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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典真题

 诗心竹梦 2016-09-20


真题集中突破:

1、(多选题)公安局认定朱某嫖娼,对其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朱某的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B如朱某要求听证,公安局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C朱某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朱某的意见

D如朱某对拘留和罚款处罚不服起诉,该案应由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83题卷二

A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6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所以A项正确。

B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朱某的罚款数额为5000元,朱某有权要求听证,所以B项正确。

C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据此可知,朱某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朱某的意见。所以C项正确。

D项:《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本题中,对朱某的处罚属于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的行政处罚,依法可由被告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原告朱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包括朱某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2、(多选题)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79题卷二

BC项:《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甲县法院为原告宋某所在地法院,乙县法院为原告宋某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法院和被告乙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二者皆可管辖,所以BC项正确。

A项:行政强制措施是由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实施的,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暂时性的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或财物的控制的行为,而行政处罚目的是处罚。A项中公安局因醉酒扣留宋某是为了避免危害发生,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所以A项错误。

D项:《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然而,公安局的扣留行为对宋某的亲戚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任何影响,所以宋某的亲戚与本案并无利害关系,并不能作为第三人,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C。


3、(多选题)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82题卷二

A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所以,A项正确。

B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所以,B项正确。

D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1条第3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所以,D项正确。

C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市公安局作为共同被告,其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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