坨乡划归门头沟区。

  2.东郊区改名为朝阳区;京西矿区改名为门头沟区。

  ◎ 1958年5月16日,国务院【政内杨字第82号】批复:

  1.撤销西单、西四2区,将原2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西城区。

  2.撤销东单、东四2区,将原2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东城区。同时将东单区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朝阳区。

  ★ 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7次会议【议字第38号】决定:

  1.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将原通县、通州市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通州区。

  2.撤销房山、良乡2县,将原房山、良乡2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周口店区。

  3.撤销大兴县和南苑区,将原大兴县和南苑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大兴区。

  4.撤销顺义县,将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设立顺义区。

  ⊙同时调整部分区的行政区划:

  1.将原南苑区所属的南苑、大红门、东铁匠营、右安门街道办事处和槐房乡,划归丰台区;红星、西红门、鹿圈、旧宫(包括通县的碱庄、双桥村)、金星5个乡,划归大兴区;小红门、十八里店、老君堂3乡,划归朝阳区;

  2.将原通县所属的公主坟、咸宁侯、长营、楼梓庄4个乡和康村、羊坊村划归朝阳区;碱庄、双桥两村划归大兴区;(1958年4月1日)

  3.原良乡县所属的魏各庄、岗洼、稻田乡和羊圈头,划归丰台区;

  4.将原京西矿区的金鸡台、莲花庵、大安山、柳林水、长操、南窑、佛子庄、黄山店、歇息岗、坨里、河北12个乡,划归周口店区。

  ◎ 1958年8月,海淀区的北安河、温泉两乡划归昌平区,西黄村乡划归丰台区。

  ◎ 1958年9月,朝阳区的西马庄、竹木厂、邓家窑、纪庄、许家场5村划归通州区。

  ★ 1958年10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决定:将河北省怀柔、密云、平谷、延庆四个县划归北京市。

  ◎ 1958年10月,将通州区的双桥人民公社(含崔各庄乡)划归朝阳区。

  ◎ 1958年10月,昌平区的先锋公社大部,及北安河、温泉、苏家陀、白水洼(除东陀地区)、永丰屯3个乡,及阳坊乡的前沙涧、后沙涧、车耳营、聂各庄4村,以及并入红旗公社的原回龙观乡唐家岭、土井两村划归海淀区。

  至1959年底,北京市辖13个市辖区、4个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3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周口店区      大兴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4县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9年11月,将密云县的甲山、茶棚两村划归顺义县。

  ◎ 1959年11月,海淀区的原东小口乡大部(除南部南马房、河北等村外)划归昌平区。

  1960年,撤销昌平区,恢复昌平县;撤销顺义区,恢复顺义县;撤销通州区,恢复通县;撤销大兴区,恢复大兴县;撤销周口店区,恢复房山县。

  至1960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等8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通县、大兴、房山等9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8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9县

  房山县(城关镇) 大兴县(黄村镇) 通 县(通州镇) 顺义县(城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昌平县(昌平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次会议通过:

  1.设立昌平县,撤销昌平区,以原昌平区的行政区域为昌平县的行政区域。

  2.设立通县,撤销通州区,以原通州区的行政区域为通县的行政区域。

  3.设立顺义县,撤销顺义区,以原顺义区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县的行政区域。

  4.设立大兴县,撤销大兴区,以原大兴区的行政区域为大兴县的行政区域。

  5.设立房山县,撤销周口店区,以原周口店区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县的行政区域。

  ◎ 1960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市星字第79号】批准:将首都机场办事处改为朝阳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将顺义县张喜人民公社的天竺和后峪两个管理区划归朝阳区管辖,并入和平人民公社。

  1963年

  设立石景山办事处(区级),受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管辖范围是本地区的八大企业和北辛安、金顶街、苹果园、广宁村、新古城5个街道办事处,丰台区石景山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地区。(1963年7月5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上报;1963年7月8日国务院批准)

  ◎ 1964年2月,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决定:石景山办事处所辖的中苏友好人民公社移交丰台区领导。

  1967年8月7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撤销石景山办事处,设立石景山区。石景山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划归石景山区管辖。

  ◎ 1970年10月21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同意:将丰台区马连道办事处划归宣武区管辖。

  ◎ 1974年8月1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立北京市石油化工区办事处(区级),以房山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 1980年10月20日,国务院批复:设立燕山区,将房山县周口店公社的坟山大队,城关公社的羊角峪、岗山、凤凰亭、北庄大队和朱各装大队的马家庄生产队划归燕山区管辖。

  ⊙ 即原北京市的设立石油化工区办事处的行政区域,设立燕山区,同时石油化工区办事处予以撤销。

  ◎ 1985年11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33号】批准:成立北京市清河农场办事处,作为执行政府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由市劳改局和宣武区共同管理。

  1986年,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

  至1986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等10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通县、大兴等8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0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8县

  大兴县(黄村镇)  通 县(通州镇)  顺义县(城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昌平县(昌平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86年11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86]164号)批复: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以原房山县和燕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区的行政区域。

  1987年11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49号】决定:将朝阳区的裕民路以南的裕中东里、裕中西里及西黄寺(不含)以西地区划归西城区。

  1991年1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民民字第13号】批复:北京市第三机床厂行政区划维持现状,仍归属朝阳区管理。

  1992年2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7期会议决定:撤销北京市矿务局工农区办事处建制,将原辖区内各乡、村分别划归门头沟、房山区管理。

  1996年6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函[1996]49号)决定:将大兴县的和义小区东西两部分划归丰台区管辖。

  1997年,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

  至1997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等11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顺义、平谷、大兴等7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1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7县

  大兴县(黄村镇)  昌平县(昌平镇)  顺义县(城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97年4月29日,国务院(国函[1997]30号)批复: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以原通县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通州镇。

  ★ 1997年11月17日,民政部(民行批[1997]25号)批复:同意将房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现址迁至良乡。

  1998年,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

  至1998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等12区和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大兴等6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2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6县

  大兴县(黄村镇)  昌平县(昌平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98年3月3日,国务院(国函[1998]17号)批复: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以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顺义镇。

  1999年,撤销昌平县,设立昌平区。

  至1999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等13区和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大兴等5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3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5县

  大兴县(黄村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99年9月16日,国务院(国函[1999]112号)批复:同意撤销昌平县,设立昌平区,以原昌平县的行政区域为昌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政府街。

  2001年,大兴、怀柔、平谷3县撤县设区。

  至2001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等16个市辖区和延庆、密云等2个县。全市共有129个街道、125个镇、40个乡、5个民族乡。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6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良乡镇)

  通州区(通州镇)  顺义区(城关镇)  昌平区(昌平镇)  大兴区(黄村镇)  怀柔区

  平谷区

  2县

  延庆县(延庆镇)  密云县(密云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2001年1月9日,国务院(国函[2001]4号)批复:同意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以原大兴县的行政区域为大兴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黄村镇。

  ★ 2001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函[2001]175号)批复:同意撤销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以原怀柔县的行政区域为怀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 2001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函[2001]176号)批复:同意撤销平谷县,设立北京市平谷区,以原平谷县的行政区域为平谷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至2002年底,北京市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等16个市辖区和延庆、密云等2个县。全市共有130个街道、141个镇、46个乡、5个民族乡。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6市区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区       怀柔区

  平谷区

  2县

  延庆县(延庆镇)  密云县(密云镇)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2002年9月12日,北京市政府决定对菜户营东北角丰台区与宣武区交界地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原属丰台区部分管辖区域划归宣武区管辖。

  行政区划统计

  东城区 区政府驻景山街道钱粮胡同3号。面积25.38平方千米。人口62.96万。辖10个街道办事处,135个社区。邮编:100010。行政代码:110101。

  西城区 区政府驻二龙路27号。面积31.66平方千米。人口78.5万。辖10个街道,223个社区。邮编:100032。代码:110102。

  崇文区 区政府驻龙潭街道幸福大街32号。面积16.46平方千米。人口34.62万。辖7个街道,82个社区。邮编:100061。代码:110103。

  宣武区 区政府驻白纸坊街道广安门南街68号。面积19.03平方千米。人口53.9万。辖8个街道,175个社区。邮编:100054。代码:110104。

  朝阳区 区政府驻朝阳门外大道33号。面积464.42平方千米,其中建成区面积105.21平方千米。人口229万。辖22个街道、20个地区、19个乡、1个民族乡,283个社区、165个村委会。邮编:100020。代码:110105。

  丰台区 区政府驻丰台街道文体路2号。面积305.87平方千米。人口83.58万。辖14个街道、2个地区、2个镇、3个乡,243个社区、71个村委会。邮编:100071。代码:110106。

  石景山区 区政府驻石景山路35号。面积85.74平方千米。人口33.55万。辖10个街道,134个社区。邮编:100043。代码:110107。

  海淀区 区政府驻西三环长椿桥路17号。面积430.77平方千米。人口167.6万。辖22个街道、2个地区、5个镇,573个社区、88个村委会。邮编:100089。代码:110108。

  门头沟区 区政府驻大峪街道新桥大街36号。面积1455平方千米。人口23.4万。辖4个街道、1个地区、8个镇,120个社区、177个村委会。邮编:102300。代码:110109。

  房山区 区政府驻良乡通政路1号,面积1993.66平方千米,人口75.1万。辖6个街道、3个地区、11个镇、6个乡,115个社区、462个村委会。邮编:102400。代码:110111。

  通州区 区政府驻新华北街301号。面积912.34平方千米。人口60.47万。辖4个街道、2个地区、8个镇、1个乡,38个社区、480个村委会。邮编:101149。代码:110112。

  顺义区 区政府驻府前中街5号。面积1021平方千米,人口58.11万。辖3个街道、7个地区、12个镇,48个社区、425个村委会。邮编:101300。代码:110113。

  昌平区 区政府驻府学路17号。面积1352平方千米,人口44.05万。辖1个街道、3个地区、13个镇,86个社区、306个村委会。邮编:102200。代码:110114。

  大兴区 区政府驻黄村镇兴政街。面积1039.86平方千米。人口53.5万。辖3个街道、14个镇,70个社区、539个村委会。邮编:102600。代码:110115。

  怀柔区 区政府驻怀柔镇府前街15号。面积2128.72平方千米。人口26.52万。辖2个街道、3个地区、9个镇、2个民族乡,26个社区、287个村委会。邮编:101400。代码:110116。

  平谷区 区政府驻平谷镇府前大街7号。面积1075平平方千米,人口38.9万。辖2个街道、4个地区、11个镇、2个民族乡,23个社区、273个村委会。邮编:101200。代码:110117。

  密云县 县政府驻密云镇。面积2227.4平方千米,人口41.8万。辖2个街道、17个镇、1个民族乡,66个社区、343个村委会。邮编:101500。代码:110228。

  延庆县 县政府驻延庆镇湖北西路1号,面积1992.7平方千米,人口33.36万。辖11个镇、4个乡,23个社区、376个村委会。邮编:102100。代码:110229。

  2004年

  乡级行政区划调整情况

  2004年6月,朝阳区行政区划调整:楼梓庄、黄港、南皋三个乡将撤销分别并入金盏、孙河、崔各庄三个乡;撤销管庄街道办事处,其所辖区域分别划入周边的管庄地区办事处、三间房地区办事处和黑庄户乡;在金盏、孙河、崔各庄、东坝、黑庄户、豆各庄、王四营等七个乡设立地区办事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洼里地区办事处、大屯地区办事处和亚运村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进行部分调整,调整后的洼里地区办事处(乡)正式更名为奥运村地区办事处(乡)。

  2004年10月,西城区行政区划调整:西长安街街道、月坛街道保持原界线不变;德外街道更名为德胜街道,保持原界线不变;二龙路街道办事处与丰盛街道办事处合并命名为金融街街道办事处;阜外街道办事处并入到展览路街道办事处;新街口、厂桥、福绥境3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撤并和辖区范围调整,以新街口北大街为界,将以东的新街口街道办事处辖区与厂桥街道办事处合并命名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以新街口北大街为界,将以西的新街口街道办事处辖区与福绥境街道办事处合并,新设街道办事处仍保留“新街口”名称。

  行政区划统计

  北京市  面积16807.8平方千米,人口1162.9万。共有127个街道、142个镇、42个乡,2514个社区居委会、3974个村委会。

  东城区  面积 24.7平方千米,人口 62.2万人。辖10个街道,共有137个社区。

  西城区  面积 30.0平方千米,人口 77.1万人。辖7个街道,共有195个社区。

  崇文区  面积 15.9平方千米,人口 36.9万人。辖7个街道,共有78个社区。

  宣武区  面积 16.5平方千米,人口 53.5万人。辖8个街道,共有108个社区。

  朝阳区  面积 470.8平方千米,人口165.7万人。辖21个街道、21个乡,共有390个社区、161个村委会。

  丰台区  面积 304.2平方千米,人口 93.2万人。辖16个街道、2个镇、3个乡,共有250个社区、68个村委会。

  石景山区 面积 81.8平方千米,人口 34.5万人。辖9个街道,共有129个社区。

  海淀区  面积 426.0平方千米,人口184.1万人。辖23个街道、5个镇、2个乡,共有610个社区、86个村委会。

  门头沟区 面积1331.3平方千米,人口 23.7万人。辖4个街道、9个镇,共有126个社区、177个村委会。

  房山区  面积1866.7平方千米,人口 75.2万人。辖6个街道、14个镇、6个乡,共有105个社区、461个村委会。

  通州区  面积 870.0平方千米,人口 62.0万人。辖4个街道、10个镇、1个乡,共有38个社区、480个村委会。

  顺义区  面积 980.0平方千米,人口 55.4万人。辖3个街道、19个镇,共有45个社区、425个村委会。

  昌平区  面积1430.0平方千米,人口 46.9万人。辖2个街道、15个镇,共有95个社区、305个村委会。

  大兴区  面积1012.0平方千米,人口 55.8万人。辖3个街道、14个镇,共有73个社区、537个村委会。

  怀柔区  面积2557.3平方千米,人口 27.2万人。辖2个街道、12个镇、2个乡,共有27个社区、287个村委会。

  平谷区  面积1075.0平方千米,人口 39.4万人。辖2个街道、14个镇、2个乡,共有23个社区、273个村委会。

  延庆县  面积1980.0平方千米,人口 27.5万人。辖11个镇、4个乡,共有20个社区、376个村委会。

  密云县  面积2335.6平方千米,人口 42.6万人。辖17个镇、1个乡,共有65个社区、338个村委会。

  数据来源 北京市统计局网站(人口为年末户籍人口,行政区划没有统计“地区办事处”)

  2005年7月6日,朝阳区行政区划调整:经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撤销大屯地区办事处(乡)设立大屯街道办事处》的函(京民划函[2005]190号)批准,撤销大屯地区办事处(乡)设立大屯街道。7月13日正式挂牌。

  2010年

  北京市简称京,面积16807.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961万2368人(六普)。2010年末,全市共有16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东城、西城、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等14个市辖区和延庆、密云等2个县),322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其中:140个街道、142个镇、35个乡、5个民族乡)。市政府驻东城区正义路2号。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14市区

  东城区(景山街道)  西城区(金融街街道) 朝阳区(朝外街道)  丰台区(丰台街道)

  石景山区(鲁谷街道) 海淀区(海淀街道)  门头沟区(大峪街道) 房山区(拱辰街道)

  通州区(北苑街道)  顺义区(胜利街道)  昌平区(城北街道)  大兴区(兴丰街道)

  怀柔区(龙山街道)  平谷区(滨河街道)

  2县

  延庆县(儒林街道)  密云县(鼓楼街道)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010年,国务院批复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政区域为东城区的行政区域;撤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以原西城区、宣武区的行政区域为西城区的行政区域。根据北京市区县功能定位,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原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个中心城区。合并后新设立的东城区,辖区范围为现东城区和崇文区辖区范围,面积41.8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86.5万人。合并后新设立的西城区,辖区范围为现西城区和宣武区辖区范围,面积50.70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24.6万人。

  【批文】2010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0]55号):(一)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政区域为东城区的行政区域。(二)撤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以原西城区、宣武区的行政区域为西城区的行政区域。 2010年11月26日,《国务院关于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人民政府驻地的批复》(国函[2010]130号):(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驻东四北大街育群胡同。(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驻二龙路。

  乡级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010年,丰台区对十个街道乡镇进行区划调整。其中卢沟桥、花乡、南苑三个乡设立地区办事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管理体制。此外,调整包括东铁匠营、大红门、和义在内的几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1)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南三环路以南、光彩路以西区域划归大红门街道办事处;大红门街道办事处南四环以南区域划归和义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大红门街道办事处与和义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以南四环路为界。(2)右安门街道办事处菜户营南路以西区域划归太平桥街道办事处,同时将太平桥街道办事处菜户营南路以东区域划归右安门街道办事处。调整后,两个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以菜户营南路为界。(3)宛平城地区办事处管辖的京周公路以东,京石高速公路以西,南至第二水泵厂,北到杜家坎环岛的区域划归长辛店街道办事处。


2014年
朝阳区设立东湖街道(京民划函[2014]49号)。
大兴区设立高米店街道、荣华街道、博兴街道(京民划函[2014]50号)。

2015年
北京市简称京。总面积16410.54平方千米。市政府驻东城区正义路2号。全市辖东城、西城、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密云、延庆16个市辖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及驻地一览

 东城区(景山街道)  西城区(金融街街道) 朝阳区(朝外街道)  丰台区(丰台街道)
 石景山区(鲁谷街道) 海淀区(海淀街道)  门头沟区(大峪街道) 房山区(拱辰街道)
 通州区(北苑街道)  顺义区(胜利街道)  昌平区(城北街道)  大兴区(兴丰街道)
 怀柔区(龙山街道)  平谷区(滨河街道)  密云区(鼓楼街道)  延庆区(儒林街道)

乡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015年10月1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182号):一、同意撤销密云县,设立北京市密云区,以原密云县的行政区域为密云区的行政区域,密云区人民政府驻鼓楼街道鼓楼西大街3号。二、同意撤销延庆县,设立北京市延庆区,以原延庆县的行政区域为延庆区的行政区域,延庆区人民政府驻儒林街道湖北西路1号。【2015年11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密云县、延庆县设立密云区、延庆区的通知》(京政发[2015]53号)】【密云、延庆2个区政府于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
◎昌平区撤销回龙观镇,设立回龙观、龙泽园、史各庄3个街道,并将原回龙观镇部分区域划归沙河镇(地区办事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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