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法定顺延期间,劳动者能否主张二倍工资| 实务派

 刘锡春律师 2016-09-30



 

购买“HR私人法律顾问”服务(365/年)点击上图了解详情后,

购线上微课全年PASS卡(500/年)享5折优惠


限时折扣时不我待,速速行动吧!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续延,主要有如下情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备上述劳动合同法定顺延的情形,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第30条,劳动合同期满,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在续延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故不应支付二倍工资。


当法定顺延情形出现时,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或者选择仲裁及诉讼,要求撤销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


劳动合同法定自动延期应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自动变更,即事实形成而不需要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予以确认,既然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就不应当算作是续签一次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期间应当理解为仍在原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HR个人服务套餐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