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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文化的孕育与形成

 蒿泊村人 2016-09-23
齐鲁文化的孕育与形成
张 达
地域文化的形成,是以文化个性为标志的,而文化个性则是文化精神的表征。先秦时期,是华夏大地上具有不同个性的各种地域文化形成并成熟的时期,所显示出的也是具有不同特征的文化精神。齐鲁文化,从而齐鲁精神,正是其中最为光彩夺目的一支。当然,这里的“齐鲁文化”主要是取其狭义而言,即特指先秦时代“齐”、“鲁”两国在那个历史背景下共同创造的文化。毫无疑问,这是有着特定内涵的历史文化,是一个有着自己的精神特质的“文化系统”,主要可以从文化特点、文化传承与演变、有代表性的文化人物及有关著述等几个方面予以说明。而说明了齐文化的形成、鲁文化的形成、齐鲁文化的形成这样三个基本问题,其所内涵的齐鲁精神也就自然可以显现出来了。
(一)齐文化的形成
周初实行封建。齐文化的形成,开始于被封于齐的太公望。《吕氏春秋·长见》云:“吕太公望封于齐,周公旦封于鲁,二君者甚相善也。相谓曰:‘何以治国?’太公望曰:‘尊贤上(尚)功。’周公旦曰:‘亲亲上恩。’”两者“治国”的基本国策不同,就文化实质而言也就是主流文化取向不同。太公望“尊贤尚功”的文化思想路线确定了齐文化的发展方向。
齐文化的进一步确立,是经过齐庄公、齐僖公“小伯(霸)”之后的齐桓公称霸。此时,齐桓公切切实实地实行了选贤任能的治国方略,任用了管仲、鲍叔牙等一大批贤能之士,尤其是通过管仲改革,使齐国实力大为增强,并率先成为春秋霸主,显示了齐文化的个性与魅力。可以说,齐文化在这个时候已经具备了成就霸业的文化自觉,从一般的“尊贤尚功”走向了“霸主文化”,并终于成就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霸业。从根本上说,这无疑是时代大势使然,因而也体现了齐文化的最高本质。齐桓公之后,尽管姜齐逐步走向了没落,但是霸主文化意识却在统治者的心目中牢牢地扎下了根,以至于即使是最无所作为的灵公、庄公、景公也是在名相晏婴的辅佐之下,始终对此念念难忘。
到了战国时期,田氏取代姜氏而有齐国。鉴于自身并不具备像姜氏那样的正统宗法优势,田齐统治者也更加懂得:要成就王霸之业,必须最大限度地开阔思路,无条件地广泛招揽人才。于是,在桓公午的时候创建了集学术、教育与咨询为一体的国办机构——稷下学宫,并经过威王、宣王而发展至鼎盛。就是到
了稷下学宫走下坡路的时候,依然拥有如荀卿这样的大师级学者,留下了集大成的著作《荀子》。稷下学宫是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的策源地和最好论坛。就其文化意义而言,可以说正是稷下学宫使得齐国在桓公午的时候重新跻身强国之林,并推动齐威王成为战国史上第一个敢于称王的人物。
上述历史事实足以说明,齐文化主要是以太公望、桓公小白、管仲、晏婴、齐威王、稷下学宫,以及《管子》、《荀子》等等为代表的文化。齐文化传统的核心是追求成就霸业,这从姜齐的桓公称霸,到田齐的威宣称王,即在从公元前800年左右到公元前300年左右的500余年间,5个世纪中,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正是从这一传统出发,齐文化讲究富国强兵、讲究发展经济、讲究因俗简礼、讲究招揽人才、讲究开放言论、讲究不拘一格,诸如此类的种种特点都表现得十分鲜明。
(二)鲁文化的形成
正如齐文化的形成开始于太公望那样,鲁文化的形成则开始于周公旦。虽然两者都是因大功而受封于周王室,且封国的地理位置相邻、自然条件相近,但是他们的宗法地位差异却很大。就是说,在那个非常讲究宗法血缘关系的周代,太公望与姬姓周王室并没有血缘关系,而周公旦却拥有这种关系。正如《史记·鲁周公世家》所说:“周公旦者,周武王弟也。自文王在时,旦为子孝,笃仁,异于群子。及武王即位,旦常辅翼武王,用事居多。”司马迁的记述非常到位地点明了周公旦与周王室属于同一血统,而且从来非常看重这一血统,也就是“为子孝,笃仁”。这一点无疑十分重要,决定了周公旦立国的文化思想路线不能不是“亲亲上恩”,从而也决定了鲁文化的走向。
“亲亲上恩”的鲁文化思想路线,看来是比较保守的文化思想路线,因而不会鼓励解放思想,更难以人才辈出,所以,鲁君中很少有在政治上有较大作为者。这样,鲁文化也就不得不主要依赖理论形态予以归纳,直到春秋晚期才由孔子将其上升为“儒学”。《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贫且贱”;依照宗法血缘关系,也许本不该由他担当在学术理论上总结“亲亲上恩”文化传统的责任。但是,他却偏偏自幼酷爱周礼,以致深感当时“礼崩乐坏”之亟待挽救,便当仁不让地把一生献给了“克己复礼”的大业。故完全可以这样说:是“亲亲上恩”的鲁文化启发了孔子,也是孔子成就了“亲亲上恩”的鲁文化。孔子对鲁文化的形成所做出的主要贡献在于:建立了以“仁”为思想、以“礼”为构架的文化理论思想体系。从《论语·颜渊》等篇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孔子看来,“天下归仁”,要靠“复礼”;“复礼”则依赖“克己”;而“克己”则需要落实在诸如“视”、“听”、“言”、“动”等等具体行动、具体行为上,当然也包括“欲”这样的心理活动在内。这就是所谓的“己所不欲,无施于人”,“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由此,孔子对于“礼”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范。概而言之,就是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为纲,统摄起了以“忠信”、“孝悌”、“礼义”、“智勇”、“廉耻”等等为主要范畴的一系列的道德规定。
在孔子之后,儒家可谓后继有人,著述迭出,相继出现了曾参的《大学》、子思的《中庸》、孟轲的《孟子》。这些儒家经典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文化思想,被后人与《论语》并称为“四书”。其中,《大学》把孔子的“仁”和“礼”糅和在一起,用之于从个人到社会的一系列环节,从而将政治道德化、道德政治化,提出了与之相应的一整套有关“修齐治平”的理论;《中庸》对《论语》中的“中庸”观点作出了进一步阐释,主张“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孟子》则把孔子的“仁”的思想发展成为“仁政”学说,较为深入地涉及到了从经济到政治到人的修养等社会生活内容的方方面面,建立了一个儒家的文化社会学理论体系。如此等等。发展至此,鲁文化作为一个系统,已经堪称完备。
故可以认为,鲁文化主要是以周公旦、鲁公伯禽、孔子、孟子,以及儒家“四书”等等为代表的文化。鲁文化传统的核心内涵是“礼”与“仁”,因此这一文化以讲究人伦、讲究纲常、讲究宗法、讲究秩序、讲究稳定为基本特征。从周公旦、鲁公伯禽以“亲亲上恩”开国,到孔子、孟子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创立并发展儒学,鲁文化的这种传统及其特点也可以看得非常清楚。
(三)齐鲁文化的形成
齐鲁文化,当然是在齐文化和鲁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但是,这却不是两种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两者的融会贯通。换言之,齐鲁文化的形成,是在齐文化和鲁文化分别形成的同时,两者又有所碰撞、有所汇合,并从而互相审视、互相选择、互相渗透、互相交融而造成的过程与结果。
西周初封,鲁国的实力和地位都是高于齐国的,后来则逐渐发生了逆转。两种文化的第一次大汇合、大碰撞发生在姜齐称霸的历史过程中,其主要而又鲜明的标志便是齐国屡次以首领的身份召集盟会与会盟,而鲁国却只能以随从乃至附庸的身份参与其中。当然,在这样的盟会和会盟中,齐国与其他诸侯国还是要对鲁国青眼相加,像《左传》桓公六年所记载的那样:“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使鲁为其班。”鲁国并不是盟主,大家让他来排定诸侯们的次序,这自然是出于鲁国地位的不同一般。而到了齐桓公小白在管仲的辅佐下终于称霸一方,齐文化对于鲁文化的冲击与渗透就更为昭著彰明了,以至于百年以后孔子还经常提到管仲。关于此,仅在《论语》中就有多处记载。例如,尽管《八佾》篇云孔子认为“管仲之器小哉”,但《宪问》篇亦云孔子不得不承认:“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孔子作为鲁文化的第一代表人物,不得不这样评价齐文化,显然既是无可奈何,又是由衷认同。《史记·管晏列传》云:“管仲,世所谓贤臣,然孔子小之。”在这里,司马迁其实指出了一个有趣的文化现象:齐文化与鲁文化尽管在其深层是可以交流、沟通、借鉴、吸收的,但是在表面上却往往表现为拒斥。鲁文化对齐文化是如此,齐文化对鲁文化也是如此。
我们不妨再看这种现象在晏子与孔子相互关系中的表现。他们是同时代人,孔子少晏子大约30岁;两人有过来往接触,更有过相互评价。《晏子春秋》中就记载了关于这方面的几件事。例如,《外篇上》第二十七就记载,孔子评价晏子是“相三君而善不通下”的“细人”,含有讥讽意味;晏子也是反唇相讥,说孔子不过是“以道食人”;所反映出的自然是齐鲁两国的文化差异。但是,当越过这种文化差异,看到了异质文化的可取之处以后,孔子还是对晏子作了肯定,并且“再拜其辱”、承认“晏子果君子也”,这无疑又显示了鲁文化讲究忠信、讲究礼仪的优长。晏子对孔子也是这样。首先,他对孔子所代表的“礼”“乐”鲁文化非常不感兴趣。如《外篇下》第一所载,晏子认为:“今孔丘盛声乐以侈世,饰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礼、趋翔之节以观众;博学不可以仪世,劳思不可以补民,兼寿不能殚甚教,当年不能究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繁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愚其民。其道也,不可以示世;其教也,不可以导民。今欲封之,以移齐国之俗,非所以导众存民也。”但是,这却绝不意味着晏子对孔子、对鲁文化就是一味地瞧不起。请看《外篇下》第六:
仲尼相鲁,景公患之,谓晏子曰:“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今孔子相鲁,若何?”晏子对曰:“君其勿忧。彼鲁君,弱主也;孔子,圣相也。君不如阴重孔子,设以齐相;孔子强谏而不听,必骄鲁而有齐,君勿纳也。夫绝于鲁,无主于齐,孔子困矣。”居期年,孔子去鲁之齐,景公不纳,故困于陈、蔡。
这则记载可以清楚地说明,晏子对鲁文化重礼仪、重稳定的长处和短处都是心中有数,胸有成竹,所以建议齐景公离间孔子与鲁君的关系,其结果自然是在晏子的预料之中。
纵观春秋时代齐文化与鲁文化之间的互相冲击和渗透,我们会发现一个似乎是带有规律性的现象,这就是齐文化冲击鲁文化往往依赖刚性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而鲁文化冲击齐文化则往往依赖柔性的礼仪。这里面既有以刚制柔,也有以柔克刚,而且往往以刚制柔是表面的,而以柔克刚则是深层的。所以,结果也往往是齐文化接受鲁文化,按照鲁文化的方向发生变化。最明显的例子就是鲁定公十年齐鲁两国国君的“夹谷之会”。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在这次盟会上,“孔子摄相事”,他就是凭着熟悉周礼的绝对优势,先后两次指出齐国用“夷狄之乐”与“优倡侏儒为戏”不合于礼,并请“有司加法”,搞得齐景公狼狈不堪。最终,“景公惧而动,知义不若,归而大恐,告其群臣曰:‘鲁以君子之道辅其君,而子独以夷狄之道教寡人,使得罪于鲁君,为之奈何?’有司进对曰:‘君子有过则谢以质,小人有过则谢以文。君若悼之,则谢以质。’于是齐侯乃归所侵鲁之郓、汶阳、龟阴之田以谢过。”在这里,尤其值得注意的就是齐景公“知义不若,归而大恐”,觉得鲁人遵循的是“君子之道”,而齐人(自己)遵循的却是“夷狄之道”,故“得罪于鲁君”,这无疑显示了鲁文化讲究礼仪的深层威慑力量。
也许是有鉴于此,田齐代姜进入战国时代之后也就更加注意对鲁文化的借鉴、吸收、融会、贯通,表现出了一种汲取鲁文化滋养的前所未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稍加分析即可看出,盖因田齐代姜本身就是一种反叛,故田齐统治者必然担心由此造成社会心理的失衡,于己不利。处在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上,田齐统治者所采取的文化策略,其一是尊黄帝为自己的始祖,以求为取代姜氏奠立宗法心理依据;其二,更为重要的就是实行文化开放,广收博取异质文化中的有益成分与因素。可以认为,稷下学宫的建立和发展就是这一文化策略集中而又典型的体现。在稷下学宫中,包揽了当时所有的学派,集中了各个学派的优秀学者,从而使各种思想、各种理论、各种学术在这里沟通交流,辩论切磋,选择吸纳,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从而也就为齐国制造了舆论、提高了它的文化品位。为适应这种需要,田齐统治者对稷下学宫中的诸多学派似乎并非一视同仁,从文献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对儒家的重视程度似乎更高,给儒家的待遇也似乎更加优厚。例如对于孟轲,《孟子》一书中就有多处提及这种情况。其《滕文公下》说,孟轲在齐国时,“后车数十乘,从者数百人”,可以见出儒家学派在齐国的人数之众多;《公孙丑下》说,“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可以见出齐王对孟子的格外重用,曾经任命他担当外交特使;该篇中还说,孟轲要离开齐国时,齐王再三挽留,甚至要给他大大优于其他学者的待遇:“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锺,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而到了战国后期,齐国对于儒家的集大成者荀卿也是看得很重、优厚有加。正如《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所说:“荀卿,赵人,年十五始来游学于齐……田骈之属皆已死齐襄王时,而荀卿最为老师;齐尚修列大夫之缺,而荀卿三为祭酒焉。”荀子不仅是在齐国的稷下学宫成长起来的,而且成名之后又在这里“最为老师”、“三为祭酒”,不能不说是齐人给他的最高规格的礼遇。无疑,这反映了田齐统治者还是把儒文化视为正宗的一种文化心态。正是因为如此,孟子、荀子这样一些大师级的儒家学者也就得以把儒文化带给了齐国,形成了齐鲁文化交融的许多著名思想,如《孟子·滕文公上》等篇中所提出的发展经济与实行礼制并重的“制民之产”的思想;《荀子·性恶》等篇中所提出的礼制与法制并重,“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的思想等等。齐国统治者给予儒家学者这样高规格的礼遇,必然会极大地推动儒文化在齐国的传播,因而儒家的这样一些文化思想对于齐文化的影响肯定是非常巨大的。兹仅举一例。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载,齐湣王被杀之后,其子法章隐姓埋名在莒太史家做了佣工,太史之女爱怜法章,常常偷一些衣食给他,并与他私通。后来,法章做了齐襄王,遂立太史之女为王后,可是,莒太史却因为“女不取媒因自嫁……终身不睹君王后。君王后贤,不以不睹故失人子之礼”。这样的事例足以说明田齐统治者在汲取儒家文化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显然可以表明在齐国已经实行了比较严格的礼乐制度,忠、孝、节、义这样一些道德观念也已经是大为深入人心了。
由上述分析可知,齐文化对鲁文化的接受和吸纳,经历了一个从不甚自觉到完全自觉的过程。因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结论:齐文化与鲁文化的融合,也即齐鲁文化的形成,主要是齐文化逐步接受鲁文化、逐步向鲁文化靠拢的过程与结果。
(四)齐鲁精神的内涵
我们今天所说的“齐鲁精神”,就其最初意义而言,就是指齐鲁文化所展现出的基本精神,也就是齐鲁文化的根本特征,或称本质特征。对此,学者们的议论很多,意见也基本一致。概而言之,就是大都以“礼乐文化”、“礼仪文化”或“礼义文化”概括齐鲁文化、齐鲁精神。这当然没有什么疑义。
但也是毫无疑问,在齐鲁文化形成的过程之中并无“齐鲁文化”的称谓,更没有“齐鲁精神”的说法,而当时的齐鲁文化只不过是作为一种客观的文化存在而存在的;而把这种文化存在命名为“齐鲁文化”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尽管如此,这种命名却不是后人的臆测妄断,而是对那种久远的文化存在的本质内涵的认定。换言之,历代学者都将齐鲁文化界定为“礼乐”文化、“礼义”文化或者“礼仪”文化,其实质都是对齐鲁文化即齐鲁精神本质内涵的认定。于是,以此反观历史上的那种文化存在,我们也就不难确认齐鲁文化形成的标志性人物和事物了。这种标志性的人物和事物就是以孔子、孟子、荀子等人为代表的儒家及其文化思想观念。也就是说,齐文化与鲁文化在经历了从西周到春秋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的冲撞、融汇之后,终于在春秋末期到战国时期形成了统一的齐鲁文化,展现了特定的齐鲁精神。
对于这一点,其实孔子等人在当时也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可资佐证。孔子在《论语·雍也》里说:“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此话所揭示的内涵,完全可以看作齐文化与鲁文化相对于“道”(礼义)的不同差异,所指出的也就是齐文化需要向鲁文化学习才能“至于道”的一种历史走向。上文曾经提到齐鲁“夹谷之会”,齐景公之所以会面对着鲁人的崇尚礼仪、通晓礼仪、遵守礼仪而感到自己“知义不若,归而大恐”,恐怕很难作出别的解释,就是因为他已经意识到了“君子之道”要比“夷狄之道”更加文明,礼仪文化要比霸权文化更加文明,鲁文化要比齐文化更加文明。这不正是“齐一变至于鲁”吗?而到了荀子,关于这一问题则说得更加清楚。《荀子·性恶》有云:“天非私齐鲁之民而外秦人也,然而于父子之义、夫妇之别,不如齐鲁之教具敬文者,何也?以秦人之从情性,安恣睢,慢于礼仪故也,岂其性独异哉!”荀子是赵国人,可以站在齐鲁之外的视角上看齐鲁文化、齐鲁精神,所以在这里他对比了秦晋文化与齐鲁文化的不同,同样肯定了齐鲁文化重礼仪的本质特征。值得注意的是,上引孔子、荀子的言论已经将“齐”“鲁”并用或连用,我们如果将这种现象看作齐鲁文化已经在当时学者的潜意识里有所反映,似乎也不无道理。而后人之所以将这种文化命名为“齐鲁文化”,大概也就是沿袭着这种思路,顺理成章而来的事情。
固然,将齐鲁文化、齐鲁精神的本质界定为礼仪文化,也即讲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文化,在今天看来已经是无甚可取。但是,我们显然不能以今天的这种眼光看待两千年以前的齐鲁文化的形成。应该承认,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尤其是在诸侯争霸、连年混战的春秋、战国时期,崇尚礼仪、讲究礼仪无疑是人们的普遍追求,是社会文明的集中体现。如果再放开视野来看,同样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形成的诸如“燕赵文化”、“秦晋文化”、“吴越文化”、“荆楚文化”等等,虽然它们都有各自的优长,但是文明程度却显然都比不上齐鲁文化,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人们将齐鲁文化定位为“礼仪文化”,所体现的也是中华民族的文明追求,这是很好理解的。同样,我们今天从齐文化中看到的许多优长,虽然既有现代意义也有历史意义,但是这些优长毕竟不能代表齐鲁文化的本质特征,因此,过高地抬举它们,显然也有违历史实际和辩证唯物的历史观点。
当然,这里将“礼仪”、“礼义”、“礼乐”界定为当时的齐鲁文化、齐鲁精神的核心内涵,也并不意味着排斥其他。事实上,齐鲁文化精神正是齐文化精神与鲁文化精神的有机化合体,里面所包含的正是两种文化的所有精华与精髓。概括而言,齐鲁文化精神的主要内涵应该是:既重视农耕,又鼓励商工;既保持原则,又有所开放;既讲究稳定,又追求发展;既固守礼仪,又广收博取。所以,齐鲁文化精神是一种始终坚持儒家文化灵魂,又不断与时俱进的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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