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51章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有的学者认为,《道德经》中同时提到了道、德、物、势,因而道不是实存的本体。其理由是:如果道是实体,那么创生万物的过程中为什么还需要德、物、势同时起作用?其实,这个问题只要换一种思路就可以解决了。即道生、德畜、物形、势成不是同时的,而是有先后的;而且,事物也不是一下子就获得了其完全的现实性。“道”创生只是提供了“第一因”,之后由“德”来畜养而获得进一步的现实性,然后成为具体的“某物”而得以具有自己的“形相”,最后是一定的环境(“势”)来造就它。
《道德经》提出“尊道贵德”,没有说“尊物贵势”,显然物、势与道、德的重要性不可同日而语。“道”是创生之源,“德”有畜养之功,那么“德”是什么?
汉代的《老子河上公章句》以德为一。其释“德畜之”说:“德,一也。一主布气而畜养之。”而“一”就是“道生一”之“一”,即元气。因此,“德畜之”就是元气畜养万物。这是汉代盛行元气论的时代思潮的反应。
河上公的解释并未得到广泛的认可。从王弼开始,大多数《老子》注家均依据庄子“物得以生谓之德”的说法,以“得于道”释德。所谓“得于道”,就是从道那里获得了自身的本质规定性。因此,“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万物的“本性”。
王安石则着重从人的角度来探讨道与德的关系。他说:“道之在我者,德也。”这就是说,普遍之道具体落实到人身上,即为人之德。
人之德来源于道,这个“德”用另一种话语来表达,就是天赋之性,亦即“道性”。
《庄子》说:“道无所不在”,因而后来的道经中说:“一切有形,皆含道性。”
南朝梁陈间的宋文明所着《道德义渊》中,区分了道性与物性。他说:“论道性以清虚自然为体,一切含识各有其分。……今论道性,则但就本识清虚以为言。若谈物性,则兼取受命形质以为语也。”人既有清虚之道性,又有形质之物性,人是道性与物性的统一体。道性乃人的本源之性,物性则是受气禀影响的后天之性。本源之性无不善,后天之性则有善有恶。人的主体性就在于能超越后天气禀的局限,变化气质,复归本源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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