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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男童打针后死亡,医生拒绝私了 !

 yfpy1234 2016-09-13

 医学之声


整理:基层医师公社  孙雪娇 

新闻源:安徽卫视经济生活频道


导读: 一个月前(8月12日)4岁患儿村卫生室肌注一针后身亡,家属索赔15万,村医明确表示:不明确责任之前拒绝赔偿。


安徽省范某儿子四岁,8月12日凌晨肚子痛到宿州市灵璧县一村卫生室就医。经卫生室卢医生检查后给患者开了三种药,庆大霉素、胃复安、维生素B12,并混合进行肌肉注射,注射后家属骑车带患者回家,回家后发现患者嘴里都是吐沫,随后家属立即将患者送到镇医院,送往医院途中,患者身亡。


死者错过了最佳解剖时间,死因无法查明


徐州医学院司法鉴定所法医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新鲜的尸体是48小时以内解剖,冰冻的尸体是一周以内解剖,不具备以上解剖条件鉴定机构无法接收。


 由于患者家属决策反复 ,死者错过了最佳解剖时间,最终不同意对死者进行解剖,也就表示孩子死因无法查明,至于追究医生责任,更是无从谈起。


家属最终要求索赔15万


 对于尸检问题,因为患者家属无法接受幼儿尸体解剖 。但家属认为孩子是在卫生室打针后死亡的,卫生室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死者家属希望私了,最终由索赔50万缩减至15万的赔偿,但村卫生室的卢医生拒绝了。



(图片为卢医生处方)


卢医生称自己的诊断没有问题,庆大霉素、胃复安、维生素B12,依次用来消炎、止吐及营养均衡,且用量都在幼儿可接受的范围内。剩余药物警方已经封存,卢医生认为自己当晚的诊断并没有错误,拒绝私了赔偿。


安徽宿州市灵璧县卫计委法律顾问马敏说,根据今年3月国家几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针对以上情况不准许没确定责任之前给予赔偿,这赔偿了事是法律禁止的。根据这种情况,死因不明要进行解剖,只有解剖后经过分析化验才能确定死因,才能确定责任,法律还规定拒绝尸检一方要承担死因不明无法确认结果的法律后果。


目前灵璧县卫计委已经介入了此事,也就是说错过了最佳解剖时间,这场医疗纠纷的责任已经很难确定。我们很同情死者家属的心情,也理解卢医生面对此事的压力,目前家属拿不出证据证明医生存在医疗过错,医生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双方处境都很被动。


 但是在大多数卫生室面对医疗纠纷都“掏钱了事”的风气下,卢村医敢于拒绝私了,用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理给基层医生开了一个好头;而上级卫生计生部门能主动用法律武器维护村医利益,而不主张私了的态度也是称赞的,希望更多的医疗纠纷案件都能在有理有据的裁决下进行,让医生去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也让家属承担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对待医疗纠纷事件处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如果医生有错必须赔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绝不做冤大头。如果医生没错,更不应赔。尽管卢医生的诊断治疗是否恰当值得讨论,但就卢医生拒绝私了的态度,必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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