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相邻辅助零件(或部件),一般不画剖面符号(图7)。当需要画出时,仍按表剖面符号的规定绘制 图7 | ④ 当被剖部分的图形面积较大时,可以只沿轮廓的周边画出剖面符号(图8) 图8 | ⑤ 如仅需画出剖视图中的一部分图形,其边界又不画波浪线时,则应将剖面线绘制整齐(图9) 图9 | ⑥ 木材、玻璃、液体、叠钢片、砂轮及硬质合金刀片等剖面符号,也可在外形视图中画出一部分或全部作为材料的标志(图10) 图10 |
⑦ 在装配图中,宽度小于或等于2mm的狭小面积的剖面,可用涂黑代替剖面符号(图11)。如果是玻璃或其他材料,而不宜涂黑时,可不画剖面符号。当两邻接剖面均涂黑时,两剖面之间应留出不小于0.7mm的空隙(图12) 图11 图12 | ⑧ 在装配图中,相互邻接的金属零件的剖面线,其倾斜方向应相反,或方向一致而间隔不等(图8、图9)。同一装配图中的同一零件的剖面线应方向相同、间隔相等。除金属零件外,当各邻接零件的剖面符号相同时,应采用疏密不一的方法以示区别。由不同材料嵌入或粘贴在一起的成品,用其中主要材料的剖面符号表示。例如:夹丝玻璃的剖面符号,用玻璃的剖面符号表示;复合钢板的剖面符号,用钢板的剖面符号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