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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污水管网规划、收集、预处理、特征污染物、集中处理常见问题与对策

 人生如云烟 2016-09-13

先补上昨天发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常见问题与对策》一文中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收集系统示意图。


          企业污水收集、处置常见问题与对策


1、企业内部雨水、污水管网规划

常见问题

1) 在对企业内部雨水、污水管网规划设计时,各种管道未全面规划,生产废水和雨水合用一条排水管道,雨天污水与雨水混合外排,造成排污口超标;

2) 仅粗略雨污分流,未根据废水特性分类收集,未根据水质特征将重污染废水、一般性废水、生活污水分开,清污分流不彻底;

3) 企业生产用水、污废水管、用排气管等是否设置相应的计量装置;

4) 企业排放的废水是否经专用明管输送至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并设置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及自控阀门。


 对策措施:


1)科学合理的规划污水管网配套建设,规范污水管道施工企业的施工行为,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移交的管理;

2)重视园区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合理实施污水的截流改造与分流改造,结合排水许可制度逐步建立重点排污企业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电子监控系统;

3)全面调查管网现状,明确产权管理,落实责任与目标,有效发挥现有管网的效能;

4)重视污水管道养护,加大污水管网养护的投入,切实加强现有设施的维护管理。


2、污水分类收集

       常见问题

企业内部污废水应分类收集,未受污染或轻微污染的清净废水和受污染的污水分开收集,清净废水可以直接排放或回用,降低投资和运行费用。根据污废水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工艺,高浓度污水首先进行物理化学等预处理措施,然后再同其他低浓度废水混合后一起进行生化处理。


1) 车间污水收集不彻底,如物料堆放处渗漏液无地沟收集;车间内未设地沟及围堰;地面防腐层破坏,造成废水渗漏;跑冒滴漏现象严重,车间地面积水严重;污水收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相连通;

2) 分类收集不合理,仅将雨水和污水分流,未根据废水特性分类收集,不利于后续处理。分类收集后的污水进入一个调节池,混合处理,造成分类收集形同虚设。


对策措施

1) 车间生产的废水要进行分类收集,要对物料堆放处渗漏液等进行收集;车间内要设地沟及围堰;

2) 污水收集要有针对性,实行污水收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分流、清污分流;

3) 加强对企业分类收集监管,污水分类收集后进入不同的调节池,逐个进行处理;

 4) 分类收集是应综合考虑,不应仅将雨水和污水分流,还要根据废水特性分类收集,方便后续处理。


3、水质预处理

常见问题

1) 未对直接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单元的会影响其运行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包括:含有较高浓度不易生物降解有机物的污水;含有较高浓度生物毒性物质的污水;高温污水;酸、碱污水;含有易挥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水;影响管道输送的污水等;

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浓度超标的污水未在装置内进行达标处理,直接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3) 缺乏有效而经济的预处理技术,处理工艺落后、难以达标,总量难以控制;

4) 预处理工艺不完善、效果差,无法降低废水的生物毒性,对后续生化系统冲击大,造成生化系统运行效果差甚至瘫痪。

5) 预处理工艺简单、技术落后,能耗高、成本高。例如,高含盐废水未除盐,兑水稀释甚至直接排放,或采用普通蒸发除盐技术,装置能耗高费用大、易腐蚀易堵、盐纯度低。


对策措施

1) 对直接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单元的污水应进行预处理;

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第一类污染物浓度超标的污水需在装置内进行达标处理后再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3) 引进有效而经济的预处理技术,控制排放总量;

4) 采用新型处理工艺,降低生产成本、使出水水质达到园区污水排放标准。

4、 特征污染物处理

常见问题

特征污染物指的是能够反映某种行业所排放污染物中有代表的部分,能够显示此行业的污染程度,如化工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包括苯系物、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等。因为行业不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的污染特征会不同;即使相同的行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的不同,产生的污染物的污染特征也可能不同。

1) 部分企业在制定废水处理方案时未充分考虑特征污染物的处理,采用的水处理工艺不能有效削减特征污染物

2) 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或排放时仅关注COD、BOD5、氨氮等常规指标,未考虑特征污染物的指标。


对策措施

1) 企业在制定废水处理方案时应综合考虑特征污染物的复杂性,采用高效降解等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及对废水生化设施进行改造,有效地削减特征污染物;

2) 根据企业特征污染物的特点采用适合本企业的水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或排放时不仅要关注COD、BOD5、氨氮等常规指标,还应综合考虑其他特征污染物的指标,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


5、污水集中处理工艺及运行管理

常见问题

1) 无废水处理设施,设备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废气吸收液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2)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与废水水量和水质不匹配,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偏小,废水处理难以达到接管标准;

3) 缺乏有效的集中处理工艺,运行不稳定处理不达标,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稀释排放等现象;

4) 缺乏专业的运行管理经验,设施运行不稳定或效果差;

5) 部分处理设施虚假运行,如生化池无活性污泥或生物膜、清水曝气,不投加药剂;

6) 部分污水处理装置(厌氧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无收集设施;

7) 处理工艺经济性低,成本高。


对策措施

1)聘请专业的运行管理队伍,重视设施运行,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是实现污水减排目标重要而不可替代的手段。

2)企业要推进自有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要做到污水管网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同步,做到污水处理工艺与化工园区废水性质相适应,做到接管废水与接管标准相符;

3)加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完备的污水收集和雨水排放系统,对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废气吸收液等排入不同的管网系统,实现雨、污分流;

4)运用有效的集中处理工艺,使污水处理运行稳定,出水水质达到水处理园区标准;

5)针对部分污水处理装置(厌氧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要进行收集和处理;

6)采用先进的水处理工艺,降低经济成本。

1)无生产废水产生或外排;或

2)有废水产生或外排时:

①受污染的循环冷却水、雨水、消防水等排入生产污水系统或独立处理系统;且

②生产废水排放前设监控池,能够将不合格废水送废水处理设施重新处理;且

③如企业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或雨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则废水处理系统应设置事故水缓冲设施;

④具有生产废水总排口监视及关闭设施,有专人负责启闭,确保泄漏物、受污染的消防水、不合格废水不排出厂外。

2)①《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

7.1 排污管道

7.1.1 含对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 、污水和被污染雨水、事故消防排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管线 。但可燃气体的凝结液、与排水点管道中的污水混合后,温度超过40℃、混合时发生化学反应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线。含强挥发性有毒物质污水须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线。罐组洗罐排水应单独处理 ,不应直接排入生产污水管线。

7.1.2 油品装卸站台的污染雨水应排入生产污水管线。

7.1.3 生产污水管线系统应保证不发生向地下或其他管道系统泄漏。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5.2.27 装置内陆坪竖向和排污系统的设计应减少可能泄漏的可燃液体在工艺设备附近的滞留时间和扩散范围。火灾事故状态下,受污染的消防水应有效收集和排放。

②《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5.12.1 污水处理场出水应设置监控池,当有稳定塘时可不设置监控池。

5.12.2 监控池的容积宜按1h~2h的设计水量确定(防止不合格污水外排,在2h内可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

5.12.3 监控池应设置不合格污水返回再处理的设施。

12.0.8 污水总进口、监控池宜根据水质特征设置相应的在线分析仪表。

③《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

5.2.1 污水处理场应设置调节设施、均质设施及独立的应急储存设施。

5.2.3 污水处理场应急储存设施的容积,炼油污染水可按8h~12h的设计水量确定,化工污水可按实际需要确定。(按处理事故时间计)

④《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4.1.5 石油化工企业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出厂外的措施。(如设置路堤道路、事故存液池、受污染的消防水池/罐、雨水监控池、排水总出口设置切断闸等设施,确保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不直接排至厂外。)

7.3.10 接纳消防废水的排水系统应按最大消防水量校核排水系统能力,并应设有防止受污染的消防水排出厂外的措施。(应急措施和手段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用事故池、排水监控池、利用现有的与外界隔开的池塘、河渠等进行排水监控、在排水管总出口处安装切断阀等方法来确保泄漏的物料或被污染的排水不会直接排出厂外。)




6、污水接管达标、监控

常见问题

1) 企业排水排入城镇排水系统时,水质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各项规范规定;

2) 企业排水进入所在区域的集中处理厂时,水质不满足接管标准,存在兑水稀释、偷排漏排等问题;

3) 污水处理设施缺乏检测和控制仪表,不能及时反馈设施运行状况和处理效果等信息。如仅安装在线监管COD指标,对其余水质指标未检测;

4) 企业污水处理站出水未设置监控池,或未安装在线监测仪,监测池未设置不合格污水回流再处理设施。


对策措施

1) 企业必须对污水进行预处理,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各项规范规定,才能排入城镇排水系统;

2) 企业排水在进入所在园区的集中处理厂之前,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必须达到接管标准,还要进行总量控制;

3) 污水处理设施需有检测和控制仪表,及时反馈设施运行状况和处理效果等信息;

4) 企业污水处理站出水应设置监控池,安装在线监测仪,监测池设置不合格污水回流再处理设施,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环境监测。



来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保人根据该指南进行整合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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