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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杨业的死因及其历史教训

 神仙湾老宋 2016-09-05

谈谈杨业的死因及其历史教训 
管   建
 
北宋杨家将,在当时以其赫赫战功,威震华夏;在后代,作为忠勇爱国的英雄,为人民讴歌称颂,盛传不衰。但对历史上杨家将的祖始、大宋开国名将杨业悲惨结局的真象,却很少有人去细查穷究。即使在新出版的史书上,也仅仅是语焉不详地淡淡一提:

……路上遇辽军伏击,败到陈家谷(朔县南)口,原来约好在此只援的宋军撤走了,杨业孤军力战,身受数十处创伤,仍然英勇博斗,在狼牙村(今朔县西狠儿村)被俘,三日不食而死。①

这样一段自相矛盾而又含糊不清的叙述,是偏离了历史事实而避开了问题的本质和关键的。试问,既然是“路上遇辽军伏击”而败,为什么竟“原来约好在此支援”呢?既然是“原来约好”的,为什么在碰巧该支援时,又偏偏“撤走”了呢?是谁要撤走从而导致杨业被俘身亡、整个战役失败的呢?这不能不说是些值得研究的问题,因为它不仅涉及如何对待历史人物的问题,而且包含着一个如何更好地从历史事丅件中总结和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的问题。

关于杨业的死因,多年以来,人们都止于对表面现象的了解,错误地认为是兵败身亡。而实际上他也同岳飞一样,是“为奸臣所迫”②,而饮恨长逝的。杨业临死前曾拊膺大恸:“为奸臣所迫,致王师败绩,何面目求活耶!”③杨业所痛斥的“奸臣”,究竟指的是谁呢?人们习惯上都认为指的是潘美,戏曲、演义上也都说是潘美,如对世人影响较大的《杨家府演义》中就有这样的描述:“却说仁美(即潘美—引者注,下同)心欲害令公,因其临去埋伏之言,亦假意与王侁等列阵陈家谷。自寅至午,不得业之消息,使人登托罗台望之,又无所见。皆以为辽兵败走,欲争其功,即一齐离谷口,沿交河南进。行二十里,闻业战败,仁美暗喜,引诸军退回鸦岭去了。令公与萧挞懒且战且走,走至陈家谷,见无一卒,抚胸大恸,骂曰:'仁美老贼,生陷我也1’大辽韩延寿领兵如蜂集,重重围定令公父子……”④这对历史上实有其人的另一个宋代名将潘美来说,真是冤哉枉也!诚然,我们决不要求文艺作品完全等同于历史记载,但要求以历史为题材的文艺作品,在重大的、关键性的问题上,尊重历史的本来面目,以有助于人们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教训。冤枉潘美,就算是无足轻重吧,但开脱了真正的罪人,掩盖了一桩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教训。

那么,这桩历史公案的真正罪人究竟是何许人呢?他就是比大将军潘美更加位高权重、深得宋太宗赵煌信任的监军王侁,《宋史·杨业传》中有这样一段记载:雍熙三年(公元986年)宋军北伐,拔寰、朔、云、应等州,“时,契丹国丅母萧氏,与其大臣耶律汉宁、南北皮室及五押畅隐领众十余万,复陷寰州。业谓美等曰:'今辽兵益盛,不可与战。朝廷止令取数州之民,但领兵出大石路,先遣人密告云、朔州守将,俟大军离代州日,令云州之众先出。我师次应州,契丹必来拒,即令朔州民出城,直入石褐谷。遣强弩千人列谷口,以骑士援于中路,则三州之众,保万全矣。’”⑤杨业的这个意见,无疑是完全正确的。但不通戍务、专横拔扈的王侁,丝毫不考虑杨业意见的正确性,便非常武断地擅自宣布:“领数万精兵而畏懦如此。但趋雁门北川中,鼓行而往。”⑥面对王侁蛮横而错误的命令,杨业出于一个军事将领的责任心,仍旧据理力争,极力反对王侁的错误决策,说王侁的决策是“不可,此必败之势也。”⑦王侁看到杨业一再反对自己的主张,便语带杀机地质问杨业:“君侯素号无敌,今见敌逗挠不战,得非有他志乎?”⑧这个质问,对一个涉世不深,用现在的话说,出身好、历史清白的年轻人来说,可能是无所谓的。但对杨业那样一个“北汉降将”说来,真是再没有比这个质问更富于刺激性、侮辱性和威胁性了。杨业当然比谁都清楚地意识到,这是王侁要抓他的辫子,揭他的老底,清算他的历史旧帐的危险信号或凶恶予兆。于是杨业便忍受着巨大的屈辱,投入了明知必败曰战斗,用“徒令杀伤而功不立”⑨的事实,来表明自己对战局的正确判断和自己的“非有他志”。杨业临行前,曾慷慨悲愤地对潘美表示:“此行必不利。业,太原降将,分当死。上不杀,宠以连帅,授之兵柄。非纵敌不击,盖伺其便,将立尺寸功以报国恩。今诸君责业以避敌,业当先死于敌。”⑩即使到了这个境地,杨业仍然出于爱国军人对战局的关注,还是希望能够把败局限制在最小范围,于是提出了最后的建议:“因指陈家谷口曰:'诸君于此张步兵强弩,为左右翼以援,俟业转战至此,即以步二乓夹击救之,不然,无遗类矣!’11潘美确曾按这种筹划“领摩下兵阵于谷口,但又是王侁“欲争其功,即领兵离谷口,美不能制”,结果使“屡立战功,所向克捷,国人号为'无敌’”12的杨业,“身被数十创,士卒殆尽,业犹手刃数十百人。马重伤不能进,遂为契丹所擒,其子延玉亦没焉。业因太息曰:'上遇我厚,期讨贼捍边以报,而反为奸臣所追,致王师败绩,何面目求活耶!’乃不食,三日死。”?

杨业这样一位执干戈,卫社棱,尽力死敌,立节迈伦的宋代名将,最后却得到那样一个冤抑惨死的结局,的确是颇足发人深省,从中吸取一些历史教训的。试想,倘若当时决定军事上的行止进退攻守部署的大权不是掌握在不懂军事,又生“性刚腹”?的监军王侁手中,而是掌握在身经百战、熟谙韬略的杨业手中,那么,战争的结果又会怎样呢?甚至进一步想,北宋王朝南迁的历史日程会不会改变?王侁既然长于打小报告,醉心于“一岁中数往来西边,多奏便宜,上多听用”,?为什么不让他这类人专搞政治和充当侦探,却让他插手具体的战斗部署,以致具有远见卓识的军事将领们的正确判断和英明决策,遭到无端的干扰与破坏、从而误人、误国、误军、误民?

宋太宗对杨业的惨死曾表示“痛惜甚”?,下诏追悼,并且将“大将军潘美降三官,监军王侁除名,隶金州”?,但其让王侁监杨业之军的本身,就是对杨业政治上的不信任。看来,这种既要利用其业务专长,又不能在政治上予以充分信任的陋习,似乎是古已有之由来颇久的。对杨业之死,王恍固然是直接贵任者,但宋太宗是否能辞其咎呢了实是求是地弄清历史真象与“为尊者讳”是难于并存的。

杨业之死是由于王侁“以语激杨业”?,逼着杨业投入必败的战斗造成的,而“得非有他志乎”,是王侁对这位有点儿“历史问题”的军事将领所祭起的法宝。如果把“有他志”用现代汉语译出来,就是一个人们并不生琉的成语:“别有用心”。那么,这件法宝是仅仅打中了杨业,还是首先打中了北宋的抗战安边事业?这是很可以研究的,因而,“有他志”的究竟是杨业还是祭这件法宝的人自己,也就可以推想了。

注释:

①、刘泽华、杨志玖等;《中国古代史》(下)(人民出版社,1979年7月出版)   第44页

②、③、⑤—?、?、?《宋史》卷27}:《杨业传》

④《杨家将演义》第37页(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版)

、?、?《宋史》卷247:《王侁传》

杨业死因之再探索

张其凡的大作《杨业之死发覆》,是一篇富有新意的论文。他从《宋太宗实录》中发现杨业死前讨论作战方案会议的参加者,除了熟知的潘美、杨业、王侁、刘文裕之外,还有两位:郭超和侯莫陈利用。他结合张咏诗等史料,重新认定:致杨业死的首犯不是潘、王、刘,而是侯莫陈利用。

其凡的论文提醒我们,必须注意考察实际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确定嫌疑人的范围。这次会议的参加者到底有没有郭、侯二人?我查阅了有关记载,发现记此事者除了《宋太宗实录》之外,尚有《宋会要辑稿》,两者颇有差异,为了便于分析,列举如下:

一、《宋太宗实录》卷35、页98:

“雍熙三年二月丙午(七日),以西上閤门使王侁、右监门卫将军侯莫陈利用并充并州驻泊都监。

壬子(十三日),以忠武军节度使潘美充云应朔州行营都部署,云州观察使杨业副之,磁州团练使郭超充押阵都监。”

二、《宋会要》兵8之2:

二月八日,以西上閤门使王侁、右监门卫将军侯莫陈利用并为并州驻泊都监。

十四日,以忠武军节度使潘美为云、应、朔等州行营马步军都总管,云州观察使杨业副之,以王侁及军器瘁使、顺州网练使孙艾裕为都除,磁州团练使郭超为押阵都监。

两书相比较,后者所记均比前者晚一日,也许前者所记为朝廷作决定的时间,后者所记为正式下诏书的时间。但这微小差异并不妨碍我们对事件的分析,暂可置之不论,为叙事方便,时问均按前者。

 两书所记是发生在不同时间的两件事,而后者第二条记事增加了“以三E傀及军器库使、顺删团练使刘文裕为都隘”l9字,联系《宋史》杨业、王侁、刘文裕三传所记,确有王、刘为都监之事,显然《太宗实录》缺载了,今本《太宗实录》是清代的抄本,颇疑是抄漏了,而不是原书漏记。

这两件事是有明显区别的,应特别注意“驻泊”与“行营”四字:七日的任命,是对中央禁军驻并州的领导班子(并州驻泊)作的调整,即在原有驻泊都部署潘美、部署杨业之外,又增加了两名都监王侁和侯莫陈利用。

十三日的任命,则是为了配合北伐幽州,成立负责攻打云应朔州的西路军(云应朔州行营),作战指挥部由潘美、杨业、郭超、王侁、刘文裕5人组成①。

所谓“行营”是临时性的,只用于战时,战事结束,其职务随之终结。行营名单里没有侯莫陈利用,显然,他仍留在并州驻泊都监的任上。为什么命王侁上前线,而留侯在后方?这恐怕与王侁有十多年作战经验2、而侯从未带兵打仗有关。从中央角度考虑,将能打仗的领导调到前线、无实战经验的领导放在第二线,这样安排是比较稳妥的。

既然前线指挥部由5人组成,杨业出战前的会议参加者,自然就是这5人了,侯没有参加会,逼死杨业的罪责轮不到侯的头上。

那么,如何理解张咏之诗呢?

冒死雪忠臣,(自注:证杨业忠赤,为奸臣所陷。)谠言警贵侍。(自注:重指中贵弄权。)

诗中指出:害杨业的是奸臣。奸臣在正史中有一定的公认性,至少代表了官方意见。但私人的诗文表述的是个人意见,它可能与官方意见相同,也可能相左。按官方的认识,潘、王、刘、郭都没有列入《宋史·奸臣传》,都不算奸臣,那么,侯是不是奸臣呢?也不是,他被列入《宋史·佞幸传》,只被称为“邪佞”,没有人称他为奸臣。奸臣和佞幸虽然人品都坏,但两者有区别,奸臣大多是进士出身,有才学,而佞幸一般不是进士出身,没有文才,是靠拍马等手段迎合君主邀宠的。侯莫陈利用,是靠“方术”③,“左道”④得到太宗的宠幸,所以他只是佞幸,而不列入奸臣。诗注中的奸臣,不可能指侯莫陈利用。

如何理解第二句诗:“谠言警贵侍。”(自注:重指中贵弄权。)我以为这与前一句说的是两件事。“贵侍”,据其注,知指“中贵”,中贵,亦称中贵人,指的是宦官,,《杨文公谈苑》中曾记载到刘吉跟飞扬跋扈的宦官石金振斗争的故事4,此诗中的贵侍可能是指石金振,也可能指别的弄权的宦官,但可以肯定不是指侯莫陈利用,他的身份不是宦官。

要定侯莫陈利用是陷害杨的主犯,还有许多难以逾越的困难。如果侯是主犯,当时,他受太宗宠信,不会被揭发,但二年以后,他即被处死,此时就不会再有人包庇他,到写国史、实录时完全可以据实而书,为什么来源于国史、实录的《宋史·佞幸传》中,仍然没有书侯对杨业之死应负的责任呢?任何人作案总有动机,侯作案的动机是什么?杨业挡他升官的路吗?他们一向有矛盾吗?都没有。

总之,无论从那个角度看,侯莫陈利用都不可能是陷害杨业的主犯,连从犯都够不上。   

那么,导致杨业之死的责任人应该是谁呢?这还得重新审视《宋史·杨业传》。由《太宗实录》和《宋会要》的记载,证明战前的会议参加者是5人,而不是《杨业传》所记的4人。这就提醒我们,读《杨业传》时,千万不要把它当成会议记录,它既不记录与会的所有人名,也不会把所有的发言(重要的和次要的)都记进去。它是按照写传的需要择要删定的。过去,有些学者(包括我)因传中未提潘的发言,以为潘在会上始终沉默,那是一种误解。如果我们仔细阅读杨传,并考虑一般会议所必须经历的步骤,可以肯定,它删去了一些无须多说的内容,其中至少有三处潘美的表态:一是潘在召集会议时,一定会首先传达中央指示,要护送云应朔寰的官民归宋。还会说到:当前形势严峻,辽军己插入寰州,挡住官民南下之路,让大家发表意见,该怎么办。然后才有杨、王之争。二是在杨、王争论之后,按常理,没有主帅发话,不可能随便退会、擅自行动,一定是潘美表示同意,杨才出兵的。三是,杨业临出发时,对潘美等提出在陈家谷口伏兵的要求,潘肯定是表示同意,所以才有潘和王最初领兵到谷口的事发生。

有了这样的认识,再来讨论谁该负什么责任,就容易多了。

第一责任人应该是主帅潘美。他是军事家,不可能认识不到杨、王的方案,孰好孰坏,他是一把手,完全可以否决王侁的方案,但他没有这样做,偏偏赞同了王的方案。其次,既然答应了在陈家谷口设伏兵,即使阻止不了王侁的逃跑,至少自己应该带兵守住阵地,但他却跟着跑了。这两条,只要做到其中一条,杨业就不会被俘,也就不会牺牲。

第二责任人是王侁,他提出错误方案,还强迫杨去执行,又带头逃跑。如果他不提错误方案,或不强迫杨执行,或不带头逃跑,都不会导致杨死亡。

第三责任人是刘文裕,他不该赞同王的错误方案,使杨在讨论中陷于孤立。

在杨死后,杨家得到的抚恤反不如他的部下,又从刘吉冒死雪忠臣看,杨业的确蒙受了冤屈。据此,可以肯定,潘美在奏章中做了歪曲事实的汇报,把失败的责任推到了杨身上。

在刘吉冒死为杨业说话后,中央可能会委托刘吉或他人去调查,与此案关系不大的郭超会较早说出真相。侯在并州,张咏在麟州,离前线不太远,也能了解情况,说一些真相。在无法再隐瞒事实时,潘、王、刘3人也不得不承认。

从3位责任人的主观意识分析,王侁提方案的出发点不是有意要害死杨业,他领兵去抢功,这一举动,足以表明他确实以为杨业有必胜的把握。他知道杨素有“无敌”的称号,眼前又曾连下云、应、朔、寰四州,这一切使他冲昏了头脑,以致高估杨的实力,低估了辽方实力。他与杨是第一次共事,并无宿怨,也没有利害关系,没有必要置杨于死地。

而潘美就完全不同了,他与杨业有宿怨,杨是北汉的主将,潘是宋攻打北汉的主将,双方曾是交战的对手,胜负如何,北汉方面没有留下记载,宋方则是报喜不报忧、或夸大战绩,杨老是失败。但既然杨素有“无敌”之称,怎么会老打败仗呢?小小的北汉,为什么能抵挡住宋方一二十年的进攻呢?北汉皇帝投降了,杨业只守一个城门,宋军仍然无法攻下,可见其战斗力之强。可以想象,宋方包括潘美在内曾吃过他不少的亏。而自杨业降宋后,两位宿敌偏偏安排在一起工作,杨当了潘的副手,而潘却处处不如他,不可能不产生嫉妒之心。潘美是宋方能征惯战的大将,曾帅军灭南汉,又在灭南唐之战中立过大功。杨能提出最佳方案,他却提不出来,从脸面上说,他也不愿充当附议的角色。潘明明能分析到王的方案是冒险的,却偏偏赞同,显然,这是存心将杨送到绝路上去。特别是白食其言,在关键时刻,逃离了本该接应的地方。所以,如果说王侁是客观上将杨送到绝路上,潘美则是有意将杨送到绝路上去,他是陷害杨业的主犯。

但由于潘美是太宗的爱将,就在战前一年,两家结成亲戚,潘美的女儿嫁给了太宗之子(即真宗),因此太宗在得知事实真相后,虽然将3责任人都处理了,但很快潘、刘又重新掌权,而王则由第二责任人变成了第一责任人,替潘顶了罪。显然,太宗这样处理是不公正的。

最后,再回答有人提出的一个问题:宋太宗才是害死杨业的元凶。或认为是直接害死的,或认为是间接害死的。

先回答直接害死说。杀人一定有其动机,宋太宗是极精明的人,他不会无缘无故地用人杀人。杨业本是北汉的降将,太宗要处死他,是最容易不过的,但并没有杀他,也没有即时用他打幽州,显然,最初太宗高估自己的力量,想着,如果靠自己的将领收复幽云十六州,他就不用杨业了。然而现实是无情的,北伐失败了,此时太宗立即起用杨业守代州。等再次北伐时,帮他收复云应朔寰。古人云: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是帝王杀良将的规则。而此时北伐由胜转败,飞鸟未尽,狡兔未死,太宗怎么会害死杨业呢?

也有人认为是宋的都监制度害死了杨业。按:宋的都监制度是沿袭唐、五代的,当时设立此职,是为了牵制军阀的胡作非为,有一定进步作用。当然,任何制度,有利必有弊,都监制度有其副作用也是自然的。这一副作用具体落到谁头上,一般总是夹杂个人的因素。应该考虑的是,在西路军设置两个都监,如果加上押阵都监则有3人,是否意味着太宗有意通过他们去谋害杨业呢?我认为,这只要比较一下东路军和中路军的安排,即可明白。东路军是主力军,主帅曹彬是太宗最信得过的人,给他安排了郭守文为都监,薛继昭为前军先锋都监,刘知信、符昭寿为押阵都监。在曹彬的左膀右臂大将米信身旁,安排了赵延浦、张绍勃、董愿3人为行营都监。中路军主帅田重进身边安排了吴元辅、袁继忠2人为都监l。这几路所设都监人数差不多,但东路和中路都没有发生都监害死主帅或副帅的事。可见这种设置都监的制度,不是导致杨业必然死亡的原因。有人举主帅郭进因受都监田钦祚欺侮而自杀等事为例②。其实,相反之例子也同样有,曹彬受命为攻打南唐的主帅,潘美为都监(属第二把手),然而皇帝“以匣剑授彬日:'副将以下不用命者斩之’。潘美等皆失色,不敢仰视。”1总之,这是一种互相制约的制度,并非专门让都监整主帅。具体事例应作具体分析,仅以普遍性的制度去推论,太过勉强。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 宋史专家 李裕民

注释:

①郭超是领导集团中的一员,除了上举两条材料外,尚有一证:《实录》之《潘武惠公美传》云:“雍熙……三年春,大举征幽州,为云应朔等州行营都部署,云州观察使杨业为之副,磁州团练使郭超为押阵都监。”(宋杜大琏《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卷一)

②《宋史》卷274、页9364《王侁传》

1《隆平集》卷4

2王称《东都事略》卷26

1《宋太宗实录》卷35、页962《长编》卷20、页450

3《宋史》卷322《吴择仁传》称宦官谭稹为“中贵人”。《宋史》卷319《刘敞传》:“方议定大乐,使中贵人参其间,敞谏日:'王事莫重于乐,今儒学满朝辨论有余,而使若赵谈者参之,臣惧为袁盎笑也。”’同卷传末之论称“中贵人”为“中贵”。按:赵谈,汉朝宦官,见《史耙》卷l01《袁盎晁错列传》、《汉书》卷49《爰盎晁错传》。

4《杨文公谈苑》135页刘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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