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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

 常小明1 2016-09-26

作为我国最大的水电生产和“西电东送”基地,四川省近日结合新常态下水电消纳矛盾日益突出的实际,对该省水电开发总体思路作出调整。“十三五”期间,四川将严格控制中型水电项目核准,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

在近日由四川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中,四川明确将在加强生态保护和做好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继续坚持“水电为主”的能源开发方针,科学有序推进全省水电资源开发。

“十三五”期间,四川将重点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基地建设,以服务于国家“西电东送”战略;同时,严格控制单站装机容量5万至30万千瓦的中型水电项目的核准,全面停止5万千瓦以下的小型水电项目开发;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

在河流水电规划上,四川也明确在“十三五”期间,除国家管理的主要河流外,暂停省内其他河流水电规划审批;未编制河流水电规划或与河流水电规划不符的水电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建设。

四川省是我国水力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2015年底,全省水电装机已达6759万千瓦,水电年发电量2640亿千瓦时,初步建成全国最大的水电生产基地和“西电东送”基地。但近年来,随着电力需求增长缓慢,外送通道建设滞后,四川水电的消纳矛盾也日益突出,需着力优化电源结构,积极调整水电开发时序,加强水电建设过程管理。

同时,四川省正在创建我国第二个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按照四川的规划,力争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0%,形成水、风、光互补运行的现代化电力系统。

【延伸阅读】

省政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送审稿)》

2016年9月18日,尹力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我省水电开发现状,结合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我省水电消纳矛盾日益突出的实际,提出我省水电开发调整总体思路:在加强生态保护和做好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继续坚持“水电为主”的能源开发方针,重点推进“三江”水电基地建设,着力优化电源结构,积极调整水电开发时序,加强水电建设过程管理,建设国家重要的优质清洁能源基地。

《意见》共七个部分,包括明确水电开发总体思路、加强河流水电规划管理、严格控制水电项目核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强水电工程建设管理、积极推进流域综合管理和认真落实各方管理职责。《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除国家管理的主要河流外,暂停省内其他河流水电规划审批,未编制河流水电规划或与河流水电规划不符的水电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同时暂停径流式中型水电项目核准,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

尹力省长在会议总结时强调,省级各部门、地方政府在《意见》贯彻工作中要:认识到位、执行到位、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到位。

《意见》的审议通过,为我省“十三五”科学有序推进水电资源开发,加强水电建设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来源:新能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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