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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本身并不坏 杨卫安

 奉啸敏 2016-09-27

    未来寄宿制学校的发展方向不应该是批评或者是消除,而应该是更好的建设。寄宿制学校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通过政策设计和制度保障来解决的。

    随着新世纪以来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快速推进,寄宿制学校迅速增多,并逐渐成为农村地区一种主导性的办学方式。

    统计显示,2014年,全国小学寄宿生为1061.4万人,占在校生的比例为11.2%,西部农村地区比例最高,为21.4%;全国初中寄宿生为2014.8万人,占在校生比例为46.0%,西部农村更是高达66.7%。如何更好地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就成为我们必须研究的课题。

    媒体炒作的问题有许多误解

    在现实当中,人们经常混淆寄宿制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两类问题。寄宿制问题是由“寄宿制”自身性质所导致的问题,源于寄宿制本身的功能与属性;寄宿制学校建设问题是由于寄宿制学校本身没有建设到位所产生的问题,源于政策制定或落实不到位。

    对这两类问题的混淆,把寄宿制学校的建设问题看成是寄宿制本身的问题,容易导致人们对寄宿制学校的误解与敌视。

    诸如学生上学成本增加、学生的课余生活缺乏、教师工作量大与学校管理难度加大等问题,都不是寄宿制学校必然会产生的问题。如果管理到位,很多潜在弊端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寄宿制建设不到位所引发的问题不等于寄宿制本身的问题。即使是寄宿制本身所带来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也因为留守儿童的大量存在而使这一弊端不再凸显,甚至是可以被教育转化的。

    因此,未来寄宿制学校的发展方向不应该是批评或者是消除,而应该是更好的建设。寄宿制学校的问题实质上是如何建设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通过政策设计和制度保障来解决的。

    学校对留守儿童有代偿作用

    在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人口自然减少的背景下,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和必然性。2014年,我国有超过6000万的留守儿童,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有2075.4万人。

    理想的教育模式当然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密切配合。但随着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密切结合这种“最优选择”已不可能。开办寄宿制学校,由学校发挥部分代偿作用就成为“次优选择”。

    寄宿制办学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集中办学,实行寄宿制,不仅解决了学生上学远的现实困难,同时也有力地整合了教育资源,更有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

    那么,寄宿制办学到底是一种权宜之计还是一项长期政策呢?从城镇化的进程来看,根据美国学者诺瑟姆提出的“诺瑟姆曲线”,城市化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城市化率低于30%为起步阶段,在30%至70%之间为加速阶段,高于70%为成熟阶段。

    2015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为56.10%,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中后期阶段。如果按照现在每年1%左右的城镇化速度,达到70%以上的城镇化水平还需要15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说,至少到2030年以前,人口大规模流动都将是一种常态。

    因此,农村寄宿制学校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和现实意义,即使城镇化达到一个相对成熟稳定的阶段,相对稀疏的农村人口也会继续保留寄宿制学校存在的价值。

    总而言之,寄宿制学校不仅仅是应对城镇化与人口变动挑战的权宜之计,更将作为一项长期政策持续存在。

    把制度落到每个细微之处

    针对目前寄宿制学校存在的问题,未来寄宿制学校建设应重点解决三大政策或制度难题。

    投入难题 经费困难是学校负责人普遍认同的问题,是导致农村寄宿制学校诸多问题的主因。以公用经费为例,有些学校因学生寄宿而增加的额外开支已占到学校公用经费的一半,但国家并没有对寄宿制学校进行额外补助。

    优先保证硬件方面的投入,包括学校学习、生活、卫生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保障寄宿制学校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增加公用经费拨款,维持寄宿学校的高效运转。保障寄宿生住宿、交通与生活的补助费用,防止把因寄宿而增加的上学成本转嫁给学生。

    师资难题 寄宿制学校与普通学校相比,需要更多的生活教师。但是由于国家没有出台专门针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的相应政策,寄宿制学校并不能获得比普通学校更多的教师。学校不得不自聘生活教师或者由任课教师兼任生活教师。在一些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大都从早上6点开始工作,直到晚上孩子入睡才能休息,普遍感到工作压力过大,即使周末也得不到休息。

    国家应为寄宿制学校设定专门的生活教师编制,增加寄宿制学校教师数量。加强对寄宿制学校校长和生活教师的专业技能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评价和奖励机制,对因学生寄宿而增加的工作量,给予相应补贴。

    管理难题 寄宿制学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娱乐等都是在学校完成的,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各种问题。很多农村寄宿制学校往往将学校管理定位在低层次的学习和看护上,至于学生的课后生活、娱乐、心理辅导等都基本处于缺位的状态。

    应优先安排农村留守儿童和单亲子女寄宿就读,并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关爱。建立流畅高效的家校合作交流制度,尽量降低学生因寄宿而导致的家庭教育弱化问题。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国家在2011年出台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但对投入主体和投入责任并没有明确划分。因此,应出台新的寄宿制学校管理文件,分地区、分项目、按比例明确从中央到地方的投入责任。

    (作者系东北师范大学农村教育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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