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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取消普通化妆品消费税!高档化妆品税率减半!买买买~

 刘刘4615 2016-09-30
2016-09-30 中国税务报


  放假前传来好消息!今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新政策自2016101日起执行。

 

  《通知》界定了“高档化妆品”的范围: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根据《通知》对“高档化妆品”的范围界定,我们日常使用的不少化妆品价格都达不到“高档”的标准10元/毫升(克)15元/片(张)及以上呢!这些普通化妆品以后都不征消费税啦!小伙伴们可以更开心滴买买买~美美美~!

 

  原政策对化妆品按照3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新政策把普通化妆品消费税取消,只对“高档化妆品”征收,税率也直接减半,真的很给力啊!

 

  来看看化妆品原来的消费税政策吧:




综合财政部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微博

责任编辑:朱蕾 010-619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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