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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创新资金怎么分?苏州印发《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

 BGND 2016-09-21

近日,苏州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将苏州市科技方面的政策一网打尽,详尽说明了苏州市在科技项目、研发机构、服务平台、高企、人才、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众创空间等方面的奖励政策,全是干货啊~


阅读提示

1、加大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对承担市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单位,给予最高500 万元的研发费支持对企业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专项)项目,按照最高1∶0.5 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研发费配套支持

2、对新建的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新建的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对新建的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给最高1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并按研发绩效给予滚动支持;采取专项措施支持各县级市的企业在市区设立研发机构。

3、对新建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的重点支持。

4、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5、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6、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给予最高30 万元的研发费后补助。

7、大力引进国内外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对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最高按技

术合同交易额的25%,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8、启动实施“重大创新团队引进计划”、持续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9、鼓励企业做强做优,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 万元、100 万元奖励。

10、对新建的市级众创空间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效显著的众创空间按绩效给予后补助,每年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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