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昆明交警将充分运用目前的交通管理科技手段,发挥“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采用两种方式,对不系安全带、行车接打电话、占用公交车道行驶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非现场查处。 据了解,为让广大公众知晓这一管理措施,在措施实施后的一个月内(201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宣传教育期,在此期间电子眼抓拍到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车主或者车辆管理人,不作出处罚。从2016年11月1日起,将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昆明交警表示,车行路上,关乎的不仅是驾驶人自身的安全,也关乎着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昆明交警选择运用电子眼抓拍上述四类交通违法行为,其目的是提醒人们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规范参与交通活动。相信通过科技手段的运用,上述交通违法行为,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两种方式: 1、利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 交警部门将利用路口及路段上的“电子监控卡口”、“高清摄像头”等电子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对市区道路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目前,昆明城区内已安装且具备了能够清楚反映驾驶人的违法事实,且满足证据图片要求的高清电子监控设备。 2、公交车行车记录仪抓拍 昆明交警将向公交车发放行车记录仪,由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对发现的“占用公交车专用车道”及“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然后交由交警部门进行查处。据悉,首批公交抓拍系统将安装在116路(眠山至南屏街西口)公交车;十一国庆节之后,系统将在各条线路的公交车辆上安装。 不系安全带: 汽车安全带是对生命至关重要的“保护绳”,但常常被人忽视。据汽车事故调查表明,在一次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安全带的使用可使车内人员生还的几率提高到60%;在发生正面撞车时,如果系了安全带,可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不系安全带已是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第三大原因,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是安全行车的重大隐患。 处罚:罚款50元 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导致驾驶人注意力分散,降低其应变处置的能力,加剧交通事故的风险,同时其行为也影响了道路的通行效率。 处罚:罚款150元,记2分。 占用公交车道行驶及占用公交车停靠站违法停车: 许多驾驶人图一己之便,随意占用公交车道行驶或违法停在公交车站,使得承担着公共运输职能的公交车有路不能行,有站不能停。 占用公交车道行驶:罚款100元占用公交车停靠站 违法停车:罚款200元。 云南网记者:杨之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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