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蚕丝被能磁疗疏通全身经脉? 发布时间:2016-05-17 09:53:24 天猫网一桑蚕丝产品旗舰店在网站和商品外包装上,对销售的桑蚕丝被描述为具有磁疗疏通全身经脉、远红外扩张血管、远红外负离子棉能活化细胞等多种功效被消费者告上了法庭。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网络旗舰店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应予退货并三倍赔偿。 2015年4月,家住南通市如东县的郑先生两次通过浙江省桐乡市洲泉公司在天猫网开设的旗舰店购买了4条品牌纯桑蚕丝被,货款共计9326元。该公司在网页中对商品的描述为“磁疗疏通全身经脉、消肿止痛、活血化瘀、活化细胞、改善血液粘稠度、加快新陈代谢;远红外扩张血管、加快血流速度、活化细胞、增强氧气、使人体代谢旺盛;抗有害射线阻隔有害射线的伤害;远红外负离子棉能活化细胞、净化血液、消除疲劳、稳定植物神经系统、增强抗病能力”“全球每生产2条蚕丝被就有1条出自洲泉、全球95%的蚕丝被都与洲泉有技术联系、与浙江理工大学合作研发培育蚕种”“洲泉顶级桑蚕蚕丝”“蚕丝的含有率≤0.5、回弹力≥98%”等内容,并在商品外包装及合格证等部位印刷有上述相关内容。 郑先生在购买案涉商品后,以洲泉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为由,于2015年5月向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经调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洲泉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随后,郑先生以洲泉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有欺诈行为为由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洲泉公司退还货款,并依法给予三倍赔偿。 庭审中,洲泉公司辩称,郑先生不属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的消费者。 如东法院审理认为,郑先生购买案涉蚕丝被后并未用于再次销售经营,洲泉公司也未提供证据证明郑先生购买商品是为了销售和再次生产经营,郑先生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洲泉公司无证据证明案涉蚕丝被具备网页中宣传的相关功效,应认定系虚假宣传,有欺诈行为。据此,法院判决洲泉公司返还郑先生货款9326元,并给予三倍赔偿。 洲泉公司不服,向南通中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顾建兵 曹 俊) ■法官说法■ 网络销售不是法外之地 该案二审承办法官季建波介绍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购已成为最受消费者青睐的购物方式,不少商家都在借助网络平台,并以各种吸引消费者眼球的方式推销产品,甚至不惜夸大产品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本案中,洲泉公司在网络平台上对相关产品虚假宣传系对所有消费者开放,其虚假宣传的内容可能会诱使、导致消费者购买该商品,该虚假宣传行为对消费者而言构成欺诈。 季建波说,当前因网购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成为消费侵权案件多发领域,网络商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时,同样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网络销售不是法外之地,应有底线思维,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坚守。季建波指出,作为交易平台经营者的网商企业也要采取有效措施约束卖家行为,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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