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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光的人

 圆角望 2016-09-06
王征宇

  夏天四点五十的晨光,有一点羞答答的味道。如女子初见了喜欢的人,微微低着头,睫毛扑闪地看一眼,小兔怦怦,甜蜜在心。人生若只如初见,烂俗的句子。初见怎么了?我们依旧没把对方认出来。缘分就像一只擦边球,仿佛投怀而来,可是,对于毫无技巧的人,接不牢是肯定的。

  扯远了。

  因为今天要提早半小时上班,因为要晨跑,所以四点半就起了。一晚上睡得不踏实。十一点左右入睡,一点二十分、三点半……断断续续,醒一下,又醒一下,这一路似乎站点特别多。直到四点半,好吧,我起就是。要煲粥,要洗漱,要换衣服,都需要一点时间。跑步时间控制在50-60分钟,六点前回来,接着淌汗的时间差不多要半小时。对于汗这种分泌物,我是又爱又恼。跑步不就为了健身出汗排毒么,可是它一来就不依不休,孩子一样吚吚呜呜地黏人,搞不好上班要迟到。一般我任它流上半小时,不管停没停,强制冲凉。

  喝了半杯水,五点零二分,在家门口将自己发动,沿着舞阳街跑。早晨空荡荡的街道真叫人喜欢,健康的脉络应该就是这样的,没有淤塞,风、人、车,每个分子通过,都是顺畅、通透的。撩开步子随意选择路径,想跑哪里就哪里,像企业号一样在宇宙中精神抖擞地飞行探索。

  说起来,关于晨跑拉后腿的倒不少。都说游泳比跑步好,打乒乓球、羽毛球也比跑步好……可前者我不会,而后者,不是还需要个搭档么。时间、地点、人物,都叫人头疼。跑步门槛多低,撒开腿就是,随心所欲。对于运动菜鸟来说,能享受这种便捷跟快乐,真的不容易。顶多投资一双跑鞋。见豆瓣一些坚持跑步的人,穿着解放鞋就啪嗒上路,买运动鞋太烧钱。把我羡慕的。在我脚下,只有打入冷宫的鞋,还没跑破的鞋。路漫漫其修远。

  其实中年女人在与时光的角力中,很容易败下阵,何况还有地心引力这个帮凶。那么运动,应该是在给不再鲜嫩的身体注入正能量,是与敌人厮杀时,手中多了一块保命的盾,让自己不至于像滑铁卢,输得一塌糊涂。

  今天没按往常的路线跑去春晖公园,而是笔直地延伸到塔山,拐弯后沿永平路折回,然后往前、往前。跑回小区的大门口,太阳已经从山峦抬高了眼神,早没了羞答答的气质——她与他不再是初见,而是有了名分的,现在已有资格亮堂堂参与他的生活。

  而我已浑身是汗。

  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姆把跑步者称为“披光的人”,传神。此刻,我就像一条水里捞起的鱼,脸颊、手臂、双腿,汗珠密集地流淌。在新鲜带有金红色的晨阳里,也有鱼鳞闪闪的效果。做个披光的人,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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