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是EPC总承包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设计工作滞后或设计质量不高将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项目后续的采购、施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大量的实践表明,EPC总承包是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本文就国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设计风险及其控制作一些简要探讨。
主要设计风险因素 对我国承包商总承包国际EPC工程项目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可得出导致设计风险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所选设计分包的设计能力不强,不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向总承包商提供高质量水平的设计图纸,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第二,设计图纸深度不够,不能达到指导施工的要求,需要总承包商在现场进行二次设计,影响了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三,设计单位不能及时提供机电设备物资采购要求,致项目物资采购滞后,影响施工进度。 第四,当设计分包为国外的设计公司时,大多会将不同专业的设计工作再分包给若干专业设计公司,导致总体方案无法优化,专业衔接配合等方面出现困难,造成出图迟缓、反复调整的问题,影响施工按计划进行。 第五,当设计分包为国内的设计单位时,由于多缺乏国际工程的设计经验,加之不熟悉工程现场情况、不熟悉国际标准和国外设计习惯,使得设计输出不能顺利通过工程监理的批准,影响了施工正常进行的问题。 第六,当设计单位远离工程所在国时,一般不会向现场长期派驻设计人员,这会导致承包商与设计单位沟通困难,往往很小的设计问题却需要十分漫长的时间来处理,大大制约了施工进度。 第七,总承包商管控设计能力弱或疏于对设计分包的管理。组织、协调、控制工作不到位,导致设计单位不能按要求出图,经常出现急需的图纸未出,不急需的图纸大量到场而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设计风险控制 若工程设计图纸的提供不能满足项目正常施工需要,导致工期滞延,将不仅加大承包商的管理成本,还将使企业面临业主因工程拖期索要巨额罚款的风险,更为严重的是,劳务人员由于长期停工待图,收入水平下降,将直接影响劳务队伍的稳定,使承包商面临爆发劳务事件的风险。 因此,总承包商应高度重视对设计风险的识别和控制,必须制定设计风险控制计划,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或规避总承包商的设计风险。
一、准确理解业主要求,明确设计规范标准 总承包商在实施工程设计之前必须准确理解业主的要求,这是设计风险管理以及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首要前提。为此,总承包商和所选定的设计分包单位要认真学习招标文件以及业主的有关指令,充分理解业主对工程的所有相关要求;要对工程现场进行详细的实地考察,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和环境条件;要通过各种渠道向业主方进行调查访问,了解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真实想法和潜在希望。 设计规范和标准决定了工程物资的采购、施工方案的确定和工程验收的要求。所以总承包商在准确理解业主要求的前提下,应与业主方和工程师明确工程设计采用的设计规范和标准。总承包商应尽可能地引导业主采用中国标准,这样不仅对选用国内设计单位作为设计分包有利,而且适应总承包商运作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习惯,对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十分有利。
二、选择优秀设计分包,明确双方责任义务 选择符合要求的设计分包是实施EPC总承包项目的一个重要前提。在对备选设计分包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择优选定,不能仅靠低廉的报价等就仓促确定并签订设计分包合同。总承包商应优先考虑工程所在国当地的设计人,这样可以降低设计理念、习惯差异和不熟悉当地规范导致设计图纸不能顺利通过审批的风险。 为了保证工程设计过程的顺利实施,总承包商必须把握好设计分包合同签订工作。即在订立的合同或协议中充分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明确设计进度节点的控制目标,明确违约的责任和索赔的原则,明确利益变化的分配原则,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三、加强设计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设计过程中的协调工作是十分重要的。总承包商应明确专人(部门)负责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的以下沟通协调工作。 1.专业设计间的配合协调。 由于EPC项目规模大、技术复杂、涉及的专业较多,故项目的设计分包往往包括了主设计和若干专业设计单位,如土建工程作为主设计时,往往还会有钢结构设计、机电工程设计、智能工程设计等。这样必然就存在着设计间的互相配合协调的问题。总承包商要熟悉设计各个阶段的任务,清晰了解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系,以便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总承包商应采取有效的方式协调好各设计单位之间的有关技术参数、技术接口、工程交叉配合、设计进度等问题,保证设计能有条不紊地按计划进行,从而保证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2.与物资采购工作的协调。 在设计开始时,总承包商就应充分考虑到设计对工程物资采购的影响,特别是需要境外采购的高档装修材料以及机电设备等采购周期长的物资,应与设计做好协调工作,要求其尽早提出物资的具体订货要求,以保证项目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此外,总承包商还需要将项目采购部门的市场调查和物资供应商的有关信息反馈给设计人,供其作更佳的选型,以确保工程物资的符合性和适宜性,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3.设计进度协调。 在施工准备阶段,总承包商应制定并向设计分包提出满足施工总进度控制的设计进度计划,对于制约施工关键控制点的设计工作,必须在各分包设计进度计划中交待清楚。总承包商要以与设计分包共同确认的设计进度控制计划为依据,监督检查各设计分包的设计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影响设计进度和施工进度的不利因素,总承包商必须及时做出分析和判断,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并将有关调整计划及时准确地传达至各设计分包,要求他们随即采取相应调整措施,确保实际设计进度满足施工需要。
4.中外人员的设计合作协调。 我国承包商在非洲一些国家经常遇到当地设计单位能力水平不高和工作效率低下,以及图纸质量不高和出图速度过慢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我国一些总承包商采取了组织自己的设计力量与当地设计分包进行联合设计的方式。这样既利用了当地设计单位熟悉本国设计理念、习惯技术规范标准的长处,又发挥了中方设计人员了解工程实际以及工作效率高的优势。总承包商对这类合作设计,应关注各方的配合情况和存在的接口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配合过程中的问题。实践证明,如果组织协调得好,这种合作的设计方式不仅可保证设计进度,而且还能使设计图纸顺利通过工程师的审批,进而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作者:赵丕熙,任职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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