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圈mp08-11 12:12大 资管机构解决资金池期限错配的方法 来源:用益信托网 1、由于资金池在资金端和资产端存在期限错配,解决流动性是资管机构的首要考虑的问题。基于资产端的投资期限无法有效拆分,资管机构就只能在资金端拆借流动性,一般有如下两种方式: (1)滚动发行 滚动发行是资金端与资产端期限错配带来的最直接后果之一。鉴于底层投资于非标资产的资管计划投资期限较长,且无法在短期内产生投资收益,若此时作为资金端的资管计划需要兑付时,管理人可选择直接由后期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向前期投资者兑付投资本金和收益,也可通过开放资管计划参与或者滚动发行资管计划由后期投资者“接盘”,实现击鼓传花。这也就变成了简单的拆东墙,补西墙,通过开放参与赎回或者滚动发行的方式,大大强化了资金池的流动性,但这种流动性显然依赖于有后期投资者不断入池,一旦后期投资者不足而底层非标资产又无法产生投资收益时,前期投资者的风险敞口会被打开并无限放大,作为资金端的资管计划就面临着无法兑付的风险。 比如,在上海证监局近期对另一公司的处罚案例中,该公司发行的“一对多”资管计划较高比例投资于非标资产,但每日开放申购赎回,这也属于资管计划通过开放参与、退出或滚动发行的方式由后期投资者承担此类风险,因而被认定为开展资金池业务。 (2)混同运作 如果无法滚动发行,资管机构还有另外一种在资金端拆借流动性的方式,即在资管机构管理的不同资管计划间多次拆借流动性。比如,在证监会对某公司的处罚案例中,作为资金端的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之间进行底层资管计划份额转让,这些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均由该公司管理,通过这些资管计划的混同运作,解决资金端的流动性问题。 2、如前所述,资管计划从事资金池业务很重要的动因之一是短款长投可以降低发行成本,扩大利差。因此,资管机构给予投资人的收益是不可能和实际投资标的的投资收益直接关联的,分离定价就成为资金端与资产端期限错配带来的最直接后果之一。 以证监会对某公司的处罚案例为例,该公司在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过程中,定价主要发生在两个环节,即作为资产端的资管计划份额估值以及作为资金端的各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估值。对于资产端的资管计划份额估值,因投资于非标资产,估值一般是采用“成本法”,而对于资金端的各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估值则一般采用“摊余成本法”。对于资金端的各金融投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特别是现金管理计划)中投资于非标资产部分的估值完全按照其他投资标的(例如货币基金等)的估值方法,这相当于资金端给投资人收益的估值方法和资产端的估值方法无任何实质关联,资金端的资管计划投资人获取的是等同于投资货币基金的投资收益,这必然导致资金端的份额估值与其实际对应资产的收益率无法匹配,分离定价也就产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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