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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告诉你那些古诗中的司法真相 | 法信周末嗨

 半刀博客 2016-09-03

法信周末嗨   懂法律人,更懂法律人的嗨点

话说,扒一扒古诗中的司法真相,小嗨已经想了很久了。然而,才疏学浅的小嗨发现已经有才高八斗的法律同仁们走在前面,做了一篇既全面又严谨的古诗中的司法真相。因此,重复的工作小嗨就不做了,今天,小嗨为大家将真相一一揭晓吧。

作者:律博君

本文来源:律博园(yunsongclub)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法信立场

诗可兴可怨。诗中世界是现实生活的形象反映。而在古诗中反映法律生活的法制诗, 内容丰富, 旨趣高远。诗人多以敏锐的笔触刻画人间一隅的图景, 并揭露出古代司法中的腐败现象。在传统诉讼文化的浸透下, 这些法制诗对法律作用和功能的认识, 对无讼世界的向往和激赏, 都烙上了诗人浪漫的人文情怀。在细细品味之后,我们便可在这些千年古诗中发掘出法律在历史中的种种真相!



在古代,法律只位于士人视角的边缘,官员们向来认为治理天下的根本就是传统的德教和礼教,至于法律,其作用不是万能的,而且效用也是有限的,法律本身更还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弊端。因此,在法律和德礼的天平上,传统的思维和政治实践是偏向于道德层面。而从事法律职业似乎是古代人的一种无奈选择。

例如,宋末元初的陈深曾在他所做的《送许希元尉德清》一诗中提出:“愿言化以德,勿但施法制。”

宋朝吴芾亦在其所作的《王若夫谓水晶蒲萄本出其家求诗》一诗中写道:“少虽失身事刀笔,吏之操术皆耻为。”

这类的言论在古法律诗中不绝于耳,可谓时人心态之真切写照。其实,这种思想并非没有道理。然而,一味地贱讼和视法律为小道,法律难免被虚化,其功效无疑要大打折扣。

      





古诗中所反映的法制生活,林林总总,其中荦荦大端者集中反映了官场司法的腐败,表明了诗人的法治情怀。在专制社会,司法腐败的成本极低,百姓的救济权利障碍重重。在权利等差的专制时代,官民的不对等不平等是司法恣意的温床。所谓“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古训,即是其情的概括写照。

例如,唐朝初年任泽州(今山西沁水县北)都督府法曹的王熊自上任之后,依权仗势,贪财受贿,残忍狂暴,草菅人命,无恶不作,被当地人称为“癞獭”、“夜叉”。有诗人便做了《王法曹歌》讽刺之:“前得尹佛子,后得王癞獭。判事驴咬瓜,唤人牛嚼沫。见钱满面喜,无镪当头喝。常逢饿夜叉,百姓不可活。”诗人用生动鲜活的笔触,寥寥数笔便将一个面目可憎、见钱眼开、浑如牛驴、赖似獭鬼的贪官形象活生生的展现在读者面前。

由于专制时代的司法设计不合理,官员又将敲诈犯人作为增加薪俸的重要手段,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活动显得怠惰、萎靡不振和暴虐,整个官场也成了腐败的道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看到官员往往自持身份与地位,觉的自己高高在上,从不顾及老百姓的疾苦和犯人的死活,便怒作《歌舞》一诗,其中一句:“秋官为主人,廷尉居上头。日中为乐饮,夜半不能休。岂知阌乡狱,中有冻死囚!”道尽了当时的世态炎凉。同为唐朝诗人的曹邺则在《奉命齐州推事毕寄本府尚书》一诗中叹道:“狱吏相对语,簿书堆满床。敲枷打锁声,终日在目旁。”而宋朝著名文学家王炎亦在其代表作品之一《犬捕鼠》中借狗拿耗子之事来咏叹其时法治的腐败及其缘由。





虽然传统文化中有贱讼的风习、百姓有畏讼的心理,但由于利益的驱使,打官司或缠讼现象却又无可回避。由于在传统教育中,官员们是耻于言利的,在他们看来, 民间为鸡毛蒜皮的事起纠纷是不值一提的,并往往对这些现象加以不名誉的称呼即健讼。古代健讼与无讼形成了一种文化与实践上的紧张,这在古诗中也多有反映。在古代自然经济状态下,民间的纠纷确实琐碎而难缠。

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画家苏轼曾在其作品《寄刘孝叔》中写道“保甲连村团未遍,方田讼牒纷如雨”,可见其时讼事之繁和面对纷纭的讼事,古代官员们感觉无所适从和漫无头绪的心情。

无独有偶,南宋文学家、史学家、爱国诗人陆游面对纷纭的讼事亦有同样的心境。陆游在作品《秋怀》一诗中言道“讼氓满庭闹如市,吏牍围坐高于城。”又在其《比得朋旧书多索近诗戏作长句》一诗词中坦言“庭下讼诉如堵墙,案上文书海茫茫,酒酸朒冷不得尝,椎床大叫欲发狂。故人书来索文章,岂知吏责终岁忙。”能如此明言因讼事繁多以致内心发狂,其时讼事的驳杂和官员的无助与无奈便可见一斑了。

  





由于古代司法和行政是不分开的,所以对于官员们来讲,司法事务是一般性的公务。古代有良知的官员,出于父母官的道德,为民做主,朝夕不辍。宋朝诗人陈元晋所做《和柴大监留郎中游郁孤及喜雨之什》一诗中的“鼠牙有讼怕淹留”一句,便充分表达了诗人对于民生疾苦的深切关怀。唐朝的钱起在其《县内水亭晨兴听讼》一诗中所写的:“晨光起宿露,池上判黎氓。”一句,同为唐朝元稹亦在其所著的《使东川·惭问囚》“那知今日蜀门路,带月夜行缘问囚。”一句,无不所反映出的官员不分昼夜的劳苦。而唐朝储光羲所做《狱中贻姚张薛李郑柳诸公》一诗中的“诬善不足悲,失听一何丑”一句,以及南宋赵孟坚所做的《送上马娇图与贾秋壑》一诗中的“诵德科条似流水,笔端端可判生死。”一句,则在字里行间透出有良知的官员都重视公平得以实现的道德修养。

当然,这些官员在处理司法事务时虽然扮演着职业法官的角色也行使的是职业法官的权利,但从心态上分析,这些具有诗人情结的官员们,虽然他们不失勤政爱民的责任心, 其中也不乏公正严明和勤劳贤达的能臣, 但是就总体性格而言, 他们还是诗人或文人, 而不是职业的法官。如其说他们在处理司法事务时是个法官, 还不如把他们认为是达济天下的诗人哲学家或哲学家诗人来得贴切。

例如,宋朝黄公度所著《三瑞堂》一诗中“讼庭无人鸟声乐”一句,同为宋朝的陈宓所著《送莆田黄宰》“三年讼简狱生草”一句,以及宋朝赵众所著《题倅厅吏隐堂》“吏束刑书日日闲。”一句无不反映出诗人官员心中所向往的那种天下大治的蓝图。

但,理想是美好的,现实中自然不可避免的发生纠纷,对此,宋朝陈宓曾写《延平得雪》一诗感叹道:“凌晨讼牒如山积, 呵手移时为破除。幸有清溪明似镜, 忍休偷眼雪晴馀。”同为宋朝的傅自修也在其《偶成》一诗中写道:“讼笺无多公事希, 道心已熟壮心微。晚来吏散闲携杖, 步到金山趁月归。”亦为宋朝诗人的韩维也在他的《又绝句》中写道:“芙蓉落尽荷叶黄,西风测测梧桐凉。岁登讼息休吏早,林间独坐歌还乡。”这几首诗,生动的反映了这些诗人官员, 在司法公务之外, 他们依然还有寄情山水, 采菊篱下, 种桃溪泉的心境。

    


通过这四大真相,我们可以看到受古代传统思想的影响,法律并不被古人所重视,而执掌司法权柄的官员们与现代司法中所要求的职业法官的角色也相距甚远。法治是离不开职业化的,需要从业者人人都具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坚定的信仰及伦理规则。如果缺失了这种核心,那么其后果必然造就法治的难生。



      点评

@我们辛苦加班的头大兵甲和头大斌乙:目前正在憋大招,最近的周末嗨仰仗法律同仁,各界兄弟帮着一起嗨了!

@我们辛苦加班的头大斌乙:各界兄弟???姐妹,姐妹,你怎么又忘了姐姐妹妹们了~


法信周末嗨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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