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履职量化考核记分标准一览表 主 要 内 容 | 具体量化内容 | 记分标准 | 一、出席会议方面(以半天计) | 全体会议 | 大会 | 1、出席大会1次 | 10分 | 2、请假获准缺席大会 | 0分 | 3、无故缺席大会1次 | ﹣10分 | 小组讨论(联组会议) | 4、出席1次 | 5分 | 5、请假获准缺席1次 | 0分 | 6、无故缺席1次 | ﹣5分 | 常委会议 | 1、常委出席常委会议1次 | 10分 | 2、常委请假获准缺席常委会议 | 0分 | 3、常委无故缺席常委会议1次 | ﹣5分 | 其他会议 | 参加(列席)市政协组织的相关会议1次 | 5分 | 二、参加履职活动和学习培训方面(以半天计) | 1、参加市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民主评议等活动,以及专委会、界别组(联络组)等组织的活动1次 | 5分 | 2、参加市政协组织的专题学习培训1次 | 10分 | 三、提交提案方面 | 1、委员个人(联名)提交提案且被立案1件 | 10分 | 2、被确定为年度重点提案1件 | ﹢10分 | 3、被评为优秀提案1件 | ﹢20分 | 4、委员个人(联名)提交提案未被立案1件 | 2分 | 四、报送社情民意信息方面 | 市级采用 | 1、委员个人(联名)报送被市政协采用1条 | 10分 | 2、得到市领导批示1条 | ﹢10分 | 省级采用 | 3、被省政协采用1条 | ﹢10分 | 4、得到省领导批示1条 | ﹢20分 | 国家级采用 | 5、被全国政协办公厅采用1条 | ﹢20分 | 6、得到国家领导人批示1条 | ﹢30分 | 未被采用 | 7、委员个人(联名)报送未被采用1条 | 2分 | 五、提交大会发言材料、起草调研材料方面 | 1、提交大会发言材料、或起草调研材料1篇 | 10分 | 2、成为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书面发言材料1篇 | ﹢20分 | 3、成为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口头发言材料1篇 | ﹢30分 | 六、撰写人民政协理论研讨、政协宣传、文史资料等材料方面 | 市级发表 | 1、在市级刊物媒体发表1篇 | 10分 | 2、在市级评比中获奖 | ﹢5分 | 省级发表 | 3、在省级刊物媒体发表1篇 | 20分 | 4、在省级评比中获奖 | ﹢10分 | 国家级发表 | 5、在国家级刊物媒体发表1篇 | 30分 | 6、在国家级评比中获奖 | ﹢20分 | 七、公益事业方面 | 参加政协组织的社会公益事业、慈善活动,完成政协交办的其他任务,态度积极、贡献突出1次 | 酌情加分 | 八、其他方面 | 担任界别活动组召集人和县(市、区)联络组负责人,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的(每年) | 20分 |
说明:带“+”号的记分项目,为加分项目;带“-”号的记分项目,为减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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