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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纵横在我生命中的奇葩

 朱觉超 2016-09-11

同学的妈妈离家出走了,留了纸条说,因为一个男人。一开始担心她安全,该不会被骗了吧,准备报警,后来他妈终于打了电话回来,说别报警,都自愿的,那人是她小学同学,初恋。

 

听他讲完,我们几个相顾无语,同学倒看得开,说走就走吧,能照顾好自己就行。我问他,你妈这是打算连你也一块儿不要了?同学叹口气,她开心就好。

 

同学是独子,自懂事起,父母的关系一直都不融洽,等到他长大工作,父母基本已经靠演技在维持日常了,他在家的时候相敬如宾,不在的时候天各一方,各有各的住处,老宅子常年空着,功能上等于一戏台。

 

他妈这次离家出走,算是意料之中的事。几年前他妈就跟他商量过,想离婚,只是他一直觉得,一家人必须在一起,谁也不能少。到了今天,大概演不下去了,人之常情。同学苦笑着说,到我妈这个年纪,还能有爱得死去活来的人,是好事。

 

他的话让我想了很久,这个世上有很多绝对正确的道理,比如做母亲的,放弃自己的孩子和家庭是不道德的,又比如做妻子的,不能单方面背弃婚约选择离家出走。搁在道德和法律的天平上,他妈妈不告而别显得特别不负责任。

 

然而,这世上也有一些绝对需要偏袒的人,你爱她,将她当做最重要的人,哪怕她做的事会伤害到你,你也希望她过得好。这是没办法的事。

 

这个道理不单局限于亲情,我交朋友的态度也一贯如此。


有的朋友对你没用,最爱挤兑你,但你就是觉得他好,就是爱跟在他屁股后头找罪受。也有的朋友愚蠢,一件简单的事怎么都做不好,但你就是喜欢停下来等他,等他慢悠悠地赶上来,相视一笑后,你依然觉得他真蠢,也依然觉得他真可爱。


今天就来聊聊那些纵横在我生命中的奇葩。




文 / 姬霄


1、

 

我有一个好朋友,我在朋友圈发任何状态他都会在下面回复,傻逼。我也用这两个字回敬他,日复一日,我们竟然还是好朋友。他是刘卡卡。

 

刘卡卡真的是个人渣,每次谈恋爱都是最先撒手的那个,理由千奇百怪,比如说粉丝不希望我们结合,事实上他的微博只有几百个粉丝。再比如说我突然恢复了记忆,知道了一些事。姑娘问什么事,他说原来你不是我此生最爱的人。

 

他的恋爱观就是一场游戏,全然没有今生今世的概念。作为他最好的朋友,他每一任女朋友都会跑来问我,刘卡卡到底喜欢什么?我一开始都说,他喜欢钱、大胸、车震。但没人相信,渐渐地,我都说他喜欢自由。

 

对,他是射手座,喜欢自由。所谓自由,就是他想喜欢什么就喜欢什么,今天喜欢你的青涩幼稚和长发大胸,明天喜欢隔壁工位王小姐的风情万种和精明干练。

 

刘卡卡对朋友也说不上好。我跟几个朋友去厦门找他玩,他开车在机场等我们,碰头后,另外两个朋友先上了车,我将行李搬到后备箱。结果刚关上后备箱,刘卡卡一脚油门走了,我在后面狂追了一百米他才停下来,等我气喘吁吁的追上,他又一脚油门。最后,我打了一辆出租车。

 

去杭州玩,在房间里喝酒,有个朋友在酒店里赶方案,一直到凌晨三点都在加班。刘卡卡说你这哪里是出来玩的态度,一伸手,关了朋友的电脑,做了几个小时的方案没保存,那个朋友气得要杀人,拎着刘卡卡就要往死里打。最后总算被我们劝开了。这么气人的事都能劝开,实在归功于我们劝架的理由非常中肯:刘卡卡这种傻逼,你今天不打,迟早也有一天会被别人打死的。

 

2

 

如果说刘卡卡的恋爱观是,万一始终遇不到自己那盘菜,那老干妈也能下饭。那么我另一个傻逼朋友顾厌的爱情观就是,要是自己啃的窝头被别人抢了,就算山珍海味放在面前都不香。

 

失恋以后的顾厌自称潘家园海子,每天醒来都会写一首诗,方向基本上是我好想你,我好孤独,我好惨。一开始我们尚能忍受,没事还安慰他一番,毕竟写酸诗只是个人爱好,不影响别人。但到了后期,这个傻逼迷恋上了写歌词。

 

歌词是极好的,但没人唱就很孤单,他就在房间里自己演唱。要知道,他并非音乐专业出身,压根不识谱,但他想了个折中的办法,就是下载别的歌曲伴奏,直接在伴奏里填词。这也没啥,最最关键的是,他五音缺四音,所有歌都能用平调唱出来。

 

于是在那个冬天,我们听了无数个鬼哭神嚎版的青花瓷、可爱女人和催眠,以至于我现在都习惯把那句「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唱成「风流已碎成泥,故都岸草迷,草木疑兵惶急,飘零身如寄」(他改的词)。

顾厌喜读日本文学,特别怕鬼,我有朋友从国外带回来一个人皮面具,他吓得要死,多看一眼都不敢。于是我们找了个机会,在他下班前将人皮面具贴在了客厅的开关上,等他回到家,屋里一片漆黑,他去摸开关,结果摸到一张人脸,吓得他冲出楼道就开始大叫。这办法试了几次之后,他不上当了,我们又换了地方,这次是贴在马桶按钮上,等他上厕所时反手去摸按钮,吓得裤子都没穿好就跑了出来。

 

被我们连续整了一个月之后,顾厌决定报复我们,他专门请了一天假,钻到买冰箱时拆的大纸箱里,要等我们回来时跳出来吓我们。但傻逼的是,他人确实钻了进去,但拖鞋就在纸箱外面,我们一进门就看到了那双拖鞋,相顾无言,也没人理他,躺在沙发上看了半小时的电视剧。后来他实在憋得不行了,终于爬了出来,那一刻,我们彼此注视着,时间冻结了好久。

  

3

 

谢博文是不能吃辣的四川人,脾气很火爆,前面说的差点打死刘卡卡的那哥们就是他。有一段时间我们很怕他,因为他实在太过严肃,有次我们聚餐,去得早了他还没到,我们实在有点饿,就没等他,先点了一桌子菜。等他发消息说快到的时候,我们赶紧让服务员把吃一半的菜都下桌,重新点了一遍,生怕他看到我们不等他就开吃会生气。

 

他是我们这群朋友中唯一的死理性派,也是唯一一个早早就结婚生子的男人,到点准时回家,绝不在外过夜。有一次我们在他家附近吃宵夜,看到他发朋友圈醒着,就说要去他家做客。发消息给他,他说,夜晚是我留给家庭的时间,恕不能相陪。我们拎着几把大烤串在他家门口席地分食,他连门都没开。

 

当然,这些并不足以成为黑他的理由。真正让我们觉得他傻逼的理由是,谢博文有一颗八星八钻的玻璃心,会因为任何事与你绝交。

 

有一年夏天他吃成了个胖子,我们都不再敢讲关于胖子的笑话。因为你一说到胖子,他就认为你在讽刺他,你要是特别指出这个胖子个头不高、不戴眼镜(与他截然相反),他则认为你在变相讽刺他。

 

上周我们共同的朋友曾理从北京来广州出差,发微信给我时,谢博文正在我家玩。曾理约我见面一聚,我跟谢博文说,一起去呀。谢博文说,不去,他约的是你又不是我。我说这有什么,朋友见个面而已呀。谢博文说,如果他真的想跟我见面,就不会只给你发消息却不给我发了。

 

写到这里,我依然觉得很害怕。如果过几天没有我的声音,我可能已经被谢博文打死了。

 

4

 

朋友之中,最好欺负的应当属荞麦了。

 

荞麦三十三岁才认识我,在相熟的写作者圈子里,这是洗尽铅华、应运而生的年纪,稳妥、博闻、富有、有腔调,作品销量往百万册靠拢的年纪。这种人物一旦出现,都会随之出现巨额的红包,然后在大家的膜拜之中,笑不露齿,温文尔雅。

 

荞麦不。她个性鲜明,好奇心重,叽叽喳喳,拥有一种高中生才有的天真烂漫,好似从未被人欺骗过感情。这种人特别容易轻信,每每有谣言传到耳边,她都会惊呼,天哪!然后在朋友圈洋洋洒洒发表一大通言论。事后发现是谣言,又赶紧贼兮兮地删掉。

 

在待人处事上,荞麦做到了大多数人向往的随心而动。有段时间我们建了个微信群,叫爆款标题小组,各自努力写公众号。有天,毛利抱怨自己的公众号活跃度低,荞麦问,你写公号有广告吗?毛利说,没有诶,还是个处!荞麦说,没广告你还写个屁啦,关掉好了。另有一次,荞麦被拉到一个小组里,群主说大家互推一下,共同涨粉,荞麦环视一周,发现没个认识的人,遂回,不如回家吃屎。

 

微博上有段时间一个教人做手工梳子送女友的帖很火,我觉得那个手工梳子好丑,就转发出来说,不能因为没钱就送这么丑的东西,结果被一群人追着骂嫌贫爱富,三观不正。正自我反省要不要删了这条微博时,荞麦对我说:姬霄,谁送我那个丑梳子我打死他。

 

可是,跟荞麦相处久了,又会察觉到她根本不是天生毒舌,而是天真到蠢。她公众号第一次接广告,赚了几千块,私下问我要不要给客户发个红包表示感谢,我说遵从内心,想谢就谢呀。然后她就写了一大通感谢溢美之词,然后给客户发了个0.1元的红包,还跑来跟我说,发了发了。我们吐槽她,发0.1元还不如不发时,她痛定思痛,又去给客户发了个红包,这次是1元的。

 

嗯,总之后来没看到她再接到什么广告了。

 

在网上,荞麦虽然总是大呼小叫一惊一乍,但日常中她却是个生性寡淡的人,到了十一点准时睡觉,连红包都不抢,被里则林嘲笑滞销书作者时,她也会一脸忠厚地表示,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嘛,太公平有什么意思。我经常想象去她家做客的情形,一进门看到她瘫坐在椅子上看剧,见到我会说一句,诶,来啦。然后继续面无表情的看剧,等自己想喝咖啡了才问,你也喝吗?喝完咖啡说,我去卧室躺会,你自己看电视吧。

 

有时候会觉得她简直是人格分裂,但大部分时候又觉得,这样的朋友真是可爱。天真到蠢,寡淡到陌生人。却又让人忍不住想抓住她,狠狠揍一顿。

 

5

 

说荞麦好欺负,其实并不准确,更精确的说法是她有招黑体质。这种体质就像一个人见人爱、把西瓜籽吃到满脸都是的乡间小胖子,谁看到都想走上前捏上一把。与这样的人相处,你会获得空前的快乐。但与丁丁张相处,用一个词形容就是如履薄冰。

 

丁丁张的刻薄人尽皆知,每十万人里就有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人没法和他做朋友,剩下十个里,又有的隔山隔海,有的人鬼殊途,还有的不苟言笑,形似仇家。外人看他,尽是嬉笑怒骂,舌底生莲花,熟人看他,只有刀枪棍棒,倒抽一口凉气。总而言之一个词,矫情。

 

跟这样的人交朋友非常辛苦,却奈何我也是个矫情的傻逼。有段时间,我们谁也不理谁。我的想法简单,他身为传媒业的大红人,平日业务繁忙交际广泛,一幅风生水起的忙碌德行,我没事瞎凑什么热闹。而他的理由则是,觉得我表现得太冷漠,于是干脆也冷处理。

 

矫情碰上矫情,最后的结果就是,尽管两个人平素全无交往,但又忍不住互相打量着对方的朋友圈,边看边觉得,他高兴个屁啊!

 

都是写作者,我们有一些共同的朋友,这些人的朋友圈也成为我俩博弈的战场。比如今天看到我给某位朋友点赞,他就在评论区下面跟那位朋友海阔天空,恨不得聊个彻夜方休,不知情的以为他们是亲兄弟,只有我知道,每条评论我特么都能收到。再比如他今天发了新书的宣传海报,我没转,他就在每条转发下面留言,真朋友!

 

这种人就是欠收拾,我为了挤兑他也煞费苦心,他家出品的电影,说实话有一大半都特别糙,每次出来我都必然在朋友圈毒舌一番,有时未必针对电影本身,就是故意的。然后看他一脸颓样地发微博吐槽,还不能指名道姓的说我,我就挺得意的。

 

后来实在觉得这模式太傻逼了,跟俩姑娘似得。我想明白了,在朋友圈发他的新书海报,他也终于缓过来了,和颜悦色跟我讨论了一番人生,我们仿似什么都没发生过,又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6

 

有一次,我跟一位作家朋友聊天,他说:我顶讨厌抄袭这件事,觉得下作又愚蠢,但有一次,我发现我最喜欢的作家某条微博与另一人所发的朋友圈一模一样,只要对照时间就可以分辨谁先谁后,在结果即将揭开之前,我忍住了。这时候我发觉,我是更喜欢她的。

 

我们都知道,那是一件错事,身为毫无瓜葛的旁观者,我们都能表现出公允客观的态度。但在一些特别的人面前,我们却始终在双重标准,这是人性的缺陷,却也不值得去诟病,因为它同样是人性的光辉。

 

纵横在我生命里的奇葩不止这几个。诚然,他们在旁观者眼里,在世俗的定义里,有的称不上好人,称不上聪明人,甚至未必是一个多么有趣,多么成功的人。但所谓同类,就是纵使他有一万种弱智行径,你也要千方百计的袒护他,一直到最后,他变成人民公敌,遭万人唾弃,你心里一边骂一边毫不犹豫脱下正直的外衣,也摇身变成一个混蛋东西。

 

不想管三观正不正,八字合不合。那个瞬间,我只愿狭隘地想,他们是我的人。

 

最后,我当然没有忘记里则林。只是他的奇葩故事太多了,已经无法用言语形容,就给大家听一首他演唱的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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