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中前期诗文理论批评中的“神韵说”(转)(2009-01-01 09:45:46)第十六章 第一节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九零云:“晚定此编(指《唐贤三昧集》),皆录盛唐之作。……诗自太仓、历下以雄浑博丽为主,其失也肤;公安、竟陵以清新幽渺为宗,其失也诡。学者两途并穷,不得不折而入宋,其弊也滞而不灵,直而好尽,语录史论,皆可成篇。于是士禛等重申严羽之说,独主神韵以矫之,盖亦救弊补偏,各明一义。” 他的老师叶燮在《原诗》中说:“惟不可名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不可径达之情,则幽眇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方为理至事至情至之语。” 他说:“尝谓诗有工拙,而无古今。自葛天氏之歌至今日,皆有工拙,未必古人皆工,今人皆拙。即《三百篇》中,颇有未工不必学者,不徒汉、晋、唐、宋也;今人诗有极工极宜学者,亦不徒汉、晋、唐、宋也。” 公安派只强调“师心”而反对“师古”,而袁枚在强调“师心”的同时,十分重视“师古”。他说:“人闲居时,不可一刻无古人,落笔时,不可一刻有古人。平居有古人,而学力方深;落笔无古人,而精神始出。”《续诗品》云:“不学古人,法无一可;竟似古人,何处著我?” 他说:“诗文自须学力,然用笔构思,全凭天分。”“诗文之作意用笔,如美人之发肤巧笑,先天也;诗文之征文用典,如美人之衣裳首饰,后天也。” 其次强调的是“法”:“欧阳子援扬子制器有法以喻书法,则诗文之赖法以定也审矣。忘筌忘蹄,非无筌蹄也。律之还宫,必起于审度,度即法也。顾其用之也无定方,而其所以用之,实有立乎法之先而运乎法之中者。故法非徒法也,法非板法也。” 正因为方苞的“义法”说忽视了文艺之“文”的特征,所以姚鼐说:“望溪所得,在国朝诸贤为最深,较之古人则浅。其阅太史公书,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处、远处、疏淡处及华丽非常处。止以义法论文,则得其一端而已。”鲁迅曾说《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很高的文学价值,但方苞只以“义法”论文,认识不到太史公书中的巨大的文学价值,所以姚鼐说“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处、远处、疏淡处及华丽非常处”。方苞的古文创作实践,也由于这一原因,而显得拘束滞重,缺乏灵动之气。方东树在《书望溪先生集后》说:“树读先生文,叹其说理之精,持论之笃,沉然默然,纸上如有不可夺之状,而特怪其文重滞不起,观之无飞动嫖姚跌宕之势,诵之无铿锵鼓舞抗坠之声,即而求之无元黄采邑创造奇辞奥句,又好承用旧语。”方东树这段话,深刻揭示方苞古文的特征:科学性有余,文学性不足。 方苞的“义法”说,虽然对文学性有所忽视,但对“辨理论事”之文,尤其是科学之文、实用之文的写作是有巨大认识价值的,对桐城后学也曾产生过巨大影响,学术界多有论述,这里就不多说了。 二、刘大櫆的“神气”说 刘大櫆的古文理论以“神气”说为核心,他说:“行文之道,神为主,气辅之。曹子桓、苏子由论文,以气为主,是矣。然气随神转,神浑则气灏,神远则气逸,神伟则气高,神变则气奇,神深则气静,故神为气之主。至专以理为主者,则犹未尽其妙也。盖人不穷理读书,则出词鄙倍空疏。人无经济,则言虽累牍,不适于用。故义理、书卷、经济者,行文之实,若行文自另是一事。譬如大匠操斤,无土木材料,纵有成风尽垩手段,何处设施?然即土木材料,而不善设施者甚多,终不可为大匠。故文人者,大匠也;义理、书卷、经济者,匠人之材料也。 这里说“专以理为主者,则犹未尽其妙”,另一处说“古人文章可告人者惟法耳,然不得其神而徒守其法,则死法而已”似乎是针对方苞的“义法”说而言的,姚鼐说“止以义法论文,则得其一端而已”,正源于刘大櫆的这一思想。那么怎样才能“尽其妙”?刘大櫆的回答是“神为主,气辅之”。何谓“神气”?许多学者已认识到他的“神气”说重在古文的文学性或审美性,这和方苞论文重在科学性、实用性是不同的。首先,从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来看,凡以“神气”论诗论文者,“神气”都是指一种审美意蕴,如后“七子”之一的谢榛就以“神气”论诗:“诗无神气,犹日月而无光彩。学李杜者,勿执于句字之间,当率意熟读,久而得之。此提魂摄魄之法也。”“唐宋派”古文家茅坤也以“神”论文,他在《文诀》中说:“神者,文章中渊然之光,窅然之思,一唱三叹,余音袅袅,即之不可得,而味之又无穷者也。入此一步则《庄子》之《秋水》、《马蹄》,《离骚》之《卜居》、《渔父》诸什,下如苏子瞻前后《赤壁赋》,并吾神助也。吾尝夜半披衣而坐,长啸而歌,久之露零沾衣,不觉银河半落,明星在掌。已尔下笔,风神倍发也。”类似这样的文论、诗论不胜枚举。赵建章先生说:“用来指作品的审美特征时,神主要出现在诗论中,是超越具体形迹和言意之表的艺术境界。气主要出现在唐宋古文家的理论中,一般指作者的道德修养、人格情操外化于作品而产生的气势。相对而言,神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韵外之致’、‘味外之旨’,比较抽象空灵,所以要靠‘神思妙悟’才能把握。而气是生动具体的生命形式或情感状态,形迹易于把握,可以通过修养和阅历而致之。”但不管是论诗或论文,“神气”都是指一种审美属性。其次,从刘大櫆的直接论述来看,他所说的“神气”也是指审美属性而言的:他说:“至孔子之时,虚字详备,作者神态毕出。左氏情韵并美,文采照耀。”认为古文写作“必虚字备而后神态出”,这里的“神态”是指作者的精神风貌;他说:“理不可以直指也,故即物以明理;情不可以显出也,故即事以寓情。即物以明理,《庄子》之文也;即事以寓情,《史记》之文也。”这里对文学的形象性特征已有所认识,文学中可以明理,但不是直接说理,而是借助物象来表达,这和王夫之所说的“诗家之理”不同于“经生之理”的思想是一致的。情也不可以“显出”,而是“即事以寓情”,即通过事象来显示作者之情。他在论述“文贵远”“文贵疏”时,引用昔人论画、论书法的话头,强调“远必含蓄”“远则味永”;“气疏则纵,密则拘;神疏则逸,密则劳;疏则生,密则死。”绘画、书法本身就是艺术,借用书、画艺术理论来论述古文,其艺术性倾向十分明显。含蓄、味永、气纵、神逸等要求,也完全是审美要求。他说“文贵奇”“气奇则真奇矣,神奇则古来亦不多见”“太史公《伯夷传》可谓神奇”刘大櫆为什么说太史公的《伯夷传》“可谓神奇”?钱钟书先生说:“此篇记夷、齐行事甚少,感慨议论居其泰半,反论赞之宾,为传记之主。马迁牢愁孤愤,如喉鲠之快于一吐,有欲罢而不能者。”这是说司马迁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胸中之块累。这种写法是一种文学的方法,而刘大櫆欣赏的正是他的文学性,所以谓之“神奇”。总之,刘大櫆的“神气”是指文章之中的神采风貌、气势韵味。它是作者才气禀赋、道德修养、精神品格等主体精神的美的显现。 以“神气”论文毕竟过于抽象,不便初学者把握,因此刘大櫆又提出由“字句”“音节”求“神气”的理论:“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音节者,文之稍粗处也;字句者,文之最粗处也;然论文而至于字句,则文之能事尽矣。盖音节者,神气之迹也;字句者,音节之矩也。神气不可见,于音节见之;音节无可准,以字句准之。”“音节高则神气必高,音节下则神气必下,故音节为神气之迹。一句之中,或多一字,或少一字;一字之中,或用平声,或用仄声;同一平字仄字,或用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入声,则音节迥异,故字句为音节之矩。积字成句,积句成章,积章成篇,合而读之,音节见矣;歌而咏之,神气出矣。”文学是语言艺术,神气是通过语言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语言文字是有声音节奏的,汉语言文字的声音节奏表现得更突出。“字句——音节——神气”这就是刘大櫆的论文公式:字句是最粗处;音节是稍粗处;神气是最精处。要使文章达到有“神气”的境界,就必须极尽语言文字之能事,就包括实字、虚字的运用;四声的选择;节奏的安排;详略的处理等等语言技巧。一切语言技巧都必须为“神气”服务。这样论文,就把“神气”落到实处。许多学者认识到刘大櫆有以诗论文的倾向,刘大櫆不仅以古文名世,而且诗也写得很好,这和方苞是不同的。有的学者认为刘大櫆的精、粗之说,就可能受到明胡应麟的诗论的启发:《诗薮》中说“作诗大要不过二端,体格声调,兴象风神而已,体格声调有则可循,兴象风神无方可执,故作者但求体正格高,声雄调畅;积习之久,矜持尽化,形迹具融,兴象风神,自然超迈。”这里的“体格声调”相当于刘大櫆所说的“文之粗者”;而“兴象风神”相当于刘大櫆所说的“文之精者”。两者的关系,胡、刘也几乎一致,以为粗者有规矩可循,而精者无迹可求,因而只有通过格调音节的揣摩推敲,从而达到兴象风神的自然超迈。 刘大櫆论文重艺术性、审美性,这是他的贡献,但只论“行文之道”而不论“行文之实”,重形式轻内容,这不能不是缺陷;另外,就艺术形式而言,刘大櫆的论述也很不全面,如只对语言文字音节的重视,就“神气”目标而言,仅得其一端而已,因为审美意味的实现涉及很多方面,后来姚鼐提出的“格律声色”,就比刘大櫆全面得多。 二、 姚鼐是刘大櫆的及门弟子,古文思想受刘大櫆影响很大,但他自觉到“为文章者,有所法而后能,有所变而后大”,所以他的古文理论在继承方苞、刘大櫆的基础上,又有很大的变化。就“有所法”方面说,他对方苞、刘大櫆的思想能“取其长,济其偏,止其敝”;就“有所变”方面说,他能审时度势,提出适合古文创作需要的新的理论。 “有所法”“有所变”的具体表现之一:提出“义理、考证、文章”说 《惜抱轩文集》有三处强调这一思想:一是《述庵文钞序》中说“泰尝论学问之事,有三端焉:曰义理也,考证也,文章也。是三者,苟善用之,则皆足以相济,苟不善用之,则或至于相害。……故以能兼长者为贵。”二是《复秦小岘书》中说“鼐尝谓天下学问之事,有义理、文章、考证,三者之分,异趋而同为不可废。……必兼收之,乃足为善。”三是《尚书辨伪序》中说“学问之事有三:义理、考证、文章是也。夫以考证断者,利以应敌,使护之者不能出一辞;然使学者意会神得,觉犁然当乎人心者,反更在义理、文章之事也。”首先,这一理论是对方、刘两家理论的整合,是对“义法”说和“神气”说的“取其长,济其偏,止其敝”,既克服了“义法”说对审美意味的忽视,又纠正了“神气”说对内容方面的语焉不详。其次,这一理论是时代的需要,是当时学风、文风的反映。姚鼐所生活的时代正是乾、嘉汉学如日中天的鼎盛时代,学界几乎是“家家许郑,人人贾马”,姚鼐虽服膺宋学,但思想比较开放,有兼收并蓄的态度,(笔者有《姚鼐与汉学》一文论及)所以在“义理”“文章”之外,又增加了“考证”。再次,这一理论是立足于古文家立场,是说古文写作“以能兼长者为贵”,他在《述庵文钞序》中说:“然而世有言义理之过者,其辞芜杂俚近,如语录而不文,为考证之过者,至繁碎缴绕,而语不可了。当以为文之至美而反以为病者,何哉?其故由于自喜之太过,而智昧于所当择也。”是说古文创作必须三者兼顾,“苟善用之,足以相济;苟不善用之,则或至于相害”。当时的风气是重学轻文,姚鼐力排众议,以“义理”“文章”和“考证”分庭抗礼,是需要理论勇气的,故后来曾国藩说:“当乾隆中叶,海内魁儒畸士崇尚鸿博,繁称旁证,考核一字,累数千言不能休,别立帜志,名曰汉学。深摈有宋诸子义理之说,以为不足复存,其为文尤芜杂寡要。姚先生独排众议,以为义理、考据、词章三者不可偏废,必义理为质,而后文有所附,考据有所归。”(《欧阳生文集序》)“义理”是对古文思想性的要求;“考证”是对古文真实性的要求;“文章”是对古文文学性的要求。最后,这一理论也体现了文道合一的思想,其实,这“三端”说的提出不始于姚鼐,如程颐将“今之学者”归纳为三类:文章之学、训诂之学、儒者之学。但他强调的是“儒者之学”。(《程氏遗书》卷十八)戴震说:“古今学问之途,其大致有三,或事于理义,或事于制数,或事于文章。事于文章者,等而末者也。”戴震强调的是考证,认为“文章”是“等而末者也”。而姚鼐则认为三者是同等重要的,“三者之分,异趋而同为不可废”,其理想是:“天下之大,要必有豪杰兴焉,尽收具美,能祛末士一偏之蔽,为群材大成之宗者,鼐夙以是望世之君子。” “有所法”“有所变”的具体表现之二:提出“神理气味,格律声色”说 姚鼐在《古文辞类纂序》中说:“凡文之体类十三,而所以为文者八: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神、理、气、味者,文之精也;格、律、声、色者,文之粗也。”这是对古文审美要素的理论概括,这一理论是对刘大櫆的“神气”说的继承和发展,就“文之精”来看,在刘大櫆“神气”的基础上,增加了“理”和“味”,前者弥补了刘对思想内容的忽视,这里的“理”有方苞所说的“凡义理必载于文字,惟《春秋》《周官》,则文字所不载,而义理寓焉”“古文则本经术而依于事物之理”的“理”,亦即方苞所说的“理之是”,是对文章的合规律性的要求;后者加强了审美性的表达,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味”接近西方的“美”,凡以“味”论诗论文的,大都意在审美,如钟嵘的“滋味”说,司空图的“味外之旨”说等等。就“文之粗”来看,在刘大櫆“字句”“音节”的基础上,增加了“格”“律”“色”三个要素,比仅仅从音节上求神气,要全面得多,“格”指体制格调;“律”指法度规则;“色”指文采辞藻。格律声色是外在的,显露的,是艺术形式;神理气味是内在的,隐藏的,是审美意蕴。两者有机统一在一起。 “有所法”“有所变”的具体表现之三:提出“阳刚之美”“阴柔之美”说 姚鼐在《复鲁絜非书》中说:“鼐闻天地之道,阴阳刚柔而已。文者,天地之精英,而阴阳刚柔之发也。……其得于阳与刚之美者,则其文如霆,如电,如长风之出谷,如崇山峻岭,如决大川,如奔骐骥;其光也,如杲日,如火,如金鏐铁;其于人也,如凭高视远,如君而朝万众,如鼓万勇士而战之。其得于阴与柔之美者,则其文如升初日,如清风,如云,如霞,如烟,如幽林曲涧,如沦,如漾,如珠玉之辉,如鸿鹄之鸣而入寥廓;其于人也,漻乎其如叹,邈乎其如有思,暖乎其如喜,愀乎其如悲。”这是对刘大櫆《论文偶记》中“十二贵”的概括,把浑、浩、雄、大、高等风格归为阳刚之美;把远、简、疏、逸等风格归为阴柔之美。这已非常接近西方美学“崇高”、“优美”等美学范畴,这是真正意义上有中国特色的美学范畴。而且对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姚鼐有清醒的认识:“吾尝以谓文章之原,本乎天地;天地之道,阴阳刚柔而已。苟有得乎阴阳刚柔之精,皆可以为文章之美。阴阳刚柔,并行而不容偏废。”他认为纯粹的阳刚会流于僵硬蛮横,违逆不和;纯粹的阴柔则会流于虚弱无力,幽暗不明。必须做到刚柔相济,或有所偏胜。但在有所偏胜中,姚鼐似乎更倾向于阳刚之美,所以他又说:“其在天地之用也,尚阳而下阴,伸刚而绌柔,故人得之亦然。文之雄伟而劲直者,必贵于温深而徐婉;温深徐婉之才,不易得也。然其尤难得者,必在乎天下之雄才也。”这是对中国传统文论中“风骨”说的继承和发展。 总之,桐城派作为我国文学史上的一个散文流派,创始于方苞,变化于刘大櫆,成熟于姚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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