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筹备期(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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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资助100万元。
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资助50万元。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资助30万元。
资助金额: A类:300万 B类:200万 C类:160万
C类是最常见的,申报条件:
1、40周岁以下;
2、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之一即可:
a.近5年,入选我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一等、二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
b.在世界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来深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
c.担任过世界知名大学助理教授。

筹备期企业申请补贴可致电:0755-33914353
初创期(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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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50-100万
符合以下三大类企业之一:
①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资助:成立5年内,上年度收入低于5000万。
②留学人员创业资助:成立和回国5年内,占股15%以上。
③创业大赛匹配资助:在大赛优胜之日起2年内,需与备案创投机构签署投资合同,并获得实际投资。
资助金额:50-100万
要求:
①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②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③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④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资助金额:50万
后备级人才资助金额:40万
资助标准:
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并且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的50%。
 初创期企业申请补贴可致电:0755-27605666-856
成长期(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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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①1个发明或6个实用新型或6个软件著作权
②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③研发费用:
≥5%,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
≥4%,5000万至20000万;
≥3%,20000万以上
④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优惠
税率优惠:
所得税税率由25%减免至15%征收,减少了近40%。
资金奖励:
龙华新区20万;宝安、罗湖10万;坪山新区认定10万,复审5万。
人才资助:
人才公寓、安居房、购房补贴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申报条件
①符合项目征集课题;
②研究与试验开发期或者产业化前期;
③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核心关键技术为目标。
最高200万,一般是120万左右
最高不超过500万
建设资助300万,提升资助200万
最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成长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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