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的三级行政区划

 遇事明言 2022-06-23 发布于甘肃

地图与行政区划

         俗话说,“没有地图,就没有地理学”。我们在翻阅地图的时候,常会因一些界线和城市等级而困惑,那就是图中的“圈圈、道道”究竟为何物?所谓的“圈圈、道道”皆与行政区域有关,是划分国家(地区),或国家(地区)为进行分级管理而划分的区域。实际上,我们终其一生,都与此类人文地理纠缠在一起,如快递包裹上的地址。在此,笔者借此机缘,为大家科普一下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是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二是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三是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行政区划与“省”

“省”是会意兼形声字,从“目”(横写的目),从“屮”(草字)或从“木”,意为用眼睛观察草木。后世(小篆、隶书)的“省”字,将横目竖立起来,并将“屮”字符号讹变为似“少”形。因此,如《史记·秦始皇本记》:“维二十九年,皇帝春游,览省远方。”其中的“省”就是视察、察看之义(音同“醒”)。今日中国的“省制”,源自元代的“行省制”。
此外,汉代“禁中”(王宫禁地)谓之“省中”(言入此中者皆当察视,不可妄也)。因此,“省”还是古代的一种行政机构名称,如尚书省(执行)、中书省(出令)、门下省(封驳)等(今朝鲜、日本的中央机构“省”,亦源于此,如外务省)。三省是总管国家政务的中枢机构,始置于魏晋南北朝,且尤以隋唐时为盛,如《旧唐书·官职志》:“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为六省。”
宋元时期,三省逐渐合而为一(先是合为“中书门下”,后尚书省并入,即为新中书省)。元代,中书省位高权重,是中央最高的官署(最高行政机构),在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总揽一地政务,为最高地方行政区划(名称)。明清两代,改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仍旧习称“行省”或“省”。民国及新中国时期,直接称作“省”。

行政区划与“县”

“县(縣)”是会意字,从系,持悬。徐铉曰:此本是县(音同玄)挂之县,借为州县之县。即“悬(懸)”之古字,意为悬挂(的样子),后引申出维系、差别大、距离遥远等意思。周代制度,“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则系于国”。秦汉以后,县系于郡。自专以“县”为州“县”字,乃别制从心之“悬”挂,别其音县去悬平(为作区别,改“县”字为去声,而“悬”字为平声)。
周代(春秋初期),县最初设置在诸侯国边地,如秦、晋、楚等大国往往把新兼并的土地置县。到春秋后期,各诸侯国才把县制逐渐推行到(中原)内陆,而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置郡(当时,郡的面积较县大,但因地广人稀,政治地位比县低)。到了战国时期,边地逐渐繁荣,才在郡下设县,产生郡、县二级制。秦汉至今,县隶于郡(州府、省市等),地位几乎没有变化。
注意,“州”的本义是“水中高出水面、可居住的地方”,是较早作为“行政区域”的“字眼”,如“禹定九州”。但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行政称谓,州作为行政称谓起源于汉代。西汉时期,中央政府在除王城附近七个郡(京畿)之外的国土,“置刺史部十三州”(监察区),各设“刺史”。东汉末年、魏晋时期,州就成为了最高的地方行政区划。隋唐时期,州与郡常被互相更换使用。唐肃宗时期,改郡为州,郡作为行政区划“不复存在”。

行政区划与“乡”

“乡”是会意字,在甲骨文中,似二人相向对坐,共食一簋(音同鬼)。因此,最初的“乡(鄉)”和“飨(饗)”本为一字,是“饗”的古字。注意,后来的“乡”从乡从郎,属于相似字形的归类,也是“乡”的部分特征的假借,同时兼具声符——“郎”原本指的是用石头砌造、如同城邑之间相互沟通的宫廷连廊(上世纪50年代,简化后的“乡”,一直被人诟病,如曰“乡无郎”)。
《说文解字》记载:“乡,国离邑,民所封乡也。离邑,如言离宫别馆。国与邑名可互称(意为大致相同)。析言之则国大邑小,一国中离析为若干邑。民所封乡也,封犹域也。乡者,今之向字……所封谓民域其中,所乡(向)谓归往也。”这就是说,乡是与国都相距遥远之邑,即人民群众自发聚居而成的一类较低级的行政区划。
《汉书·食货志》云: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一乡)是万二千五百户也。另有《汉书·百官公卿表第七上》载:“县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掌教化)、有秩啬夫(职听讼,收赋税。乡小者置啬夫一人)、游徼(徼循禁备盗贼)。”因此,秦、汉时乡属于县,以后历代相沿(上世纪50年代末,农村地区的“乡”成立人民公社,至80年代初恢复“乡”制)。
现代中国,与“乡”同级的,还有镇和街道(同理,与县同级的,还有区、县级市)。宋元以后,多称县以下的小商业都市为集镇、市镇(市,即做买卖的地方,规模较大的市被称作“镇”。明清二代,另有“镇”为军队的编制单位)。街道,原义为道路(尤指在城镇内的通道),后引申为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或县下辖的一级行政区划,而街道办事处则是上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注意,如今的“市”也已从市场之义,一跃成为比镇、县更大的行政建制,有(中央)直辖市(省级)、地级市(行政地位与地区、自治州、盟相同,属地级行政区,是建制与地区相同的市,由省、自治区管辖)、县级市等。其中的“地级市”,或为“宪法”行政区划中的第二级“(较大的)市”,但争议较大,因为“宪法没有县级市或地级市的另外说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