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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在青岛Q房网,二十万不翼而飞

 红尘中行者 2016-09-22

 


 古人云:“口说无凭立字为证!”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对一宗二手房转让纠纷的判决(2016)鲁0202民初1584号,仅凭原告和中介的一句口头协议,视书面协议为废纸,判赔二十万元,可谓千古奇闻,令人叹为观止。

 

被告将其名下市南区某处房产委托给青岛Q房网出售。2015年9月29日在中介见证下,正式签订了房屋转让的书面协议。签约时,被告才发现这家中介公司的真实名称为“青岛云房数据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买房当场支付两万元定金和1.5万元中介费用;

2015年11月支付首付款90万元;2015年11月20日前办理贷款51万元;

2015年12月10日办理房产过户。双方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管控风险;2016年1月6日前交付房屋。

 

协议签订后数日,被告的母亲直接找到中介表示,能不能晚点交房子,因为被告的父亲肺癌切不久,其后化疗六个疗程,身体比较虚弱,腊月搬家(2016.1.6)有困难。

 

“这个事情我们签约的时候协商过,所以才会过户完成后一个月交房可我父亲还想再晚一些日子搬家。已经签了协议,要改肯定要跟对方商量了。但这个事情,我母亲并没提前告知我,自己就去联系中介了,中介竟然也没问我。所以他们在法庭上说,达成了口头协议,告知人为我母亲。可这房子是我的,协议是我签署的,为何要一直瞒着我?我去问我母亲,她就说跟人家协商过晚点搬家,并不知道口头协议的事情。”被告这样陈述。

 

“从始至终,中介和原告都没跟我协商过,全推在我母亲头上。而且他们说的所谓口头协议,交房子还是2016年1月6号,然后我们答应书面协议作废,口头协议一手交钱一手交房。这可能吗?晚交房没协商下来,反倒涉及上百万交易书面协议作废,中介跟原告一句口头协议就行了,那在你Q房网签约买卖房屋岂不是人人自危?!” 

 

“后来原告又在法庭上说,房子涨价了,所以我不卖。可2016年1月6日之前是原告不履行协议,我方从未说过不卖房子。”为这事,被告还在网上查了房价。房天下和链家地产统计显示,该小区二手房价格无波动。2016年2月25日该小区同户型以相同价格交易一套房屋。

被告人表示,非常不理解青岛Q房网的操作方式,更不理解法院!协商不经过产权人,就算达成口头协议也应该做书面修改吧!就这么让人一直蒙在鼓里,拿着书面协议其实是废纸尚不自知。那以后买卖房屋,签约有用吗?中介说什么样的口头协议都行,法院就会采纳,好好的签了协议,凭中介一句话要赔几十万,岂不是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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