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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钱了! 河北26家医院将和京津106家医疗机构互认检查结果

 云方健康设计室 2016-09-06

省钱了! 河北26家医院将和京津106家医疗机构互认检查结果

2016-09-06 燕赵都市报

好消息!10月1日起,患者在京津冀132家医疗机构就诊,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情况下,白细胞检查等27个常用检验项目不用再重复检查了。昨日,北京、天津以及河北卫计委联合启动京津冀区域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三地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第二批互认工作。


首批132家医疗机构试行互认

第一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共132家,包括北京的69家、天津的37家和河北的26家三级医疗机构和医学检验所。第一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一批互认的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河北省


1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2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4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5河北省人民医院
6河北省儿童医院
7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8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
9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
10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1华北石油管理局总医院
1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
13开滦总医院
14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
15石家庄市第一医院
16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
17廊坊市人民医院
18沧州市中心医院
19邢台市人民医院
20
唐山市工人医院
21唐山市妇幼保健院
22邯郸市中心医院
23邯郸市第一医院
24秦皇岛市第一医院
25衡水市人民医院
26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


北京市


1
2中日友好医院
3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4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6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8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9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10北京大学口腔医院
11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12北京肿瘤医院
13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4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15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16北京华信医院
17北京博爱医院
18航空总医院
19民航总医院
20
航天中心医院
21国家电网公司北京电力医院
22煤炭总医院
23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2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2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2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2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28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29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3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3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3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3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3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3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3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37北京积水潭医院
38
北京回龙观医院
39北京市体检中心
40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41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42中国中医科学院望
4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
4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45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46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47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
48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49北京市昌平区医院
50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51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52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53北京市垂杨柳医院
54北京市海淀医院
55北京市肛肠医院
56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57北京市宣武区中医医院
58北京市顺义区中医医院
59北京市房山区中医医院
60北京市昌平区中医医院
61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62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
63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
64北京燕化医院
65北京爱育华妇儿医院
66北京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
67
北京裕和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
68北京迪安临床检验所
69北京洛奇临床检验所


天津市


1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天津市人民医院
3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4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5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6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7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8天津市肿瘤医院
9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
10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1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2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13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14天津市天津医院
15天津市胸科医院
16天津市环湖医院
17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18天津市儿童医院
19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20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21天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2天津市第四医院
23天津市海河医院
24天津市安定医院
25天津市泰达医院
26天津市宁河区医院
27天津市静海区医院
28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
29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
30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31天津市北辰医院
32天津市北辰区中医医院
33天津市蓟县人民医院
3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35天津金域医学检验所
36天津迪安执信医学检验所
37天津爱迪康医学检验所


27项常见项目互认,患者不必重复检查

首批纳入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共27项,包括19项生化项目、3项免疫项目和5项血细胞分析项目。符合结果互认条件的医疗机构将在检验结果报告单相应检验项目名称前增加“★”标识,作为检验结果互认的标识。


第一批互认的27个项目


1.生化项目(19项)

钾(K),钠(Na),氯(Cl),钙(Ca),磷(P),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肌酐(CRE),尿素(URE),尿酸(UA),葡萄糖(GLU),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γ-谷氨酰基转移酶(GGT),乳酸脱氢酶(LDH),肌酸激酶(CK),糖化血红蛋白A1c(HbA1c)。


2.免疫项目(3项)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表面抗体(HBsAb),丙肝病毒抗体(anti-HCV)。


3.血细胞分析(5项)

白细胞(WBC),红细胞(RBC),血红蛋白(HGB),血小板(PLT),血细胞比容(HCT)。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7个检验项目为临床实验室最为常用、有质量标准、有室间质评计划、易于标准化、有一定地方互认工作基础的检验项目。


实施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后,在不影响疾病诊断治疗的前提下,患者提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时,接诊医疗机构原则上将对报告单中互认项目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这将有利于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


10月1日起实施,医疗机构有进有出


10月1日起,京津冀第一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试点工作将正式实施。记者还了解到,京津冀地区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将本着质量第一、稳妥有序、动态管理的原则推进和实施。三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试行临床检验结果互认的医疗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在互认工作实施后出现临床检验质量和管理不符合互认要求等情形的医疗机构,将根据情况督促其进行整改或取消检验结果互认医疗机构资格。


同时,根据试点情况,三地将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启动第二批互认工作,逐步扩大互认项目和互认医疗机构范围,为京津冀地区患者就医提供更多便利。


来源/燕赵都市报

记者/陈晓红 王丽 王依

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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