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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卫国、卫州、卫辉与汲

 文化龙乡 2016-10-03

试谈卫国、卫州、卫辉与汲

卫辉

文化博览 · 2015-12-28 21:51

试谈卫国、卫州、卫辉与汲



文史钩沉



早在公元7世纪南北朝北周时,汲县曾改名为伍城县,其治所由原址——今汲城村,迁至当时的陈城(现城区)。隋初又改伍城县为汲县。1948117日汲县解放,曾在县城区设卫辉市,与汲县并立。1949年撤市存县。1988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卫辉市,同时撤销汲县。

卫辉,在元、明、清三朝,是汲县上一级行政单位的名称。元称卫辉路,明、清称卫辉府,由于路与府的治所均设在汲县,所以人们就常把卫辉当作了汲县的代称。据历史查考,自周武王伐纣牧野之战至今三千多年中,汲县的上一级行政单位:郡、州、路、府、道的治所设在汲县的就长达近两千年。在汲县的民间传说及明、清旧府、县志中,常出现把县上一级行政单位的名称与汲县名相互替代的情况。近对搜集到的此类问题进行多方考证,发现了不少的疑点和谬误,且大多出在古时汲地属卫国、卫州、卫辉路、府时期。其原因除部分出于有意攀附外,多数是承讹袭谬,未加详考、核证所致。近几年来通过对现存文物、旧志及有关史书的查证,综合分析,提出以下见解,以期能帮助澄清汲县历史上尚存的某些疑点和谬误,正确认识卫与汲之间的关系。



卫 国


卫是西周时所封的诸侯国,先后有二:一是武王灭商时所封的卫、邶、三国中的卫,地在朝歌(今淇县)东,汲属,今我市倪湾村即古城,有古碑称该村为城村;二是卫、邶、三国叛周,周成王派周公旦平三国之乱后,以其地封武王少弟康叔为卫侯,汲地属卫。卫自康叔受封至卫君角被秦二世废为庶民,传四十一世,共九百零七年(明《卫辉府志》记为九百一十四年),四迁其都共五地。

卫开始建都于朝歌,经康叔、康伯……至懿公共十六世,四百六十三年;狄人侵卫,杀懿公,戴公东渡黄河居漕(今滑县东),此为卫之第二都;戴公一年卒,文公二年又营都楚丘(今滑县东),此为卫之第三都;文公二十五年卒,成公六年又东迁都于帝丘(今濮阳),此为卫之第四都;后相继传二十世至元君,元君十四年(或十三年),卫迁河内,都野王(今沁阳),为卫之第五都。元君后为卫君角,二十一年被秦二世废为庶民,卫灭。从上述卫国之概况,联系与汲县有关的人和事,可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一、汲地仅在康叔封于卫至懿公被杀,约四百六十三年间属卫。戴公东渡黄河居漕,文公又东迁楚丘之后,汲地即更属于晋,不再是卫国之地了。清乾隆二十年所编的《汲县志》,将康叔至懿公中间的一段历史录于“爵秩志·封爵”中,后并注解称系按旧志抄录下来的。而旧志载录该段历史,明显地承袭了“汲乃卫都”的错误说法。其实,汲仅是卫之辖地,而不是卫都,故不能作为卫国之代称。

二、一些姓氏考集中,对汲姓的来源多解为“卫宣公太子{及之后居汲,因以为氏”。查太子圾之后居汲的时间,应在宣公至懿公被杀,戴公东渡黄河之前,即公660年之前几十年中,其时尚属春秋时期,由此可认为,春秋时期这里已经有了汲邑之名。

三、旧县志中,对孔子是否来过汲地,已经有了否定之说。《史记·卫康叔世家》中记有“灵公……三十八年,孔子来,禄之如鲁。后有隙,孔子去,后复来。”“出公四年……孔子自陈人卫。”“庄公二年,鲁孔丘卒。”由此可知,孔子来卫是在卫灵公与出公之时,死于庄公之时。灵公是卫迁都于帝丘后的第七世,此时汲地早已不属卫了。另载孔子既不得用于卫,将西去见赵简子,至于河而闻窦鸣犊、舜华之死也,临河而叹曰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济此,命也矣……而返乎卫,入主遽伯玉家。”由此可说明,孔子从濮阳西行去晋,未过黄河就又回濮阳去了,并未进入晋地。《史记·晋世家》中亦无孔子到晋的记载,时汲为晋地,应认为孔子未到过汲。所传孔子来汲之事,乃是“卫就是汲”之误造成的讹传。

四、孔子有七十二高徒,作为名贤记人旧汲县志的有:端木赐(字子贡)(字子夏)、高柴(字子羔)、公孙龙(字子石)、琴牢(字子开)、奚容茂(字子晰)、句井疆(字子盂)、狄黑(字晰)、荣旗(字子祺)、廉洁(字庸)等。此外,还将卫之名贤大夫多人亦列入旧县志中,经查对以上诸人籍贯,只有端木赐、商、高柴、公孙龙四人系卫人(其他人既非汲人亦非卫人)时值灵公、出公时代,而汲地早已属晋,这些人既非属晋,更非汲人。由此可见,历史上卫与汲的关系多有变化,如不经严谨考证,仅以“卫就是汲”的观点来说明历史上与卫或汲有关的一些人和事,必然会导致谬误迭生。




卫 州

南北朝北周武帝宣政元年(578),开始建卫州,治所在朝歌(今河南省淇县东)。隋改卫州为汲郡,唐初一度称义州,后又改为卫州,治所在卫县(今浚县卫贤)。唐贞观元年,卫州治所迁来汲县,五代、宋均未变。唐时,卫州辖汲县、新乡、共城(今辉县)、卫县、黎

(今浚县)五个县。宋时,划去了卫县,增加了获嘉,仍辖五个县。元改卫州为卫辉路,其所辖多是宋之卫州地。

历史上卫州治所设在汲县的时间近七百年,史料所载这一时期卫州的人和事,亦多有把卫州当作汲县代称的情况。与前之“卫就是汲”似属类同,其不同点就在于卫州治所设在汲县,以卫州指汲县,在某种情况下还能说得过去。下面简述这方面的几个事例:

一、《括地志》中记有“今卫州城,即殷牧野之地,周武王伐纣筑也。”理解这段话,关键在于弄清“今”是指何时。《括地志》系唐太宗李世民的儿子魏王李泰主撰,今系指唐贞观年问。《旧唐书·地理志》记:贞观年,卫州治所已迁汲县”,由此可知,其所称之卫州城,就是当时的汲县城(现城区)。借此亦可说明汲县城乃殷商牧野之地,周武王伐纣曾在此筑阵,后称陈城(古时阵、陈同)

二、《括地志》另记有“纣都朝歌在卫州东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这里所说的卫州,是指整个卫州还是指的汲县呢?文中所言七十三里是指一个线段,作为线段的两端,应是朝歌城和卫州州治汲县城,而不是整个卫州(唐时辖五个县)。对此,曾有今汲、淇县城仅距五十里,与所称七十三里不符的疑问,其实,这只是由于当时所指的里与现今的里,其单位长度不同罢了。

三、清《汲县志》把唐朝的谢偃、宋朝的贺铸,都以汲地文人列入人物传中。查《唐书》,谢偃是卫州卫县人,即今浚县卫贤人,而不是汲人。查《宋书》,贺铸是卫州人,并没有说是汲人。而《宋书》魏仁溥的传中,则明显记为卫州汲人,出自同一《宋书》,二人所记有别,可知魏肯定为汲人,而贺则未必是汲人。把谢偃、贺铸作为汲人列入志书,明显是由于“卫州就是汲县”的错误观点所引出的又一谬误。



卫辉路、府

元中统元年(1260),以汲县、新乡、获嘉、胙城四县及辉州(今辉县市)、淇州(今淇县)设卫辉路总管府,路治汲县。卫辉二字是取卫州、辉州名合称。明洪武元年改路为府,辖汲县、新乡、获嘉、淇县、胙城五个县。清雍正二年,延津来属。三年,浚县、滑县来

属。五年,将胙城并人延津。乾隆四十八年,考城、封丘来属。时卫辉府辖汲县、新乡、淇县、辉县、获嘉、延津、滑县、浚县、考城、封丘共十县。在明、清两朝五百四十多年中,卫辉府治所均设在汲县。因距今时间较近,民间对卫辉二字较为熟悉,常以卫辉代替汲县之称。这次撤县改市,即采用民间习惯称谓,取市名为“卫辉”。

值此卫辉市新建之时,特撰此文,对卫辉、卫州、卫国及其与汲之间的关系,结合史实作一些简要介绍,并针对汲县历史上尚存的某些疑点,发表自己的一点见解。由于水平有限,可能会出现以误论误的情况。对此,希有识之士给予批评指正,以收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作者:梁振亚


编辑:赵洪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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