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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也没读懂《百年孤独》?

 禹杰 2016-10-02

放眼全球文学领域,永远霸占着书架,从不冷场的,据我有限的眼界看到的,这十年来,只有一个作家做到了,那就是马尔克斯。


在我印象里,至今还没有哪一家新华书店,走进去会看不到马尔克斯的书。如果现在中国还有书店,里面居然连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都没有。大概类似于,一家超市里居然让人连矿泉水都买不到。




马尔克斯1927年生于哥伦比亚阿拉卡塔卡,2014年逝世,活了87岁,生命圆满。他在中国的书店,最霸道的一本书是《百年孤独》,基本是文艺青年默许的必读本。他的另外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是提升格调的利器,无论你是男女老幼,无论你是走在校园的走廊中,站在地铁的人群里,靠在村口的老槐树下,还是坐在开满紫罗兰的院子里,只要捧着这本书,文艺调调指数都会迅速飙升。

 

马尔克斯极其不简单,但并不限于他1982拿到的诺贝尔文学奖。要说拿奖,莫言也可以。这并不是他的专属。但是他最强大的有两点,足以成就他的永垂不朽。第一,他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影响了无数作家的写作。此后的作家,但凡提到“魔幻现实主义”,基本都要拜他为师。这其中,包括莫言、余华、苏童、格非这些老字号的牛人,这些作家早期的“先锋文学”,很大程度上,也是从他的“魔幻现实主义”借鉴脱化而来。第二,他曾云淡风轻间,开创了一段震惊世界文坛,里程碑式、史诗级别的小说开头式。也就是《百年独孤》里一开始那句伟大的开场白:

 

很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单是这一句话的开头,就让无数作家跪倒。此开头用一句话连贯了过去式、现在式、未来式,巧夺天工,才力惊人,至今还没人敢叫板。在这之后,还掀起了漫长的模仿热。直到今天,很多有名的作家,都在叙事结构上,模仿了这一段的套路。




相比较而言,很多作家的粉丝是读者,但马尔克斯的粉丝,很多却是作家。所以,如果综合评价,说马尔克斯是“作家中的作家”,不会有任何的不妥。凭借《百年孤独》纵横文坛,口碑,地位,销量,三要素相加得出的平均值,在整个国际,马尔克斯几乎没有对手。而且,他的书怎么印,都是精装版,光拿在手里都显得有腔调。相比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动不动就画满黄黄绿绿小人的蹩脚插图的“青少年版”,待遇好了太多了。

 

马尔克斯、川端康成、卡夫卡、村上春树、海明威是我心中的“前五强”,我大概在高中时接触到卡夫卡的《变形记》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当时读卡卡,非常没有感觉。相反,读海明威,我却是拍着桌子叫,好!好!写得实在太好了!稍微晚一点,我读到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我至今记得,那是一个在校的晚自习,头上日光灯照得人恍恍惚惚,我读着读着就把这篇读完了,当时觉得文风很清雅,像是一杯淡茶,但是读完后,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萦绕在心头,似有回甘,怎么也消不去。直到今天,这感觉仍经常在心头泛起。那是我第一次在作品里读到这么素雅而隽永的东西。

 

大学后,在校门外一家旧书店买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读后发现,其实这就是日版的青春小说,只是涉及到的爱与性,更露骨,更坦然。在中国的青春小说里,基本打架、堕胎、逃课、抽烟都少不了,看起来很张扬,但关键的人性与情欲却写得畏手畏脚,反而有点假惺惺。村上春树好在不论写什么,都写得自然,能把最隐秘,难以启齿的事写得动人而温存,刺激感官,更刺激心灵。但当时我读那本书的状态或者时机不对,感觉也不太大,多少有点失望。

 

几年后,我再次遇到卡夫卡,不是读他的《变形记》,实际上,这篇小说我至今都没有完整读完。我读的是他的《乡村医生》。读这篇号称仿梦体小说代表作品的时候,瞬间被他的才华震惊到了。几乎是匪夷所思的写法,打破所有规律,自成一格,完全是把文字的组合能力,推向某种巅峰。我隐约觉得,这次遇见卡卡,就不会再分别了。

 

大学毕业之后,我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前100页,有不少惊喜。此后的篇章,怎么读,都感觉跳戏。我和一些人交流过,他们有的说,写得特别棒啊,是你读不懂吧?我能说什么呢,我总不能说马尔克斯写得不好吧。于是我也只能说,确实读不懂,读不进去。当时这本书特别火,几乎是文艺青年谈文学的时候,必然要提到的一本书。当时我已经养成了习惯,就是自己买的书,跪着也要看完。我就硬生生地看完了,然后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觉得我跟马尔克斯应该是无缘了。

 

过了两年,我重读了《挪威的森林》,终于读出一些美好与感动,像是误会一个朋友,冰释前嫌。再看马尔克斯,我觉得马尔克斯火的势头应该平静下来了吧。但结果没有,直到今天,他还是特别得火。我想了想,真不对劲,地位、口碑和销量都能混成这样的文学大师,也是没谁了,我必须要搞明白他到底牛在哪里。于是,2016年的夏天,我又买了他的一本书,是《礼拜二午睡时刻》。

 

通过几年的阅读经验我总结出,其实买一个作家的书,不能只买他最火的代表作。其实代表作不能说明什么,很多时候,他最高水准的体现,是出现在他一些相对冷门的作品里。这个道理就好比,李白最好的诗,不一定是“窗前明月光”那首,他最好的诗句没准是藏在“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这样的篇章里。于是我没有选《霍乱时期的爱情》,或是《枯枝败叶》。

 


然而,《礼拜二午睡时刻》是我9月读书中遇到的一大惊喜。从读第一段,那种语感,就让我感觉到,对了,这个感觉就对了。这种感觉不再是读《百年孤独》100页之后的那种艰难,混沌感,而是被一种柔软的语气带着走,随着作者贴近人物,听他们的声音,看他们的动作,体会他们的心情。《礼拜二午睡时刻》其实是一篇很短的小说,后面的小说有《平常的一天》、《巴尔塔萨午后奇遇》、《纸做的玫瑰》等篇章,几乎都是书写一些不同层次人生活中的日常及心事,所下的笔力并不重,但能四两拨千斤。

 

《礼拜二午睡时刻》的叙述时而铺张,时而节制,结束得突如其来,完全没法预料。但是整体又显得均衡,布局处处精巧。情节虽然简单,但却令人触动不已。其中描写的那位母亲,让人无限心疼而肃然起敬。看到最后一行,我终于感觉到,马尔克斯又回来了。他虽然看不见我,但我终于又能看见他了。

 

余华曾说过,一个读者和作家之间是需要缘分的。譬如他在少年时读鲁迅,痛不欲生,不能忍受,但是到了中年后读鲁迅,则如获至宝。确实,人与书,读者与作家之间的缘分,都是奇妙的。一本书,读得太早了不行,太晚了也不行,但如果缘分到了,就总能自然相遇了。十年前,我读《西游记》原著,打死都读不进去,但2016年初的时候,我心理忽而有种感觉,嗯,差不多了。于是半个月内,我把《西游记》读完,像是完成了一件心事。

 

有些书,有些作品,真的不一定喜欢,不一定认同。但站在理性的角度看待,一件作品如能经得起漫长时间的考验,无数智者的检阅,还能保持相当之高的口碑,绝不会没有道理。写出这作品的人,绝不太可能是泛泛之辈。我们可以费心质疑缺陷,但更需要用心发掘那些隐藏的闪光点。如果缘分到位,能领略到那些伟大作家他们各自的过人之处,总是件使人有益、令人快慰的事情。我想,这也是为什么阅读经典,永远被这么提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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