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14
张寅
中税网
合同违约及纠纷处理 (一)合同违约处理
1、合同签订后进入执行阶段,业务经办人员应随时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或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企业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针对合同对方违约的情形,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要求合同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对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本企业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对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本企业就有权要求违约对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对方违约的,本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对方支付违约金。
(3)要求定金担保
合同对方违约,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向对方收取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违约对方履行债务后,可将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违约对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由业务经办部门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确定。
3、企业自身违约的,业务经办部门或人员应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将解决办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经批准后承担相应责任、履行有关义务。 (二)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在规定时效内与合同对方协商谈判,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2、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3、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企业法律顾问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仲裁或诉讼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纠纷处理过程中,企业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向合同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本期限时折扣更新啦!2016-09-14 张寅 中税网 合同违约及纠纷处理 (一)合同违约处理
1、合同签订后进入执行阶段,业务经办人员应随时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合同对方可能发生违约、不能履约或延迟履约等行为的,或企业自身可能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针对合同对方违约的情形,可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要求合同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继续履行合同是违约对方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本企业享有的法定权利。不论违约对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本企业就有权要求违约对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对方违约的,本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违约对方支付违约金。
(3)要求定金担保
合同对方违约,企业可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向对方收取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违约对方履行债务后,可将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违约对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4)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对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有权提出索赔,具体赔偿金额可由业务经办部门会同法律顾问与合同对方协商确定。
3、企业自身违约的,业务经办部门或人员应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将解决办法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经批准后承担相应责任、履行有关义务。 (二)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在规定时效内与合同对方协商谈判,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2、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3、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4、企业法律顾问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仲裁或诉讼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纠纷处理过程中,企业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向合同对方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